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天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硅烷偶联剂系列技改项目(一期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黄山天 (略) 年产*吨硅烷偶联剂系列技改项目(一期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略) 站公示,公示日期: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0月24日,黄山天 (略) 根据《年产*吨硅烷偶联剂系列技改项目(一期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黄山天 (略) 位于 (略) 徽州区循环经 (略) 11号,建设年产*吨硅烷偶联剂系列技改项目,主要生产硅烷偶联剂产品*吨/年,一期现阶段生产Si-69产品1600吨/年,Si-69C产品1200吨/年。本项目年工作约300天,日生产小时数为24小时,实行三班两运转工作制,年生产时间为7200小时。
本次验收建设内容:项目占地*㎡,一期现阶段实际总投资约*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使用已建DCH车间1栋,3层作为硅烷偶联剂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3093m
2,依托公司现有项目配套的成品仓库、原材料仓库、办公区、供水供电系统等,新建废水、废气、固废的处理设施。具体验收范围:(1)依托:硅烷偶联剂生产车间1栋(三层,建筑面积3093㎡),综合办公楼1栋(四层,建筑面积2317㎡),配电房1座(四层,占地面积90㎡),门卫室(2间,总占地面积68㎡),成品*类仓库1栋(一层,占地面积1166㎡),原料*类仓库1栋(一层,占地面积1166㎡),罐区(液碱), (略) ,循环水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危废暂存间;
(2)新建:副产物工业盐(NaCl、Na
2S
2O
3)仓库1栋(一层,占地面积128㎡),初期雨水池210m
3,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高盐废水收集及处理系统。:(3)设备、产品:生产车间内建设硅烷偶联剂生产线(一期现阶段)3条,总产能约为2800t/a,其中Si-69型生产线2条(1用1备),产能1600t/a(其中1000吨外售,600吨用于生产Si69c);Si-69c型生产线1条,产能1200t/a),主要配置熔硫釜、反应釜、脱色釜、蒸馏釜、过滤槽等设备。
(4)项目环保设备:项目废气处理主要设有布袋除尘器1套、碱洗塔2套、高盐废水处理系统1套;高盐废水处理新建一套MVR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厂区已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
(5)以新带老:环氧树脂生产过程双酚A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由原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母液罐废气、功能性环氧树脂放料废气引入现有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6)污水处理系统废气:污水处理系统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优于环评。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 | 建设情况 | 验收情况 |
审批单位 | 审批文号 |
1 | 年产5000吨DCH项目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环境保护局) | 2013.2.26黄环函[2013]9号 | 已建成,未投产,已停止实施 | 未投产,已停止实施,今后也不再实施 |
2 | 年产9000吨环氧树脂搬迁及*吨功能性环氧树脂系列新建项目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环境保护局) | 2015.1.13 黄环函 [2015]13号 | 已建成 | 2018年已完成自主验收 |
3 | 年产*吨硅烷偶联剂系列技改项目 | (略) 生态环境局 | 2019.8.29 黄环函[2019]191号 | 一期已建 | 正进行一期现状验收 |
排污许可证申领过程:2018年12月13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18U001P);2022年2月完成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申报工作,并于2022年2月18日重新申领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18U001P)。
3、投资情况
黄山天 (略) 年产*吨硅烷偶联剂系列技改项目一期投资总预算*,其中环保投资预算*,占总投资的20.5%;至项目验收时,实际总投资*,实际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7.08%。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一期现阶段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一期现阶段建设变动有2处,主要是废气排气口及处置措施发生变化、工业盐仓库暂未建设。
一、废气
环评提出:
1、炭黑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醇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实际建设:
1、Si-69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醇废气经三级碱喷淋处理后汇入SI-69有机废气二级水喷淋装置再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3、炭黑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4、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三级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5、以新带老,环氧树脂车间双酚A投料过程粉尘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将母液罐废气、功能性环氧树脂放料废气引入现有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主要变化:1、*醇废气由水喷淋变为碱喷淋,且经碱喷淋后汇入Si-69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水喷淋装置再处理后排放;3、污水处理站废气由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收集后碱喷淋处理后排放。
二、副产物仓库
项目环评提出建设一座工业盐副产物仓库,位于硅烷车间一层西北侧,占地面积128m
2,实际由于项目一期现阶段产能较低,产物较少,且暂按照危废处置,故暂存于危废间,未建设副产物仓库。
