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和众环保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500台离心风机、100台废气处理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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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滁州和众环保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500台离心风机、100台废气处理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滁州和众 (略) :

你单位报来的《滁州和众 (略) 年产3500台离心风机、100台废气处理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项目合法性审查,结合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你单位投资*元建设年产3500台离心风机、100台废气处理设备项目,项目位于定远县炉桥镇乡村振兴产业 (略) (略) 交叉口处。项目建设内容:购置数控切割机、折弯、冲床、氩弧焊机、喷漆房等设备并配备相应的公辅设施和环保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3500台离心风机、100台废气处理设备。项目已经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201-*-04-05-*。从环境影响角度,我局同意你单位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指标、环境监测计划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在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

1.落实《报告表》中施工期污水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用作周边绿化;施工生产废水沉淀后回用。

2.落实《报告表》中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按《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和扬尘治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3.落实《报告表》中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方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中要求。

4.落实《报告表》中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加强管理,落实表中措施,以减少固体废弃物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

1.项目应严格按照《安徽省大气办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21〕4号)》要求,使用《报告表》中提出的低(无)VOC含量原辅材料,从源头控制VOCs产生。低(无)VOCs原辅材料含量须满足《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限值要求。

2.落实《报告表》中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水帘柜废水定期加漆雾凝聚剂,槽液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炉桥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炉桥镇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3.落实报告表》中废气治理措施。机加工下料、焊接、打磨工序和塑料加工下料、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玻璃钢打磨房密闭,积层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塑料折弯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房、晾干房负压收集+水帘喷淋+除湿(干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本项目机加工、塑料板打磨产生的颗粒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限值;玻璃钢积层、打磨、塑料板折弯焊接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苯*烯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中限值;苯*烯无组织排放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 中二级厂界标准值要求;喷漆、晾干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限值;厂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排放标准》(*)表A.1中规定限值。项目以厂界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今后不得规 (略) 、学校等敏感建筑。

4.落实报告表》中噪声治理措施。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经减振底座、降噪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5.落实报告表》中固废治理措施。项目应规范设置50m2的一般固废库和30m2危废库一座,一般固废库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危废库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棉、槽渣、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边角料外售处置;收集粉尘、废焊渣、废砂轮、废布袋、废焊条、废纤维布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

6.落实《报告》中地下水防渗措施。喷漆房、危化品仓库、危废暂存间、应急事故池、玻璃钢加工房进行重点防渗,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7.落实《报告》中的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应规范设置200m3的应急事故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三、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严格遵照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应一并落实。工程竣工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后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你单位应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请定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加强项目环境管理。


2022年9月21日

????抄送:炉桥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滁州和众 (略) :

你单位报来的《滁州和众 (略) 年产3500台离心风机、100台废气处理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项目合法性审查,结合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你单位投资*元建设年产3500台离心风机、100台废气处理设备项目,项目位于定远县炉桥镇乡村振兴产业 (略) (略) 交叉口处。项目建设内容:购置数控切割机、折弯、冲床、氩弧焊机、喷漆房等设备并配备相应的公辅设施和环保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3500台离心风机、100台废气处理设备。项目已经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201-*-04-05-*。从环境影响角度,我局同意你单位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指标、环境监测计划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在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

1.落实《报告表》中施工期污水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用作周边绿化;施工生产废水沉淀后回用。

2.落实《报告表》中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按《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和扬尘治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3.落实《报告表》中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方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中要求。

4.落实《报告表》中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加强管理,落实表中措施,以减少固体废弃物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

1.项目应严格按照《安徽省大气办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21〕4号)》要求,使用《报告表》中提出的低(无)VOC含量原辅材料,从源头控制VOCs产生。低(无)VOCs原辅材料含量须满足《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限值要求。

2.落实《报告表》中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水帘柜废水定期加漆雾凝聚剂,槽液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炉桥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炉桥镇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3.落实报告表》中废气治理措施。机加工下料、焊接、打磨工序和塑料加工下料、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玻璃钢打磨房密闭,积层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塑料折弯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房、晾干房负压收集+水帘喷淋+除湿(干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本项目机加工、塑料板打磨产生的颗粒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限值;玻璃钢积层、打磨、塑料板折弯焊接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苯*烯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中限值;苯*烯无组织排放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 中二级厂界标准值要求;喷漆、晾干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限值;厂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排放标准》(*)表A.1中规定限值。项目以厂界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今后不得规 (略) 、学校等敏感建筑。

4.落实报告表》中噪声治理措施。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经减振底座、降噪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5.落实报告表》中固废治理措施。项目应规范设置50m2的一般固废库和30m2危废库一座,一般固废库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危废库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棉、槽渣、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边角料外售处置;收集粉尘、废焊渣、废砂轮、废布袋、废焊条、废纤维布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

6.落实《报告》中地下水防渗措施。喷漆房、危化品仓库、危废暂存间、应急事故池、玻璃钢加工房进行重点防渗,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7.落实《报告》中的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应规范设置200m3的应急事故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三、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严格遵照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应一并落实。工程竣工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后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你单位应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请定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加强项目环境管理。


2022年9月21日

????抄送:炉桥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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