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1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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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1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临潢大街23号  

邮 编:*

序号建设项目名称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阿鲁科尔沁旗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厂于2010年取得环保厅批复,2016年通过验收。该填埋场还剩约2年服务期。本次拟新建1套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焚烧处理系统,包括热解气化炉、二燃室、余热锅炉、烟气处理、渗滤液处理站等,新建1套堆肥生产线,包含餐厨预处理、秸秆预处理、好氧堆肥系统等。项目投产后,日处理生活垃圾(入场)120t、餐厨垃圾30t、秸秆55t,项目总占地*m2。本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原有生活垃圾填埋场还剩余3.*m3库容,拟将剩余库区设计建设为固化飞灰填埋区用于本项目28年服务年限内的飞灰填埋(所需库容约*m3),其余库区全面封场。填埋场封场后所产生渗滤液拟全部依托本项目渗滤液处理站处理。
项目服务范围为阿鲁科尔沁旗城区及周边乡镇区域范围的生活垃圾,包括天山镇城区及周边16个乡镇。项目劳动定员13人,年工作日365天。冬季生活取暖由余热锅炉供给。项目投资*元。
项目位于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城区南侧1.9km处。阿鲁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蒙古 (略) 废气:①焚烧炉废气采用SNCR脱硝+旋转喷雾塔半干法脱酸(石灰浆)+干法喷射(消石灰干粉)+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45m烟囱达标排放,废气排口加装在线监测设施;②飞灰稳定加料粉尘、秸秆破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③堆肥综合厂房恶臭采用生物洗涤过滤设施处理;④消石灰仓、活性炭仓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⑤垃圾池及卸料大厅恶臭采用负压+停炉时活性炭除臭装置,渗滤液处理站恶臭采用车间封闭设置、喷洒植物除臭剂及周边绿化措施。项目废气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水:①生活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餐厨垃圾处理废水、生物洗涤排污水、原填埋场封场后渗滤液等废水量*m3/a采用预处理+调节池+UASB厌氧反应池+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RO反渗透膜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表1锅炉补给水水质限值要求及《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绿化标准后作为余热锅炉补水、夏季绿化用水及厂区抑尘用水综合利用,不外排;②余热锅炉、软水制备系统、循环系统排污水2198m3/a属于清净下水,经降温井降温后,回用于除渣用水,不外排;③生活污水315m3/a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至堆肥车间堆肥,不外排。
固废:①焚烧飞灰1100t/a采用螯合剂稳定固化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后由专用运输车运至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区域填埋(运距约300m);②焚烧炉渣6666t/a外售至兴达 (略) 制砖厂综合利用;③少量渗滤液收集池污泥、废布袋(一般固废)去焚烧炉焚烧;④废滤芯、废膜件更换后由设备企业回收;⑤软水制备系统废树脂、杂质集中收集至袋中直接由厂家运走,不在厂内暂存;⑥餐厨垃圾预处理粗油脂作为工业油脂、脂肪酸、脂肪醇等工业用产品外售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利用;⑦停炉期间除臭装置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布袋(危废)集中暂存在危废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⑧生活垃圾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临潢大街23号  

邮 编:*

序号建设项目名称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阿鲁科尔沁旗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厂于2010年取得环保厅批复,2016年通过验收。该填埋场还剩约2年服务期。本次拟新建1套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焚烧处理系统,包括热解气化炉、二燃室、余热锅炉、烟气处理、渗滤液处理站等,新建1套堆肥生产线,包含餐厨预处理、秸秆预处理、好氧堆肥系统等。项目投产后,日处理生活垃圾(入场)120t、餐厨垃圾30t、秸秆55t,项目总占地*m2。本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原有生活垃圾填埋场还剩余3.*m3库容,拟将剩余库区设计建设为固化飞灰填埋区用于本项目28年服务年限内的飞灰填埋(所需库容约*m3),其余库区全面封场。填埋场封场后所产生渗滤液拟全部依托本项目渗滤液处理站处理。
项目服务范围为阿鲁科尔沁旗城区及周边乡镇区域范围的生活垃圾,包括天山镇城区及周边16个乡镇。项目劳动定员13人,年工作日365天。冬季生活取暖由余热锅炉供给。项目投资*元。
项目位于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城区南侧1.9km处。阿鲁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蒙古 (略) 废气:①焚烧炉废气采用SNCR脱硝+旋转喷雾塔半干法脱酸(石灰浆)+干法喷射(消石灰干粉)+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45m烟囱达标排放,废气排口加装在线监测设施;②飞灰稳定加料粉尘、秸秆破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③堆肥综合厂房恶臭采用生物洗涤过滤设施处理;④消石灰仓、活性炭仓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⑤垃圾池及卸料大厅恶臭采用负压+停炉时活性炭除臭装置,渗滤液处理站恶臭采用车间封闭设置、喷洒植物除臭剂及周边绿化措施。项目废气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水:①生活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餐厨垃圾处理废水、生物洗涤排污水、原填埋场封场后渗滤液等废水量*m3/a采用预处理+调节池+UASB厌氧反应池+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RO反渗透膜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表1锅炉补给水水质限值要求及《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绿化标准后作为余热锅炉补水、夏季绿化用水及厂区抑尘用水综合利用,不外排;②余热锅炉、软水制备系统、循环系统排污水2198m3/a属于清净下水,经降温井降温后,回用于除渣用水,不外排;③生活污水315m3/a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至堆肥车间堆肥,不外排。
固废:①焚烧飞灰1100t/a采用螯合剂稳定固化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后由专用运输车运至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区域填埋(运距约300m);②焚烧炉渣6666t/a外售至兴达 (略) 制砖厂综合利用;③少量渗滤液收集池污泥、废布袋(一般固废)去焚烧炉焚烧;④废滤芯、废膜件更换后由设备企业回收;⑤软水制备系统废树脂、杂质集中收集至袋中直接由厂家运走,不在厂内暂存;⑥餐厨垃圾预处理粗油脂作为工业油脂、脂肪酸、脂肪醇等工业用产品外售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利用;⑦停炉期间除臭装置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布袋(危废)集中暂存在危废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⑧生活垃圾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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