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高性能稀土抛光粉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高性能稀土抛光粉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高性能稀土抛光粉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高性能稀土抛光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10-2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0930-*(传真)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邮编:*

附件: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高性能稀土抛光粉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pdf

高性能稀土抛光粉项目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高性能稀土抛光粉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2-10-25

建设地点:

甘肃省临夏州永靖县盐锅峡镇工 (略) 15 号

建设单位:

甘肃广 (略)

编制单位:

甘肃创新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增占地面积为 *m2,主要包括稀土抛光粉生产车间、废水回用

车间及备用车间,布设一条年产 6000 吨稀土抛光粉生产线,采暖、给排水、配

套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采用燃料为槽车运输 CNG。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建设、设备安装,以及附属工程建设等。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为扬尘产生点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所带来的扬尘。

本次环评建议项目施工期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控制:

(1)洒水抑尘:施工期间扬尘将对施工现场周围的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影响范围可至距离施工现场约 100m 处,在采取洒水、围挡等污染措施后,可有效减小其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

(2)限制车速:施工场地的扬尘,大部分来自施工车辆。在同样清洁程度的条件下,车速越慢,扬尘量越小。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建议行驶车速不大于 5km/h。此时的扬尘量可减少为一般行驶速度(15km/h 计)情况下的 1/3。

(3)保持运输车辆清洁:实施散装运输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不应装载过满,应使用封闭式车厢,以避免物料散落造成扬尘。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消除车轮上的泥土,严 (略) 。

(4)避免大风天气作业: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盖工作,减少大风造成的施工扬尘。

(5)密闭围挡:建设工地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即将工地与周围环境分隔,在工地四周设置围护栏,可以起到隔阻工地扬尘和飞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严禁凌空抛撒:装卸渣土、沙等物料严禁凌空抛撒。建筑垃圾的转运必须通过楼梯或垂直运输机械转运,禁止从建筑物高处向下倾倒。

(7)对易起尘物料苫盖:项目在施工期间无法避免在施工场地内堆存沙石等粉状、颗粒状物料。对于这类物料应做到及时苫盖或通过喷水措施保持物料表面湿润,防止其在大风天气下引起扬尘污染。

(8)采用商品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浆,不得在施工场地从事混凝土的

(9)搅拌作业,这样可以大大减少水泥、黄砂、石子等建筑材料在运输、装卸、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影响,同时还可减轻水泥搅拌机的噪声影响。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大气污染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从而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冲洗维修依托周边社会设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污水。

施工人员依托现有厂区生活办公区,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处理后排 (略)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水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考虑到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较大,要求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教育来控制。

(2)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位置,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屏障,阻挡噪声的传播。

(3)运输车辆要限速行驶并且尽量避免鸣笛,减轻对声环境的影响。

(4)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况,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5)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免同一施工场、同一时间多台大型高噪声机械同时作业,施工应抓紧进度、赶时间,缩短噪声影响时间,使施工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

(6) (略) 交通高峰时间停止或减少施工运输车辆通行。

(7)合理 (略) 线,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经过居民区等声敏感区时应限速禁鸣;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

(8)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车辆运输噪声可能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沙石废料、废混凝土、废金属、包装物等。其中可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出售,剩余不可利用建筑垃圾量主要为废弃混凝土块、废弃砖块等,均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不在项目区内堆存,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2)生活垃圾

项目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氟化合成工序废气、干燥煅烧工序废气、机械破碎分级气流粉碎混料包装产生的粉尘。

(1)氟化合成工序废气

氟化合成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HF),采用两级纯水吸收HF,对 HF 净化效率为 90% 以上,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氟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干燥及煅烧工序废气

干燥及煅烧采用燃料为天然气,干燥及煅烧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HF)、颗粒物、SO2、NOx;采用一级纯水吸收+二级碱喷淋处理,对 HF 净化效率为 98% 以上,对颗粒物净化效率为 60% 以上,废气中颗粒物、SO2、NOx 排放浓度满足《甘肃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限制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可行。