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1)炭黑粉尘
项目Si-69c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炭黑粉尘经相应的集尘罩(收尘效率80%)收集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炭黑尘排放浓度≤18mg/m
3)。
(2)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计)
项目Si-69生产过程中蒸馏工序产生未冷凝*醇废气经集气管收集后经二级喷淋塔处理;MVR蒸发系统产生的未冷凝*醇废气先经1座3级碱喷淋塔处理(处理效率为90%)后再汇入Si-69生产过程中蒸馏工序产生未冷凝*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非*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
3)。
(3)污水处理站废气
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两级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4)以新带老
环氧树脂车间双酚A投料过程粉尘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将母液罐废气、功能性环氧树脂放料废气引入现有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2、废水
项目一期现阶段产生废水主要为高盐废水、蒸汽冷凝水、真空泵排水、地面冲洗废水、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高盐废水:本项目一期高盐废水经高盐废水收集池(依托车间外现有2座8m
3收集池)收集后通过自建MVR脱盐设施(处理规模为10t/d)脱盐处理。MVR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水蒸气经蒸汽压缩机压缩后回用,冷凝水进入凝结水罐收集后作为预热器的热源再次使用,最后排入厂区污水处 (略) (略) 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蒸汽冷凝水、真空泵排水、碱喷淋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COD、BOD
5、SS、NH
3-N产生浓度均低于园区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经厂区调节池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置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置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
根据园区管理要求,厂区废水排水方式为间断式,需排水时通知园区污水处理站进行采样,达标后可泵入园 (略) 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园区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中三级标准后, (略) (略) ,最终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 A标准后进入丰乐河。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厂房车间隔声、消声、基础减震,加隔声罩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生产中产生的废脱色树脂、副产物工业盐、滤渣、布袋除尘器及车间收尘器收集的炭黑粉尘、废包装袋/桶及生活垃圾。
上述固废中废脱色树脂、滤渣属于危险固废,副产物工业盐暂作为危废处置(后期危废鉴定后再更改管理方式),委托安徽 (略) 处理(协议及资质文件见附件7);布袋除尘器及车间收尘器收集的炭黑粉尘回用于生产过程;硫磺、炭黑包装袋及氯*基三*氧基硅烷包装桶属于一般固废,售与 (略) 综合再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 (略) 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
5、土壤、地下水
源头控制结合进行土壤、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按不同污染防治分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本项目重点污染防治区包括生产车间、储罐区、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污废水输送管沟、*类库、危废库、*类仓库等区域,采用复合防渗结构型式或刚性防渗结构型式;一般污染防治区包括*类仓库等区域。切实做好分区防渗同时设置地下水监控井,跟踪监测,信息公开。
6、环境风险
根据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本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源,项目事故状况下需要收集的废水包括消防废水和初期雨水,在北厂界在厂区地势最低处,依托1座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约500 m
3;污水管道和事故应急池之间有溢流通道,可以满足项目事故状况的废水临时储存需要。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废水分批次将事故池排放的废水处理达接管标准后并入污水处理厂总排口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罐区设置围堰、罐区及生产设备管线设置泄漏报警装置、厂区雨水排放口及污水排放口均设置紧急切断阀门等。本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徽州分局备案。
项目在建立完善的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基础上,且落实相应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后期加强应急演练后,可以有效降低事故状况下的不利环境影响。
7、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废水、废气排放口均已规范化建设,废水预留监测点位和设置标识牌,雨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和标识牌,废气排放口设置检测孔位、 (略) 和标识牌,同时本项目已在污水排放口安装流量、COD在线监测设备。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我单位委托安徽 (略) 于2022年8月29-30日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COD处理效率为99.36%、氨氮处理效率为99.82%,基本达到废水处理设施预期处理效果。
