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空港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云南滇中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空港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空港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空港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板桥街道办事处沙井社区沙井村獐子沟(昆明三峰 (略) 现有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3°1′40.96″、北纬25°7′50.16″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昆明三峰 (略)
环评单位:云南绿色 (略)
建设内容:新增1台8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和1×20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垃圾接收、贮存及供料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等。本期依托一期除盐水系统、初期雨水收集池、危废暂存间、柴油罐区、化学品库、化验室、垃圾运输栈道及地磅等;扩建一期硬水处理系统、飞灰固化车间后共用;拆除一期综合库房、检修车间和飞灰养护车间,二期重建后共用;新建事故池,两期共用。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施工期
1、环境空气
主要为建筑施工、土方开挖、交通运输等引起的扬尘和排放的尾气。主要措施:对易产生扬尘点洒水降尘;建筑材料覆盖堆放;施工场地内及时清扫、冲洗;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挡设施。
2、地表水环境
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措施: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降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的化粪池和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是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车辆交通噪声。主要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材料运输时间。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开挖土方。主要措施: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建筑垃圾分类存放,进行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依托一期项目焚烧处置。
(二)运营期
1、环境空气
运营期废气排放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两种方式。
(1)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
项目共设有组织废气排放口7个,分别为料仓废气排气筒4个、焚烧烟气排气筒1个、垃圾库和渗滤液处理站除臭系统排气筒各1个。其中,焚烧烟气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其余均为一般排放口,垃圾库和渗滤液处理站除臭系统仅停炉时使用。焚烧废气(主要排放口):本项目焚烧炉采用“3T+E”燃烧控制,焚烧烟气通过“SNCR+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净化系统处理后由1根高80m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和污染物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表4标准限值要求;NH3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料仓废气:消石灰仓、活性炭仓、水泥仓及飞灰仓顶部各配备1套袋式收尘器,净化后的废气由各自仓顶排气筒排放(除活性炭仓排气筒15m高外,其余均20m高),各排气筒颗粒物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恶臭废气:运行期,垃圾库和渗滤液处理站恶臭抽入焚烧炉作为助燃空气燃烧处理。停炉期,垃圾库恶臭引入1套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由22m高排气筒排放;渗滤液处理站恶臭引入1套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污染物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限值要求。
(2)沼气:渗滤液处理站设置应急火炬。
(3)无组织废气正常情况下,渗滤液处理站厌氧系统沼气送焚烧炉燃烧处置;停炉期,沼气单独送应急火炬燃烧。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垃圾运输车辆、垃圾库、渗滤液处理站等逸散的恶臭,储油罐挥发性有机物,渣池含尘废气。垃圾库及渗滤液处理站密封设计,采用负压并对恶臭收集后入炉焚烧或进入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渣池废气采用湿除渣工艺及封闭措施。
2、地表水环境
废水为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包括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除盐水站排污水、锅炉定(连)排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
主要措施:二期项目的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化验室废水等经1套规模为300m3/d的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并配套建设1个225m3渗滤液收集池和1个750m3的调节池,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MBR+STRO”组合工艺,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2020)表1标准较严值、《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标准要求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2限值后全部回用于备冷却补充水、冲洗用水过程,浓缩液部分回喷焚烧炉,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已有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出水达到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2020)表1标准较严值、《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标准要求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2限值后回用,不外排。设备冷却外排水、余热锅炉排污水、除盐水制备系统排污水经扩建的1套400m3/d硬水处理系统(采用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全部作为石灰浆制备、飞灰固化、炉渣冷却用水,不外排。
3、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发电机组、冷却塔、泵类、空压机、各类风机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设备运行噪声。
主要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加强绿化,降低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危险废物有飞灰、废矿物油、化验室废液、焚烧烟气处理系统和飞灰仓废滤袋、飞灰仓除尘器回收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炉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回收尘(消石灰仓、活性炭仓、水泥仓)、废滤袋(活性炭仓、水泥仓、消石灰仓)、水处理系统污泥、渗滤液处理站废膜组块,其他固体废物有化粪池粪渣及生活垃圾。
主要措施:焚烧飞灰、废矿物油、化验室废液、焚烧烟气净化系统废布袋、飞灰仓废布袋等危险废物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暂存场所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焚烧飞灰严格按《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收集处置,建立飞灰处理处置环境管理台账,编制年度总结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焚烧飞灰采用固化稳定化处理后,经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第6.3条要求后严 (略) 各年各阶段生活垃圾(飞灰)调配处置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置,其他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炉渣送建材企业综合利用,污泥等送焚烧炉焚烧处置。
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厂内已有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
5、地下水环境
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垃圾池、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处理站、污泥浓缩池等重点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等效黏土层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一般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等效黏土层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简单防渗区采取硬化处理。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漏设计,布置2个检漏井。新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6、土壤环境
严格落实各种废气、废水以及固废治理措施,落实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厂内做好绿化。建设有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等,涉及液态物料的罐体设置围堰,正常情况下废水不会下渗到土壤中。同时设置3个土壤跟踪监测点,每年监测1次,以掌握评价区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7、环境风险
项目所涉及的风险物质有二噁英类、各类酸性废气、重金属、渗滤液等。主要环境风险类型有渗滤液、柴油或氨水泄漏、火灾、爆炸等。
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备管理、维护,杜绝风险排放;柴油罐设置为双层罐,罐区设置围堰;设置事故水池对事故废水进行收集;全厂进行分区防渗并设置监控井;安装焚烧炉烟气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编制风险应急预案等。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空港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云南滇中新区生态环境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0871-*(云南滇中新区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 (略) 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略) 空港经济区板桥片区滇兴街1号滇中空港商务广场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空港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空港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板桥街道办事处沙井社区沙井村獐子沟(昆明三峰 (略) 现有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3°1′40.96″、北纬25°7′50.16″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昆明三峰 (略)