(3)机械破碎、分级、气流粉碎及混料包装粉尘

机械破碎、分级、气流粉碎及混料包装产生粉尘,粉尘中夹杂着以颗粒物形式存在氟化物,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对颗粒物去除效率为99%以上,废气中颗粒物、氟化物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氢氟酸储罐采用密闭储罐,并采用泵输送物料,减少了氢氟酸的挥发,生产中加强对输料泵、管道、阀门经常检查更换,防止溶剂跑、冒、滴、漏及挥发,大大降低了溶剂无组织排放。

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废水

压滤废水、两级纯水吸收系统产生废水及尾气吸收塔一级纯水吸收产生废水,全部回用于调浆球磨工序,循环利用,不外排;碱喷淋废水经碱液循环水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 (略) ,后进入盐锅峡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满足项目生产工艺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先进、噪声低的生产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

(2)设备在安装时,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隔振垫,以减轻由于设备自身振动引起的结构传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3)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碱喷淋循环水池污泥、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废矿物油和职工生活垃圾。

(1)碱喷淋循环水池污泥

碱喷淋循环水池污泥经板框压滤机压成滤饼,主要成分为氧化稀土粉尘和氟化钙等,固体废物属性鉴别认定,未认定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鉴定后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

(2)布袋除尘器除尘灰

机械破碎、分级、气流粉碎、混料包装工序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除尘灰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全部返回分级工序。

(3)废矿物油

项目设备定期维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可知,废矿物油属于“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险废物代码为900-214-08,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区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厂区清洁人员按时清扫,暂存于垃圾桶内,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中表7,同时参考《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等相关规范,对场地进行分区防渗。具体分为三级,即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1)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

(2)一般防渗区:氢氟酸储罐、碱喷淋循环水池、调浆氟化生产区;

(3)简单防渗区:其他区域。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

0930-*(传真)

邮箱:

*@*63.com

邮编:

*

通讯地址:

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2年10月25日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高性能稀土抛光粉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高性能稀土抛光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10-2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0930-*(传真)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邮编:*

附件: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高性能稀土抛光粉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pdf

高性能稀土抛光粉项目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高性能稀土抛光粉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2-10-25

建设地点:

甘肃省临夏州永靖县盐锅峡镇工 (略) 15 号

建设单位:

甘肃广 (略)

编制单位:

甘肃创新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增占地面积为 *m2,主要包括稀土抛光粉生产车间、废水回用

车间及备用车间,布设一条年产 6000 吨稀土抛光粉生产线,采暖、给排水、配

套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采用燃料为槽车运输 CNG。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建设、设备安装,以及附属工程建设等。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为扬尘产生点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所带来的扬尘。

本次环评建议项目施工期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控制:

(1)洒水抑尘:施工期间扬尘将对施工现场周围的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影响范围可至距离施工现场约 100m 处,在采取洒水、围挡等污染措施后,可有效减小其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

(2)限制车速:施工场地的扬尘,大部分来自施工车辆。在同样清洁程度的条件下,车速越慢,扬尘量越小。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建议行驶车速不大于 5km/h。此时的扬尘量可减少为一般行驶速度(15km/h 计)情况下的 1/3。

(3)保持运输车辆清洁:实施散装运输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不应装载过满,应使用封闭式车厢,以避免物料散落造成扬尘。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消除车轮上的泥土,严 (略) 。

(4)避免大风天气作业: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盖工作,减少大风造成的施工扬尘。

(5)密闭围挡:建设工地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即将工地与周围环境分隔,在工地四周设置围护栏,可以起到隔阻工地扬尘和飞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严禁凌空抛撒:装卸渣土、沙等物料严禁凌空抛撒。建筑垃圾的转运必须通过楼梯或垂直运输机械转运,禁止从建筑物高处向下倾倒。

