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村鱼塘进排水沟改造及生产路硬化工程项目抽取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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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村鱼塘进排水沟改造及生产路硬化工程项目抽取告知书

本项目梅山村鱼塘进排水沟改 (略) 硬化工程已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通过以报备梅洲乡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梅洲乡梅山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属于小规模工程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梅洲乡梅山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为*元(含暂列金*元);

2.3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按施工图及预算内容;

(2)发包内容:按施工图及预算内容;

2.4工程预算造价:预算审核为*元(含暂列金*元);

发包价及计算方法:按预算审核价下浮10%,(*-*)*(1-10%)+*=*.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承包单位资质要求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商名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抽取时间:2022年 11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4.2抽取地点:诏安县南诏 (略) 109号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4.3抽取方法: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竣工结算审核且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归档资料报备合格,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价的97%;②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 ;

7.2履约担保形式:电汇、转账或保函的方式提交;

7.3履约担保期限: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无息退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诏安县 (略) 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诏安县梅洲乡梅山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梅洲乡梅山村,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郑先生吴先生。

(略) 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 (略) 109号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联系电话:0596-*,0596-* 。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诏 (略) 1号;

联系电话:*。

本项目梅山村鱼塘进排水沟改 (略) 硬化工程已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通过以报备梅洲乡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梅洲乡梅山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属于小规模工程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梅洲乡梅山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为*元(含暂列金*元);

2.3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按施工图及预算内容;

(2)发包内容:按施工图及预算内容;

2.4工程预算造价:预算审核为*元(含暂列金*元);

发包价及计算方法:按预算审核价下浮10%,(*-*)*(1-10%)+*=*.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承包单位资质要求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商名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抽取时间:2022年 11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4.2抽取地点:诏安县南诏 (略) 109号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4.3抽取方法: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竣工结算审核且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归档资料报备合格,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价的97%;②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 ;

7.2履约担保形式:电汇、转账或保函的方式提交;

7.3履约担保期限: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无息退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诏安县 (略) 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诏安县梅洲乡梅山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梅洲乡梅山村,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郑先生吴先生。

(略) 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 (略) 109号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联系电话:0596-*,0596-* 。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诏 (略) 1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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