环评单位:云南绿色 (略)
建设内容:新增1台8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和1×20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垃圾接收、贮存及供料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等。本期依托一期除盐水系统、初期雨水收集池、危废暂存间、柴油罐区、化学品库、化验室、垃圾运输栈道及地磅等;扩建一期硬水处理系统、飞灰固化车间后共用;拆除一期综合库房、检修车间和飞灰养护车间,二期重建后共用;新建事故池,两期共用。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施工期
1、环境空气
主要为建筑施工、土方开挖、交通运输等引起的扬尘和排放的尾气。主要措施:对易产生扬尘点洒水降尘;建筑材料覆盖堆放;施工场地内及时清扫、冲洗;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挡设施。
2、地表水环境
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措施: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降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的化粪池和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是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车辆交通噪声。主要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材料运输时间。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开挖土方。主要措施: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建筑垃圾分类存放,进行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依托一期项目焚烧处置。
(二)运营期
1、环境空气
运营期废气排放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两种方式。
(1)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
项目共设有组织废气排放口7个,分别为料仓废气排气筒4个、焚烧烟气排气筒1个、垃圾库和渗滤液处理站除臭系统排气筒各1个。其中,焚烧烟气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其余均为一般排放口,垃圾库和渗滤液处理站除臭系统仅停炉时使用。焚烧废气(主要排放口):本项目焚烧炉采用“3T+E”燃烧控制,焚烧烟气通过“SNCR+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净化系统处理后由1根高80m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和污染物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表4标准限值要求;NH3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料仓废气:消石灰仓、活性炭仓、水泥仓及飞灰仓顶部各配备1套袋式收尘器,净化后的废气由各自仓顶排气筒排放(除活性炭仓排气筒15m高外,其余均20m高),各排气筒颗粒物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恶臭废气:运行期,垃圾库和渗滤液处理站恶臭抽入焚烧炉作为助燃空气燃烧处理。停炉期,垃圾库恶臭引入1套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由22m高排气筒排放;渗滤液处理站恶臭引入1套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污染物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限值要求。
(2)沼气:渗滤液处理站设置应急火炬。
(3)无组织废气正常情况下,渗滤液处理站厌氧系统沼气送焚烧炉燃烧处置;停炉期,沼气单独送应急火炬燃烧。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垃圾运输车辆、垃圾库、渗滤液处理站等逸散的恶臭,储油罐挥发性有机物,渣池含尘废气。垃圾库及渗滤液处理站密封设计,采用负压并对恶臭收集后入炉焚烧或进入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渣池废气采用湿除渣工艺及封闭措施。
2、地表水环境
废水为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包括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除盐水站排污水、锅炉定(连)排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
主要措施:二期项目的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化验室废水等经1套规模为300m3/d的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并配套建设1个225m3渗滤液收集池和1个750m3的调节池,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MBR+STRO”组合工艺,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2020)表1标准较严值、《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标准要求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2限值后全部回用于备冷却补充水、冲洗用水过程,浓缩液部分回喷焚烧炉,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已有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出水达到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2020)表1标准较严值、《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标准要求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2限值后回用,不外排。设备冷却外排水、余热锅炉排污水、除盐水制备系统排污水经扩建的1套400m3/d硬水处理系统(采用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全部作为石灰浆制备、飞灰固化、炉渣冷却用水,不外排。
3、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发电机组、冷却塔、泵类、空压机、各类风机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设备运行噪声。
主要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加强绿化,降低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危险废物有飞灰、废矿物油、化验室废液、焚烧烟气处理系统和飞灰仓废滤袋、飞灰仓除尘器回收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炉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回收尘(消石灰仓、活性炭仓、水泥仓)、废滤袋(活性炭仓、水泥仓、消石灰仓)、水处理系统污泥、渗滤液处理站废膜组块,其他固体废物有化粪池粪渣及生活垃圾。
主要措施:焚烧飞灰、废矿物油、化验室废液、焚烧烟气净化系统废布袋、飞灰仓废布袋等危险废物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暂存场所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焚烧飞灰严格按《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收集处置,建立飞灰处理处置环境管理台账,编制年度总结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焚烧飞灰采用固化稳定化处理后,经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第6.3条要求后严 (略) 各年各阶段生活垃圾(飞灰)调配处置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置,其他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炉渣送建材企业综合利用,污泥等送焚烧炉焚烧处置。
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厂内已有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
5、地下水环境
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垃圾池、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处理站、污泥浓缩池等重点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等效黏土层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一般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等效黏土层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简单防渗区采取硬化处理。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漏设计,布置2个检漏井。新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6、土壤环境
严格落实各种废气、废水以及固废治理措施,落实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厂内做好绿化。建设有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等,涉及液态物料的罐体设置围堰,正常情况下废水不会下渗到土壤中。同时设置3个土壤跟踪监测点,每年监测1次,以掌握评价区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7、环境风险
项目所涉及的风险物质有二噁英类、各类酸性废气、重金属、渗滤液等。主要环境风险类型有渗滤液、柴油或氨水泄漏、火灾、爆炸等。
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备管理、维护,杜绝风险排放;柴油罐设置为双层罐,罐区设置围堰;设置事故水池对事故废水进行收集;全厂进行分区防渗并设置监控井;安装焚烧炉烟气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编制风险应急预案等。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空港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云南滇中新区生态环境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0871-*(云南滇中新区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 (略) 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略) 空港经济区板桥片区滇兴街1号滇中空港商务广场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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