东莞市盈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中小规模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中心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莞市盈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中小规模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中心项目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盈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中小规模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中 (略) 12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清慧综合 (略)
项目概况东莞市盈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中小规模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中心项目位于 (略) 中 (略) 12号(北纬23°5"4.120",东经113°36"29.820")。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主要从事零散工业废水的处理,总设计规模为1000m3/d。其中包括:有机废水400m3/d,含油废水200m3/d,酸碱废水400m3/d。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本项目主要集中收集处理水乡片区及周围镇街企业(东莞辖区内)加工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处理规模为1000m3/d,收集的废水经项目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外排废水中CODcr、氨氮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其余指标(一类污染物除外)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一类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较严值, (略) (略) 废水处理站设立的 (略) (略) ,经市 (略) (略) 中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 (略) (略) ,经市 (略) (略) 中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中堂水道及横涌海。项目生物滴滤塔需设置有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由于蒸发等原因会有少量的损耗需定期补充新鲜水。废气:本项目废水处理站在营运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恶臭物质,主要成分为氨气、硫化氢、VOCs、*烷等。本项目恶臭经收集引至“生物滴滤装置+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恶臭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VOCs可以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II时段限值的要求。噪声:本项目拟采取的相关噪声治理措施有: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合理规划厂区布局,高噪声装置设备尽量远离居住区等敏感点;③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的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如对风机等噪声级别的大的设备基础等进行减振、隔振阻尼措施;将高噪声设备等设置在独立的房间,并对墙体、门等做好隔声措施;④做好设备维修保养,确保设备运行良好。固废:项目内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分别处置的措施,对危险废物临时存放点实行地面硬底化,铺设防腐防渗层,定期委托具相关 (略) 对其产生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处置;生化污泥应按《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等要求进行鉴定后,如不具备危险性方可作为一般固体废 (略) 回收处理,如具备危险性,则需作为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严格遵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了项目公众参与,并单独编制完成了《东莞市盈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中小规模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中心项目公众参与说明》。公众参与秉承了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取了 (略) 站发布、登报、公示的形式进行;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接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2022-10-25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盈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中小规模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中 (略) 12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清慧综合 (略)
项目概况东莞市盈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中小规模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中心项目位于 (略) 中 (略) 12号(北纬23°5"4.120",东经113°36"29.820")。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主要从事零散工业废水的处理,总设计规模为1000m3/d。其中包括:有机废水400m3/d,含油废水200m3/d,酸碱废水400m3/d。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本项目主要集中收集处理水乡片区及周围镇街企业(东莞辖区内)加工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处理规模为1000m3/d,收集的废水经项目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外排废水中CODcr、氨氮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其余指标(一类污染物除外)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一类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较严值, (略) (略) 废水处理站设立的 (略) (略) ,经市 (略) (略) 中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 (略) (略) ,经市 (略) (略) 中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中堂水道及横涌海。项目生物滴滤塔需设置有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由于蒸发等原因会有少量的损耗需定期补充新鲜水。废气:本项目废水处理站在营运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恶臭物质,主要成分为氨气、硫化氢、VOCs、*烷等。本项目恶臭经收集引至“生物滴滤装置+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恶臭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VOCs可以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II时段限值的要求。噪声:本项目拟采取的相关噪声治理措施有: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合理规划厂区布局,高噪声装置设备尽量远离居住区等敏感点;③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的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如对风机等噪声级别的大的设备基础等进行减振、隔振阻尼措施;将高噪声设备等设置在独立的房间,并对墙体、门等做好隔声措施;④做好设备维修保养,确保设备运行良好。固废:项目内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分别处置的措施,对危险废物临时存放点实行地面硬底化,铺设防腐防渗层,定期委托具相关 (略) 对其产生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处置;生化污泥应按《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等要求进行鉴定后,如不具备危险性方可作为一般固体废 (略) 回收处理,如具备危险性,则需作为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严格遵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了项目公众参与,并单独编制完成了《东莞市盈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中小规模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中心项目公众参与说明》。公众参与秉承了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取了 (略) 站发布、登报、公示的形式进行;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接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2022-10-25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