2、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新建处理规模为600m3/d 的污水处理设施,生产期间所有废水均通过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设施。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本项目废水中污染物pH值7.7、COD827mg/L、氨氮1.37mg/L、总磷0.27mg/L、总氮4.89mg/L、BOD197mg/L、氨氮1.58mg/L、悬浮物86mg/L、氯化物6210mg/L、环氧氯*烷0.518mg/L、可吸附有机卤化物<0.05mg/L、*苯低于设备检出限,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2015)中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及园区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验收监测期间,废水中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2)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本项目目前存在检测方法的废气中污染物均已检测,废气中环氧车间有机废气中污染物非*烷总烃2.86mg/m3、环氧氯*烷、*苯、二*苯、苯酚类化合物低于设备检出限;环氧车间颗粒物浓度12.43mg/m3、苯酚类化合物低于检出限;硅烷车间有机废气非*烷总烃1.87mg/m3;硅烷偶联剂车间粉尘废气13.6mg/m3;污水处理站废气氨0.73kg/h、硫化氢低于检出限、臭气浓度644(无量纲)。非*烷总烃、*苯、颗粒物、环氧氯*烷等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规定;二*苯、炭黑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规定。验收监测期间,废气中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3)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可知,厂区四周昼夜噪声东侧57.8dB(A)、48.7dB(A),南侧58.1dB(A)、47.6dB(A),西侧57.9dB(A)、48.2dB(A),北侧55.9dB(A)、47.7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2008)中3类标准,达标排放。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水
本项目厂内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主要的污废水种类项目一期现阶段产生废水主要为高盐废水、蒸汽冷凝水、真空泵排水、地面冲洗废水、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产生的废水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和园区接管标准限值后,经园 (略) 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 (略) (略) 进入歙县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丰乐河。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A、炭黑粉尘
项目Si-69c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炭黑粉尘经相应的集尘罩(收尘效率80%)收集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炭黑尘排放浓度≤18mg/m
3)。
B、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计)
项目Si-69生产过程中蒸馏工序产生未冷凝*醇废气经集气管收集后经二级喷淋塔处理;MVR蒸发系统产生的未冷凝*醇废气先经1座3级碱喷淋塔处理(处理效率为90%)后再汇入Si-69生产过程中蒸馏工序产生未冷凝*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非*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
3)。
C、污水处理站废气
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两级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D、以新带老
环氧树脂车间双酚A投料过程粉尘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将母液罐废气、功能性环氧树脂放料废气引入现有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均满足验收要求。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厂房车间隔声、消声、基础减震,加隔声罩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满足验收要求。
(4)固废
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生产中产生的废脱色树脂、副产物工业盐、滤渣、布袋除尘器及车间收尘器收集的炭黑粉尘、废包装袋/桶及生活垃圾。
上述固废中废脱色树脂、滤渣属于危险固废,副产物工业盐暂作为危废处置(后期危废鉴定后再更改管理方式),委托安徽 (略) 处理(协议及资质文件见附件7);布袋除尘器及车间收尘器收集的炭黑粉尘回用于生产过程;硫磺、炭黑包装袋及氯*基三*氧基硅烷包装桶属于一般固废,售与 (略) 综合再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 (略) 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满足验收要求。
(5)地下水
源头控制结合进行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按不同污染防治分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本项目重点污染防治区包括生产车间一层、罐区、高盐废水收集池、调节池、高盐废水预处理区(MVR脱盐设施区)、事故应急池、危废间 (略) 等区域,采用复合防渗结构型式或刚性防渗结构型式;一般污染防治区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循环水池、化粪池等区域。切实做好分区防渗同时设置地下水监控井,跟踪监测,信息公开。满足验收要求。
(6)环境防护距离
