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1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2022年10月21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临潢大街23号
邮 编:*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1 | 阿鲁科尔沁旗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 | 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厂于2010年取得环保厅批复,2016年通过验收。该填埋场还剩约2年服务期。本次拟新建1套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焚烧处理系统,包括热解气化炉、二燃室、余热锅炉、烟气处理、渗滤液处理站等,新建1套堆肥生产线,包含餐厨预处理、秸秆预处理、好氧堆肥系统等。项目投产后,日处理生活垃圾(入场)120t、餐厨垃圾30t、秸秆55t,项目总占地*m2。本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原有生活垃圾填埋场还剩余3.*m3库容,拟将剩余库区设计建设为固化飞灰填埋区用于本项目28年服务年限内的飞灰填埋(所需库容约*m3),其余库区全面封场。填埋场封场后所产生渗滤液拟全部依托本项目渗滤液处理站处理。 项目服务范围为阿鲁科尔沁旗城区及周边乡镇区域范围的生活垃圾,包括天山镇城区及周边16个乡镇。项目劳动定员13人,年工作日365天。冬季生活取暖由余热锅炉供给。项目投资*元。 | 项目位于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城区南侧1.9km处。 | 阿鲁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内蒙古 (略) | 废气:①焚烧炉废气采用SNCR脱硝+旋转喷雾塔半干法脱酸(石灰浆)+干法喷射(消石灰干粉)+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45m烟囱达标排放,废气排口加装在线监测设施;②飞灰稳定加料粉尘、秸秆破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③堆肥综合厂房恶臭采用生物洗涤过滤设施处理;④消石灰仓、活性炭仓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⑤垃圾池及卸料大厅恶臭采用负压+停炉时活性炭除臭装置,渗滤液处理站恶臭采用车间封闭设置、喷洒植物除臭剂及周边绿化措施。项目废气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水:①生活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餐厨垃圾处理废水、生物洗涤排污水、原填埋场封场后渗滤液等废水量*m3/a采用预处理+调节池+UASB厌氧反应池+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RO反渗透膜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表1锅炉补给水水质限值要求及《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绿化标准后作为余热锅炉补水、夏季绿化用水及厂区抑尘用水综合利用,不外排;②余热锅炉、软水制备系统、循环系统排污水2198m3/a属于清净下水,经降温井降温后,回用于除渣用水,不外排;③生活污水315m3/a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至堆肥车间堆肥,不外排。 固废:①焚烧飞灰1100t/a采用螯合剂稳定固化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后由专用运输车运至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区域填埋(运距约300m);②焚烧炉渣6666t/a外售至兴达 (略) 制砖厂综合利用;③少量渗滤液收集池污泥、废布袋(一般固废)去焚烧炉焚烧;④废滤芯、废膜件更换后由设备企业回收;⑤软水制备系统废树脂、杂质集中收集至袋中直接由厂家运走,不在厂内暂存;⑥餐厨垃圾预处理粗油脂作为工业油脂、脂肪酸、脂肪醇等工业用产品外售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利用;⑦停炉期间除臭装置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布袋(危废)集中暂存在危废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⑧生活垃圾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临潢大街23号
邮 编:*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1 | 阿鲁科尔沁旗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 | 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厂于2010年取得环保厅批复,2016年通过验收。该填埋场还剩约2年服务期。本次拟新建1套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焚烧处理系统,包括热解气化炉、二燃室、余热锅炉、烟气处理、渗滤液处理站等,新建1套堆肥生产线,包含餐厨预处理、秸秆预处理、好氧堆肥系统等。项目投产后,日处理生活垃圾(入场)120t、餐厨垃圾30t、秸秆55t,项目总占地*m2。本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原有生活垃圾填埋场还剩余3.*m3库容,拟将剩余库区设计建设为固化飞灰填埋区用于本项目28年服务年限内的飞灰填埋(所需库容约*m3),其余库区全面封场。填埋场封场后所产生渗滤液拟全部依托本项目渗滤液处理站处理。 项目服务范围为阿鲁科尔沁旗城区及周边乡镇区域范围的生活垃圾,包括天山镇城区及周边16个乡镇。项目劳动定员13人,年工作日365天。冬季生活取暖由余热锅炉供给。项目投资*元。 | 项目位于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城区南侧1.9km处。 | 阿鲁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内蒙古 (略) | 废气:①焚烧炉废气采用SNCR脱硝+旋转喷雾塔半干法脱酸(石灰浆)+干法喷射(消石灰干粉)+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45m烟囱达标排放,废气排口加装在线监测设施;②飞灰稳定加料粉尘、秸秆破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③堆肥综合厂房恶臭采用生物洗涤过滤设施处理;④消石灰仓、活性炭仓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⑤垃圾池及卸料大厅恶臭采用负压+停炉时活性炭除臭装置,渗滤液处理站恶臭采用车间封闭设置、喷洒植物除臭剂及周边绿化措施。项目废气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水:①生活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餐厨垃圾处理废水、生物洗涤排污水、原填埋场封场后渗滤液等废水量*m3/a采用预处理+调节池+UASB厌氧反应池+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RO反渗透膜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表1锅炉补给水水质限值要求及《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绿化标准后作为余热锅炉补水、夏季绿化用水及厂区抑尘用水综合利用,不外排;②余热锅炉、软水制备系统、循环系统排污水2198m3/a属于清净下水,经降温井降温后,回用于除渣用水,不外排;③生活污水315m3/a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至堆肥车间堆肥,不外排。 固废:①焚烧飞灰1100t/a采用螯合剂稳定固化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后由专用运输车运至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区域填埋(运距约300m);②焚烧炉渣6666t/a外售至兴达 (略) 制砖厂综合利用;③少量渗滤液收集池污泥、废布袋(一般固废)去焚烧炉焚烧;④废滤芯、废膜件更换后由设备企业回收;⑤软水制备系统废树脂、杂质集中收集至袋中直接由厂家运走,不在厂内暂存;⑥餐厨垃圾预处理粗油脂作为工业油脂、脂肪酸、脂肪醇等工业用产品外售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利用;⑦停炉期间除臭装置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布袋(危废)集中暂存在危废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⑧生活垃圾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