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6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常州惠明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常州中天燃煤背压热电联产项目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2年10月26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常州惠明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常州中天燃煤背压热电联产项目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2年10月25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Email:*@*ttp://**。
通讯地址: (略) (略) 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 | (略) | 项目主体工程为2台25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1用1备)和1台B30MW级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其中储运工程包含煤场的全封闭改造,环保工程包含烟气处理系统、煤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渣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的建设。其余公辅设施均依托 (略) 。 | 本次 (略) 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 2021 年 1 月 29日在 (略) 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 2022 年 2 月 14日在江苏 (略) 官网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2 年 3 月 2 日、2022 年 3 月 4日两次在“常州日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2年2月15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目标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2年9月5日,建设单位 (略) 公开了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大气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燃煤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8-2021)表1标准限值;氨有组织排放浓度参照执行《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中表9中逃逸氨浓度要求,有组织排放速率和厂界标准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和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3标准;厂界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 3.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本工程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排至中天钢铁集团热电厂现有排水系统,经水泵升压送至中天钢铁集团污水站处理后排至京杭运河(江南运河)。生产废水中锅炉定排水以及冷却塔排水、煤水处理废水经处理后均回用于生产(煤场喷淋、输煤系统清洗等),脱硫废水经旋流一体化装置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中天钢铁集团二炼铁厂冲渣,无生产废水外排。 4.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东、西、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南厂界噪声达到4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5.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需开展危险特性鉴别的废布袋、脱硫废水污泥取得鉴别结果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危险废物须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6.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煤场、灰库、煤水处理间、脱硫废水处理区、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隔油池、危废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7.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8.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2年10月25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Email:*@*ttp://**。
通讯地址: (略) (略) 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 | (略) | 项目主体工程为2台25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1用1备)和1台B30MW级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其中储运工程包含煤场的全封闭改造,环保工程包含烟气处理系统、煤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渣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的建设。其余公辅设施均依托 (略) 。 | 本次 (略) 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 2021 年 1 月 29日在 (略) 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 2022 年 2 月 14日在江苏 (略) 官网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2 年 3 月 2 日、2022 年 3 月 4日两次在“常州日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2年2月15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目标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2年9月5日,建设单位 (略) 公开了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大气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燃煤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8-2021)表1标准限值;氨有组织排放浓度参照执行《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中表9中逃逸氨浓度要求,有组织排放速率和厂界标准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和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3标准;厂界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 3.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本工程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排至中天钢铁集团热电厂现有排水系统,经水泵升压送至中天钢铁集团污水站处理后排至京杭运河(江南运河)。生产废水中锅炉定排水以及冷却塔排水、煤水处理废水经处理后均回用于生产(煤场喷淋、输煤系统清洗等),脱硫废水经旋流一体化装置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中天钢铁集团二炼铁厂冲渣,无生产废水外排。 4.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东、西、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南厂界噪声达到4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5.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需开展危险特性鉴别的废布袋、脱硫废水污泥取得鉴别结果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危险废物须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6.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煤场、灰库、煤水处理间、脱硫废水处理区、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隔油池、危废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7.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8.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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