经现场实地勘察,项目厂区东北侧厂界外150m,东南侧厂界外173m,西南侧厂界外118m,西北侧厂界外86m范围,该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建设过程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等污染防治设施按照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建设;截止验收日期,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排放浓度计算可知,废气、废水中污染物预测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得出本项目(阶段性)验收结论为满足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http://**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黄山天 (略) 年产*吨硅烷偶联剂系列技改项目(一期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略) 站公示,公示日期: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0月24日,黄山天 (略) 根据《年产*吨硅烷偶联剂系列技改项目(一期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黄山天 (略) 位于 (略) 徽州区循环经 (略) 11号,建设年产*吨硅烷偶联剂系列技改项目,主要生产硅烷偶联剂产品*吨/年,一期现阶段生产Si-69产品1600吨/年,Si-69C产品1200吨/年。本项目年工作约300天,日生产小时数为24小时,实行三班两运转工作制,年生产时间为7200小时。
本次验收建设内容:项目占地*㎡,一期现阶段实际总投资约*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使用已建DCH车间1栋,3层作为硅烷偶联剂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3093m
2,依托公司现有项目配套的成品仓库、原材料仓库、办公区、供水供电系统等,新建废水、废气、固废的处理设施。具体验收范围:(1)依托:硅烷偶联剂生产车间1栋(三层,建筑面积3093㎡),综合办公楼1栋(四层,建筑面积2317㎡),配电房1座(四层,占地面积90㎡),门卫室(2间,总占地面积68㎡),成品*类仓库1栋(一层,占地面积1166㎡),原料*类仓库1栋(一层,占地面积1166㎡),罐区(液碱), (略) ,循环水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危废暂存间;
(2)新建:副产物工业盐(NaCl、Na
2S
2O
3)仓库1栋(一层,占地面积128㎡),初期雨水池210m
3,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高盐废水收集及处理系统。:(3)设备、产品:生产车间内建设硅烷偶联剂生产线(一期现阶段)3条,总产能约为2800t/a,其中Si-69型生产线2条(1用1备),产能1600t/a(其中1000吨外售,600吨用于生产Si69c);Si-69c型生产线1条,产能1200t/a),主要配置熔硫釜、反应釜、脱色釜、蒸馏釜、过滤槽等设备。
(4)项目环保设备:项目废气处理主要设有布袋除尘器1套、碱洗塔2套、高盐废水处理系统1套;高盐废水处理新建一套MVR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厂区已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
(5)以新带老:环氧树脂生产过程双酚A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由原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母液罐废气、功能性环氧树脂放料废气引入现有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6)污水处理系统废气:污水处理系统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优于环评。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 | 建设情况 | 验收情况 |
审批单位 | 审批文号 |
1 | 年产5000吨DCH项目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环境保护局) | 2013.2.26黄环函[2013]9号 | 已建成,未投产,已停止实施 | 未投产,已停止实施,今后也不再实施 |
2 | 年产9000吨环氧树脂搬迁及*吨功能性环氧树脂系列新建项目 |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环境保护局) | 2015.1.13 黄环函 [2015]13号 | 已建成 | 2018年已完成自主验收 |
3 | 年产*吨硅烷偶联剂系列技改项目 | (略) 生态环境局 | 2019.8.29 黄环函[2019]191号 | 一期已建 | 正进行一期现状验收 |
排污许可证申领过程:2018年12月13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18U001P);2022年2月完成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申报工作,并于2022年2月18日重新申领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18U001P)。
3、投资情况
黄山天 (略) 年产*吨硅烷偶联剂系列技改项目一期投资总预算*,其中环保投资预算*,占总投资的20.5%;至项目验收时,实际总投资*,实际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7.08%。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一期现阶段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一期现阶段建设变动有2处,主要是废气排气口及处置措施发生变化、工业盐仓库暂未建设。
一、废气
环评提出:
1、炭黑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醇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实际建设:
1、Si-69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醇废气经三级碱喷淋处理后汇入SI-69有机废气二级水喷淋装置再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3、炭黑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4、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三级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5、以新带老,环氧树脂车间双酚A投料过程粉尘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将母液罐废气、功能性环氧树脂放料废气引入现有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主要变化:1、*醇废气由水喷淋变为碱喷淋,且经碱喷淋后汇入Si-69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水喷淋装置再处理后排放;3、污水处理站废气由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收集后碱喷淋处理后排放。
二、副产物仓库
项目环评提出建设一座工业盐副产物仓库,位于硅烷车间一层西北侧,占地面积128m
2,实际由于项目一期现阶段产能较低,产物较少,且暂按照危废处置,故暂存于危废间,未建设副产物仓库。
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1)炭黑粉尘
