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山科教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C-3-5-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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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科教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C-3-5-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一、报告基本情况

(1)雁山科教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C-3-5-1地块位 (略) 雁山区中心线及桂林理工大学以南、云塘村以东,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0.*°,北纬25.*°,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36平方米。调查地块原性质为农用地。

地块于2022年3月30 (略) 自然资源局雁山分局签发的《 (略) 雁山区科教组团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项目建设无需用地预审的情况说明》,该地块已纳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2011年度 (略) 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桂政土批函[2012]506号),因此无需办理用地预审。

地块于2022年8月10 (略) 自然资源局签发的《 (略) 雁山区科教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公租房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市自然资规选〔2022〕22号),同意在中心环线及桂林理工大学以南、云塘村以东进行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地块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两款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为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地块性质变化及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带来的环境问题,保障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需要对原地块开展污染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治理工作。为此, (略) (略) (略) 委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广西总队开展雁山科教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C-3-5-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3)根据第一阶段调查收集的资料(包括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历史资料收集等),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为农用地,不曾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也不曾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不曾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没有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超标的记录;地块历史上不曾作为污水灌溉区,或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可不进行第二阶段地块调查及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工作。

二、报告编制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广西总队

三、报告查阅方式

具体报告的查阅方式请联系我司,联系电话*,联系邮箱:*@*q.com

,广西, (略) ,雁山区,桂林

一、报告基本情况

(1)雁山科教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C-3-5-1地块位 (略) 雁山区中心线及桂林理工大学以南、云塘村以东,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0.*°,北纬25.*°,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36平方米。调查地块原性质为农用地。

地块于2022年3月30 (略) 自然资源局雁山分局签发的《 (略) 雁山区科教组团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项目建设无需用地预审的情况说明》,该地块已纳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2011年度 (略) 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桂政土批函[2012]506号),因此无需办理用地预审。

地块于2022年8月10 (略) 自然资源局签发的《 (略) 雁山区科教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公租房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市自然资规选〔2022〕22号),同意在中心环线及桂林理工大学以南、云塘村以东进行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地块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两款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为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地块性质变化及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带来的环境问题,保障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需要对原地块开展污染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治理工作。为此, (略) (略) (略) 委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广西总队开展雁山科教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C-3-5-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3)根据第一阶段调查收集的资料(包括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历史资料收集等),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为农用地,不曾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也不曾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不曾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没有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超标的记录;地块历史上不曾作为污水灌溉区,或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可不进行第二阶段地块调查及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工作。

二、报告编制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广西总队

三、报告查阅方式

具体报告的查阅方式请联系我司,联系电话*,联系邮箱:*@*q.com

,广西, (略) ,雁山区,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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