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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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10月24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衡 (略) (略) 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衡南县近尾洲镇管山村、同善村

建设单位

湖南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 (略)

项目概况

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 (略) 衡南县近尾洲镇管山村、同善村。建设保护管理站2处,其中1处保护管理站位于管山村(建筑面积997.20m2,3F,砖混结构),另1处位于同善村(建筑面积114.67m2,1F,砖混结构)。建筑面积总共1141.87m2。保护管理站主要功能为员工办公、统筹保护区的自然保护和管理,建立环保管理制度。保护管理站内一层设置应急救援点,建筑面积245m2,主要功能为应急救护、应急救援等。建设停车场一处,占地面积3000m2,30m2/标准停车位,位于项目所在地南面,停车位数量为100位;设置分散式充电桩3个。新 (略) 2km, (略) 的基础上建 (略) ,路径为由管山村保护 (略) 向东延伸至陈家冲。同时在湿地公园内设置界碑、界桩、标识标牌、围栏等辅助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1)扬尘控制措施。 (略) 面,定期洒水,选择合理的气象环境施工,建立保洁制度,渣料、粉料采用密封运输车,设置车辆冲洗装置等。

(2)车辆尾气控制措施。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和施工机械,禁止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和施工机械运行作业。

(3)装修废气控制措施。加强对建筑物进行通风处理,使用环保型装饰材料,材料的选取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规定进行。

2、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的卫生间如厕,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夜间10点至次日早上6点禁止施工,四周设置施工围墙等,运输车辆控制速度,减少鸣笛。

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建筑垃圾集中堆置,采取彩条布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最大力度回收利用,其余及时外运,交由专门的固废处理中心处理。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清扫。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优化工程施工方案,不得占用其他用地。

(2)消减措施。施工及后营运过程中,恢复植被、保持水土、加强绿化、注重营造植被景观。合理安排施工季节,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表土和地表植被,做好取、弃土石方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工作。运输车辆宅盖严实,避免粉尘散落对周边植物产生的不利影响。合理安排高噪声作业时间,防治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觅食、休息。

(3)管理措施。增加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防止捕杀、砍伐活动。野生动物误入施工区,人工迁移至工程影响区外的适宜生境中。加强管理,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

(4)水土流失应对措施。建设临时性水保措施,设置导流沟、排水沟。地基设置侧沟、天沟和低沟,预防水土流失。挖、填方施工时,尽量做到先筑挡土墙,随挖、随运、随压,严禁随意开挖取土取石,破坏植被;对于已完工的区域,及时进行地面平整、夯实和植树种草等。主体工程施建完后,应对陡坡进行绿化,以防止雨季造成塌方、泥石流。开工前应向上级水利部门报送《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经上级水利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5)野生植物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设置野生植物保护警示牌,制定严格的施工制度。加强车辆管理,现场所有车辆均要按照施工现场限速标志行驶,严禁超速,严禁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行驶。划定施工红线,严格按照红线范围施工,禁止超红线范围破坏植被。优化工程设计方案,永久建筑物避让林木。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对保护地的影响周期。尽量不占用原生植被,施工临时用地应选择植被稀疏地带,施工结束后恢复现状。施工材料运入场地时加强检验检疫工作,对有些潜在危害的材料进行集中销毁,做好相应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禁止超范围破坏植被现象。

(6)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对野生动物进行识别宣传和设置标示牌,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野生动物保护教育和自身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管理,杜绝对保护区内各种野生动物的伤害。严禁施工人员追赶、惊吓、捕杀野生动物,禁止在禁猎区毁巢、取卵以及实施其他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方式和时间,晨昏尽量避免高噪声作业;尽量不使用强光源,减少灯光照射时间,以免干扰野生动物的休息、觅食、交配等正常活动;尽量将工期安排避开重要野生动物的繁育期。减少水体污染,对霉变物质、生活垃圾等按防止污染及卫生要求进行处理,以减小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对保护区的影响周期。

(7)生态恢复措施。施工结束后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绿化,主要绿化区域为施工临时占地区域,在植被恢复树种选择上一定要采用乡土树种或草种实施人工促进恢复,避免外来物种的入侵。

二、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食堂油烟经环保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屋顶排烟筒排放,汽车尾气为无组织排放,经自然环境消散,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管山村保护管理站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清掏污水送至衡南县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不直接外排,同善村保护管理站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清掏污水送至衡南县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不直接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一些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游客游览和娱乐活动产生的噪声,要求加强管理,限速行驶。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时员工生活垃圾、污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并处置。化粪池污泥需要定期清掏才能确保废水处理正常运转,定期委托环卫部门采用移动污泥车来清掏。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时人为因素对附近水域、植被的干扰,人为因素主要来源于湿地公园营运期的游客增多,游客驾驶交通工具、生活垃圾丢弃可能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干扰,只要管理得当就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直接伤害,对水生系统和植被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制定和实施景区分流机制,在主要节点上分配专人疏导或提供 (略) 线科学分流,合理定价控制旅游旺季旅游人数,科学倡导文明旅游和生态旅游。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10月24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衡 (略) (略) 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衡南县近尾洲镇管山村、同善村