(7)对易起尘物料苫盖:项目在施工期间无法避免在施工场地内堆存沙石等粉状、颗粒状物料。对于这类物料应做到及时苫盖或通过喷水措施保持物料表面湿润,防止其在大风天气下引起扬尘污染。

(8)采用商品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浆,不得在施工场地从事混凝土的

(9)搅拌作业,这样可以大大减少水泥、黄砂、石子等建筑材料在运输、装卸、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影响,同时还可减轻水泥搅拌机的噪声影响。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大气污染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从而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冲洗维修依托周边社会设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污水。

施工人员依托现有厂区生活办公区,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处理后排 (略)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水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考虑到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较大,要求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教育来控制。

(2)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位置,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屏障,阻挡噪声的传播。

(3)运输车辆要限速行驶并且尽量避免鸣笛,减轻对声环境的影响。

(4)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况,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5)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免同一施工场、同一时间多台大型高噪声机械同时作业,施工应抓紧进度、赶时间,缩短噪声影响时间,使施工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

(6) (略) 交通高峰时间停止或减少施工运输车辆通行。

(7)合理 (略) 线,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经过居民区等声敏感区时应限速禁鸣;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

(8)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车辆运输噪声可能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沙石废料、废混凝土、废金属、包装物等。其中可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出售,剩余不可利用建筑垃圾量主要为废弃混凝土块、废弃砖块等,均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不在项目区内堆存,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2)生活垃圾

项目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氟化合成工序废气、干燥煅烧工序废气、机械破碎分级气流粉碎混料包装产生的粉尘。

(1)氟化合成工序废气

氟化合成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HF),采用两级纯水吸收HF,对 HF 净化效率为 90% 以上,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氟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干燥及煅烧工序废气

干燥及煅烧采用燃料为天然气,干燥及煅烧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HF)、颗粒物、SO2、NOx;采用一级纯水吸收+二级碱喷淋处理,对 HF 净化效率为 98% 以上,对颗粒物净化效率为 60% 以上,废气中颗粒物、SO2、NOx 排放浓度满足《甘肃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限制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可行。

(3)机械破碎、分级、气流粉碎及混料包装粉尘

机械破碎、分级、气流粉碎及混料包装产生粉尘,粉尘中夹杂着以颗粒物形式存在氟化物,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对颗粒物去除效率为99%以上,废气中颗粒物、氟化物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氢氟酸储罐采用密闭储罐,并采用泵输送物料,减少了氢氟酸的挥发,生产中加强对输料泵、管道、阀门经常检查更换,防止溶剂跑、冒、滴、漏及挥发,大大降低了溶剂无组织排放。

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废水

压滤废水、两级纯水吸收系统产生废水及尾气吸收塔一级纯水吸收产生废水,全部回用于调浆球磨工序,循环利用,不外排;碱喷淋废水经碱液循环水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 (略) ,后进入盐锅峡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满足项目生产工艺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先进、噪声低的生产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

(2)设备在安装时,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隔振垫,以减轻由于设备自身振动引起的结构传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3)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碱喷淋循环水池污泥、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废矿物油和职工生活垃圾。

(1)碱喷淋循环水池污泥

碱喷淋循环水池污泥经板框压滤机压成滤饼,主要成分为氧化稀土粉尘和氟化钙等,固体废物属性鉴别认定,未认定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鉴定后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

(2)布袋除尘器除尘灰

机械破碎、分级、气流粉碎、混料包装工序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除尘灰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全部返回分级工序。

(3)废矿物油

项目设备定期维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可知,废矿物油属于“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险废物代码为900-214-08,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区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厂区清洁人员按时清扫,暂存于垃圾桶内,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中表7,同时参考《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等相关规范,对场地进行分区防渗。具体分为三级,即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1)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

(2)一般防渗区:氢氟酸储罐、碱喷淋循环水池、调浆氟化生产区;

(3)简单防渗区:其他区域。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

0930-*(传真)

邮箱:

*@*63.com

邮编:

*

通讯地址:

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2年10月2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