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瑞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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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瑞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福建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年10月22日,福建 (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项目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并审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经认真讨论后,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及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福建 (略) 主要从事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企业投资*元于 (略) 诏安工业园区绿之地工业园建设福建 (略) 建设项目,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N23°41′32.88″,东经E117°06′20.97″。项目厂址东面为在建厂房, (略) ,西面为在建厂房,北面为在建厂房。本项目生产线配备“气旋混动喷淋塔+除雾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项目共有员工30人,内设食宿,年生产天数315天,每天8小时,年工作时长约为2520小时。

2019 (略) (略) 完成《福建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21年10月 (略) 诏安生态环境局以(诏环报(2021)1011号)文给予批复。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实际生产过程中,项目电子陶瓷材料在混料中有添加聚*烯醇,在进行高温干燥的过程是会产生微量的VOCs(以非*烷总烃计),因此项目干燥加热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与项目表面金属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一同经“气旋混动喷淋塔+除雾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排气筒p1排放。

2、实际生产过程中,项目芯片工艺会产生微量的危废(废银片、废银纸、银浆空桶)收集后妥善存放,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福建省 (略) )回收处理。

3、环评评价项目职工30人,用水量 100L/人?日,年工作315天,项目生活用水约为945t/a,生活污水量为898t/a,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员工人数为200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数据显示,项目职工200人,用水量约为150L/人?日,年工作315天,项目实际用水量约为9450t/a,生活污水量约为8980t/a。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及环评批复基本一致,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广东 (略) 出具的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如下:

1、生活污水

此次验收监测,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二日监测结果均符合《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 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标准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三级标准的较严者限值要求。

2、废气

此次验收监测,项目废气处理后非*烷总烃二日监测结果均符合福建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中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电子产品制造行业)。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二日监测结果均符合《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0)修改单。油烟废气处理后二日监测结果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小型)。

根据检测结果计算得出,项目废气处理后检测口非*烷总烃排放量合计为0.274t/a,按满负荷推算其排放总量为0.304t/a;符合环评非*烷总烃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氮氧化物排放量合计为0.073t/a,按满负荷推算其排放总量为0.081t/a;符合环评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二氧化硫排放量合计为0.010t/a,按满负荷推算其排放总量为0.012t/a;符合环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项目厂界四周非*烷总烃二日监测结果均符合福建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3 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项目厂界四周颗粒物二日监测结果均符合《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0)表6 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车间外非*烷总烃二日监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表 A.1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此次验收监测,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二日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已设立规范储存场所。已设立规范储存场所。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固废:项目包装工序会产生少量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布袋收集粉尘各工序收集后的粉尘均回用于原工序,不外排。项目粉尘收集的布袋除尘器定期产生废弃布袋、项目纯水制备使用的过滤设备在更换过程中会产生废石英砂、废活性碳、废渗透膜、项目压滤的过程中会产 (略) ,交原材料供应商回收利用,不外排。危废:项目金属表面化工序产生少量 (略) 板、项目废气处理设施会产生废 UV 灯管、项目废气处理措施(活性炭吸附装置)在活性炭吸附装置工作量达到饱和后需要更换活性炭,废活性炭收集后妥善存放,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漳州 (略) )回收处理。

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2013年 第36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项目生活废水、废气、噪声监测结果均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分类管理设施完善,分类处理方式得当,符合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要求,可以对项目进行自主验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及自主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监测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诏安工业园区绿之地工业园

联系人:陈映义

联系电话:*

福建 (略)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1:福建 (略) 建设项目2022.10.24.pdf17.3 MB, 下载次数2
,福建

福建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年10月22日,福建 (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项目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并审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经认真讨论后,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及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福建 (略) 主要从事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企业投资*元于 (略) 诏安工业园区绿之地工业园建设福建 (略) 建设项目,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N23°41′32.88″,东经E117°06′20.97″。项目厂址东面为在建厂房, (略) ,西面为在建厂房,北面为在建厂房。本项目生产线配备“气旋混动喷淋塔+除雾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项目共有员工30人,内设食宿,年生产天数315天,每天8小时,年工作时长约为2520小时。

2019 (略) (略) 完成《福建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21年10月 (略) 诏安生态环境局以(诏环报(2021)1011号)文给予批复。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实际生产过程中,项目电子陶瓷材料在混料中有添加聚*烯醇,在进行高温干燥的过程是会产生微量的VOCs(以非*烷总烃计),因此项目干燥加热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与项目表面金属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一同经“气旋混动喷淋塔+除雾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排气筒p1排放。

2、实际生产过程中,项目芯片工艺会产生微量的危废(废银片、废银纸、银浆空桶)收集后妥善存放,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福建省 (略) )回收处理。

3、环评评价项目职工30人,用水量 100L/人?日,年工作315天,项目生活用水约为945t/a,生活污水量为898t/a,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员工人数为200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数据显示,项目职工200人,用水量约为150L/人?日,年工作315天,项目实际用水量约为9450t/a,生活污水量约为8980t/a。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及环评批复基本一致,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广东 (略) 出具的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如下:

1、生活污水

此次验收监测,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二日监测结果均符合《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 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标准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三级标准的较严者限值要求。

2、废气

此次验收监测,项目废气处理后非*烷总烃二日监测结果均符合福建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中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电子产品制造行业)。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二日监测结果均符合《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0)修改单。油烟废气处理后二日监测结果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小型)。

根据检测结果计算得出,项目废气处理后检测口非*烷总烃排放量合计为0.274t/a,按满负荷推算其排放总量为0.304t/a;符合环评非*烷总烃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氮氧化物排放量合计为0.073t/a,按满负荷推算其排放总量为0.081t/a;符合环评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二氧化硫排放量合计为0.010t/a,按满负荷推算其排放总量为0.012t/a;符合环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项目厂界四周非*烷总烃二日监测结果均符合福建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3 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项目厂界四周颗粒物二日监测结果均符合《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0)表6 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车间外非*烷总烃二日监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表 A.1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此次验收监测,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二日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已设立规范储存场所。已设立规范储存场所。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固废:项目包装工序会产生少量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布袋收集粉尘各工序收集后的粉尘均回用于原工序,不外排。项目粉尘收集的布袋除尘器定期产生废弃布袋、项目纯水制备使用的过滤设备在更换过程中会产生废石英砂、废活性碳、废渗透膜、项目压滤的过程中会产 (略) ,交原材料供应商回收利用,不外排。危废:项目金属表面化工序产生少量 (略) 板、项目废气处理设施会产生废 UV 灯管、项目废气处理措施(活性炭吸附装置)在活性炭吸附装置工作量达到饱和后需要更换活性炭,废活性炭收集后妥善存放,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漳州 (略) )回收处理。

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2013年 第36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项目生活废水、废气、噪声监测结果均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分类管理设施完善,分类处理方式得当,符合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要求,可以对项目进行自主验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及自主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监测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诏安工业园区绿之地工业园

联系人:陈映义

联系电话:*

福建 (略)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1:福建 (略) 建设项目2022.10.24.pdf17.3 MB, 下载次数2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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