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晟晏集团1×480t锅炉燃气改造及150MW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晟晏集团1×480t锅炉燃气改造及150MW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引号 | */2022-* | 文号 | 宁发改能源(发展)审发〔2022〕91号 | 生成日期 | 2022-10-26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能源发展处 |
宁夏晟晏实业集团 (略) :
报来《关于宁夏晟晏实业集团 (略) 1×480t锅炉燃气改造及150MW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宁晟能环字〔2022〕361号)及有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宁政发〔2017〕32号)等要求,同意建设宁夏晟晏实业集团 (略) 1×480t锅炉燃气改造及150MW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2-*),宁夏晟晏实业集团 (略) 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投资、建设、经营。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晟晏集团厂区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改造炉膛、燃烧器和燃烧系统、煤气供气系统、汽轮机及热力系统、热风系统、空预器、分离器等设备,建成尾气高温超高压发电机组。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计划总投资*元,资金全部由宁夏晟晏实业集团 (略) 自筹。
五、项目利用硅锰合金电炉*m3/h煤气资源,具体排放标准以环评批复为准。 (略) 接入 (略) 企业审定接入系统意见为准。
六、项目单位要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该项目投产后,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是土地证(平国用(2015)第*号)、《宁夏晟晏实业集团 (略) 1×480t锅炉燃气改造及150MW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评审报告。
八、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宁夏晟晏实业集团 (略) 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复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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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2-* | 文号 | 宁发改能源(发展)审发〔2022〕91号 | 生成日期 | 2022-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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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能源发展处 |
宁夏晟晏实业集团 (略) :
报来《关于宁夏晟晏实业集团 (略) 1×480t锅炉燃气改造及150MW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宁晟能环字〔2022〕361号)及有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宁政发〔2017〕32号)等要求,同意建设宁夏晟晏实业集团 (略) 1×480t锅炉燃气改造及150MW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2-*),宁夏晟晏实业集团 (略) 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投资、建设、经营。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晟晏集团厂区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改造炉膛、燃烧器和燃烧系统、煤气供气系统、汽轮机及热力系统、热风系统、空预器、分离器等设备,建成尾气高温超高压发电机组。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计划总投资*元,资金全部由宁夏晟晏实业集团 (略) 自筹。
五、项目利用硅锰合金电炉*m3/h煤气资源,具体排放标准以环评批复为准。 (略) 接入 (略) 企业审定接入系统意见为准。
六、项目单位要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该项目投产后,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是土地证(平国用(2015)第*号)、《宁夏晟晏实业集团 (略) 1×480t锅炉燃气改造及150MW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评审报告。
八、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宁夏晟晏实业集团 (略) 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复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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