项目Si-69c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炭黑粉尘经相应的集尘罩(收尘效率80%)收集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炭黑尘排放浓度≤18mg/m
3)。
(2)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计)
项目Si-69生产过程中蒸馏工序产生未冷凝*醇废气经集气管收集后经二级喷淋塔处理;MVR蒸发系统产生的未冷凝*醇废气先经1座3级碱喷淋塔处理(处理效率为90%)后再汇入Si-69生产过程中蒸馏工序产生未冷凝*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非*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
3)。
(3)污水处理站废气
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两级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4)以新带老
环氧树脂车间双酚A投料过程粉尘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将母液罐废气、功能性环氧树脂放料废气引入现有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2、废水
项目一期现阶段产生废水主要为高盐废水、蒸汽冷凝水、真空泵排水、地面冲洗废水、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高盐废水:本项目一期高盐废水经高盐废水收集池(依托车间外现有2座8m
3收集池)收集后通过自建MVR脱盐设施(处理规模为10t/d)脱盐处理。MVR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水蒸气经蒸汽压缩机压缩后回用,冷凝水进入凝结水罐收集后作为预热器的热源再次使用,最后排入厂区污水处 (略) (略) 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蒸汽冷凝水、真空泵排水、碱喷淋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COD、BOD
5、SS、NH
3-N产生浓度均低于园区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经厂区调节池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置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置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
根据园区管理要求,厂区废水排水方式为间断式,需排水时通知园区污水处理站进行采样,达标后可泵入园 (略) 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园区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中三级标准后, (略) (略) ,最终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 A标准后进入丰乐河。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厂房车间隔声、消声、基础减震,加隔声罩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生产中产生的废脱色树脂、副产物工业盐、滤渣、布袋除尘器及车间收尘器收集的炭黑粉尘、废包装袋/桶及生活垃圾。
上述固废中废脱色树脂、滤渣属于危险固废,副产物工业盐暂作为危废处置(后期危废鉴定后再更改管理方式),委托安徽 (略) 处理(协议及资质文件见附件7);布袋除尘器及车间收尘器收集的炭黑粉尘回用于生产过程;硫磺、炭黑包装袋及氯*基三*氧基硅烷包装桶属于一般固废,售与 (略) 综合再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 (略) 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
5、土壤、地下水
源头控制结合进行土壤、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按不同污染防治分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本项目重点污染防治区包括生产车间、储罐区、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污废水输送管沟、*类库、危废库、*类仓库等区域,采用复合防渗结构型式或刚性防渗结构型式;一般污染防治区包括*类仓库等区域。切实做好分区防渗同时设置地下水监控井,跟踪监测,信息公开。
6、环境风险
根据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本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源,项目事故状况下需要收集的废水包括消防废水和初期雨水,在北厂界在厂区地势最低处,依托1座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约500 m
3;污水管道和事故应急池之间有溢流通道,可以满足项目事故状况的废水临时储存需要。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废水分批次将事故池排放的废水处理达接管标准后并入污水处理厂总排口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罐区设置围堰、罐区及生产设备管线设置泄漏报警装置、厂区雨水排放口及污水排放口均设置紧急切断阀门等。本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徽州分局备案。
项目在建立完善的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基础上,且落实相应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后期加强应急演练后,可以有效降低事故状况下的不利环境影响。
7、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废水、废气排放口均已规范化建设,废水预留监测点位和设置标识牌,雨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和标识牌,废气排放口设置检测孔位、 (略) 和标识牌,同时本项目已在污水排放口安装流量、COD在线监测设备。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我单位委托安徽 (略) 于2022年8月29-30日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COD处理效率为99.36%、氨氮处理效率为99.82%,基本达到废水处理设施预期处理效果。
