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7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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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7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7月2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27日-2022年8月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行政服务中心)

  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思 (略) 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新机场莲河片区防潮海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厦环审〔2022〕20号

     2022-7-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7月2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27日-2022年8月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行政服务中心)

  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思 (略) 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新机场莲河片区防潮海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厦环审〔2022〕20号

     202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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