建设单位

湖南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 (略)

项目概况

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 (略) 衡南县近尾洲镇管山村、同善村。建设保护管理站2处,其中1处保护管理站位于管山村(建筑面积997.20m2,3F,砖混结构),另1处位于同善村(建筑面积114.67m2,1F,砖混结构)。建筑面积总共1141.87m2。保护管理站主要功能为员工办公、统筹保护区的自然保护和管理,建立环保管理制度。保护管理站内一层设置应急救援点,建筑面积245m2,主要功能为应急救护、应急救援等。建设停车场一处,占地面积3000m2,30m2/标准停车位,位于项目所在地南面,停车位数量为100位;设置分散式充电桩3个。新 (略) 2km, (略) 的基础上建 (略) ,路径为由管山村保护 (略) 向东延伸至陈家冲。同时在湿地公园内设置界碑、界桩、标识标牌、围栏等辅助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1)扬尘控制措施。 (略) 面,定期洒水,选择合理的气象环境施工,建立保洁制度,渣料、粉料采用密封运输车,设置车辆冲洗装置等。

(2)车辆尾气控制措施。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和施工机械,禁止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和施工机械运行作业。

(3)装修废气控制措施。加强对建筑物进行通风处理,使用环保型装饰材料,材料的选取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规定进行。

2、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的卫生间如厕,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夜间10点至次日早上6点禁止施工,四周设置施工围墙等,运输车辆控制速度,减少鸣笛。

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建筑垃圾集中堆置,采取彩条布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最大力度回收利用,其余及时外运,交由专门的固废处理中心处理。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清扫。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优化工程施工方案,不得占用其他用地。

(2)消减措施。施工及后营运过程中,恢复植被、保持水土、加强绿化、注重营造植被景观。合理安排施工季节,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表土和地表植被,做好取、弃土石方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工作。运输车辆宅盖严实,避免粉尘散落对周边植物产生的不利影响。合理安排高噪声作业时间,防治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觅食、休息。

(3)管理措施。增加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防止捕杀、砍伐活动。野生动物误入施工区,人工迁移至工程影响区外的适宜生境中。加强管理,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

(4)水土流失应对措施。建设临时性水保措施,设置导流沟、排水沟。地基设置侧沟、天沟和低沟,预防水土流失。挖、填方施工时,尽量做到先筑挡土墙,随挖、随运、随压,严禁随意开挖取土取石,破坏植被;对于已完工的区域,及时进行地面平整、夯实和植树种草等。主体工程施建完后,应对陡坡进行绿化,以防止雨季造成塌方、泥石流。开工前应向上级水利部门报送《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经上级水利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5)野生植物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设置野生植物保护警示牌,制定严格的施工制度。加强车辆管理,现场所有车辆均要按照施工现场限速标志行驶,严禁超速,严禁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行驶。划定施工红线,严格按照红线范围施工,禁止超红线范围破坏植被。优化工程设计方案,永久建筑物避让林木。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对保护地的影响周期。尽量不占用原生植被,施工临时用地应选择植被稀疏地带,施工结束后恢复现状。施工材料运入场地时加强检验检疫工作,对有些潜在危害的材料进行集中销毁,做好相应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禁止超范围破坏植被现象。

(6)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对野生动物进行识别宣传和设置标示牌,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野生动物保护教育和自身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管理,杜绝对保护区内各种野生动物的伤害。严禁施工人员追赶、惊吓、捕杀野生动物,禁止在禁猎区毁巢、取卵以及实施其他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方式和时间,晨昏尽量避免高噪声作业;尽量不使用强光源,减少灯光照射时间,以免干扰野生动物的休息、觅食、交配等正常活动;尽量将工期安排避开重要野生动物的繁育期。减少水体污染,对霉变物质、生活垃圾等按防止污染及卫生要求进行处理,以减小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对保护区的影响周期。

(7)生态恢复措施。施工结束后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绿化,主要绿化区域为施工临时占地区域,在植被恢复树种选择上一定要采用乡土树种或草种实施人工促进恢复,避免外来物种的入侵。

二、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食堂油烟经环保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屋顶排烟筒排放,汽车尾气为无组织排放,经自然环境消散,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管山村保护管理站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清掏污水送至衡南县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不直接外排,同善村保护管理站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清掏污水送至衡南县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不直接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一些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游客游览和娱乐活动产生的噪声,要求加强管理,限速行驶。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时员工生活垃圾、污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并处置。化粪池污泥需要定期清掏才能确保废水处理正常运转,定期委托环卫部门采用移动污泥车来清掏。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时人为因素对附近水域、植被的干扰,人为因素主要来源于湿地公园营运期的游客增多,游客驾驶交通工具、生活垃圾丢弃可能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干扰,只要管理得当就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直接伤害,对水生系统和植被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制定和实施景区分流机制,在主要节点上分配专人疏导或提供 (略) 线科学分流,合理定价控制旅游旺季旅游人数,科学倡导文明旅游和生态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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