2、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新建处理规模为600m3/d 的污水处理设施,生产期间所有废水均通过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设施。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本项目废水中污染物pH值7.7、COD827mg/L、氨氮1.37mg/L、总磷0.27mg/L、总氮4.89mg/L、BOD197mg/L、氨氮1.58mg/L、悬浮物86mg/L、氯化物6210mg/L、环氧氯*烷0.518mg/L、可吸附有机卤化物<0.05mg/L、*苯低于设备检出限,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2015)中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及园区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验收监测期间,废水中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2)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本项目目前存在检测方法的废气中污染物均已检测,废气中环氧车间有机废气中污染物非*烷总烃2.86mg/m3、环氧氯*烷、*苯、二*苯、苯酚类化合物低于设备检出限;环氧车间颗粒物浓度12.43mg/m3、苯酚类化合物低于检出限;硅烷车间有机废气非*烷总烃1.87mg/m3;硅烷偶联剂车间粉尘废气13.6mg/m3;污水处理站废气氨0.73kg/h、硫化氢低于检出限、臭气浓度644(无量纲)。非*烷总烃、*苯、颗粒物、环氧氯*烷等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规定;二*苯、炭黑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规定。验收监测期间,废气中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3)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可知,厂区四周昼夜噪声东侧57.8dB(A)、48.7dB(A),南侧58.1dB(A)、47.6dB(A),西侧57.9dB(A)、48.2dB(A),北侧55.9dB(A)、47.7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2008)中3类标准,达标排放。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水
本项目厂内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主要的污废水种类项目一期现阶段产生废水主要为高盐废水、蒸汽冷凝水、真空泵排水、地面冲洗废水、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产生的废水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和园区接管标准限值后,经园 (略) 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 (略) (略) 进入歙县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丰乐河。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A、炭黑粉尘
项目Si-69c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炭黑粉尘经相应的集尘罩(收尘效率80%)收集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炭黑尘排放浓度≤18mg/m
3)。
B、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计)
项目Si-69生产过程中蒸馏工序产生未冷凝*醇废气经集气管收集后经二级喷淋塔处理;MVR蒸发系统产生的未冷凝*醇废气先经1座3级碱喷淋塔处理(处理效率为90%)后再汇入Si-69生产过程中蒸馏工序产生未冷凝*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非*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
3)。
C、污水处理站废气
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两级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D、以新带老
环氧树脂车间双酚A投料过程粉尘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将母液罐废气、功能性环氧树脂放料废气引入现有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均满足验收要求。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厂房车间隔声、消声、基础减震,加隔声罩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满足验收要求。
(4)固废
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生产中产生的废脱色树脂、副产物工业盐、滤渣、布袋除尘器及车间收尘器收集的炭黑粉尘、废包装袋/桶及生活垃圾。
上述固废中废脱色树脂、滤渣属于危险固废,副产物工业盐暂作为危废处置(后期危废鉴定后再更改管理方式),委托安徽 (略) 处理(协议及资质文件见附件7);布袋除尘器及车间收尘器收集的炭黑粉尘回用于生产过程;硫磺、炭黑包装袋及氯*基三*氧基硅烷包装桶属于一般固废,售与 (略) 综合再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 (略) 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满足验收要求。
(5)地下水
源头控制结合进行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按不同污染防治分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本项目重点污染防治区包括生产车间一层、罐区、高盐废水收集池、调节池、高盐废水预处理区(MVR脱盐设施区)、事故应急池、危废间 (略) 等区域,采用复合防渗结构型式或刚性防渗结构型式;一般污染防治区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循环水池、化粪池等区域。切实做好分区防渗同时设置地下水监控井,跟踪监测,信息公开。满足验收要求。
(6)环境防护距离
经现场实地勘察,项目厂区东北侧厂界外150m,东南侧厂界外173m,西南侧厂界外118m,西北侧厂界外86m范围,该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建设过程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等污染防治设施按照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建设;截止验收日期,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排放浓度计算可知,废气、废水中污染物预测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得出本项目(阶段性)验收结论为满足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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