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粪资源化利用项目—“飞地”养殖园区雨污分流设施建设初步设计的批复
污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粪资源化利用项目—“飞地”养殖园区雨污分流设施建设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报来《 (略)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红寺堡区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飞地”养殖园区雨污分流设施建设初步设计进行审批的请示》(红农发〔2022〕21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209-*-04-01-*。根 (略) 红寺堡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通知》(红党农发〔2021〕15号)《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2年调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红党农发〔2022〕11号)及项目初步设计文本,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避免畜禽养殖生产的废弃物污染环境,提升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水平与资源利用率,改善养殖园区环境,对养殖园区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红寺堡区产业园中烟“飞地”养殖园区。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热镀锌铁皮雨水槽1536m,排水管(PE300波纹管)2640m,污水槽(50U形渠)553m,成品混凝土检查井55座,雨水蓄水池1座,污水池(化粪池)1座,牛棚雨落管128m,过路涵管70m。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32.*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18.*元、其它费用9.*元、预备费3.*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飞地”养殖园区雨污分流设施建设审定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飞地”养殖园区雨污
分流设施建设审定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
土建工程费 | 安装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一 | 建筑工程费用 | 118.89 | 0.00 | 0.00 | 0.00 | 118.89 |
1 | 热镀锌铁皮雨水槽 | 10.90 | 10.90 | |||
2 | 排水管(PE300波纹管) | 52.93 | 52.93 | |||
3 | 污水槽(50U形渠) | 5.42 | 5.42 | |||
4 | 检查井(成品混凝土 预制井) | 17.97 | 17.97 | |||
5 | 雨水蓄水池 | 10.03 | 10.03 | |||
6 | 污水池及附属设施 | 10.03 | 10.03 | |||
7 | 牛棚雨落管 | 3.60 | 3.60 | |||
8 | 过路涵管 | 8.01 | 8.01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9.80 | 9.80 | |||
1 | 工程监理费 | 1.78 | 1.78 | |||
2 | 编制招标控制价 | 0.48 | 0.48 | |||
3 | 结算审核费 | 0.48 | 0.48 | |||
4 | 决算审计费 | 0.48 | 0.48 | |||
5 | 设计费 | 3.75 | 3.75 | |||
6 | 招标代理费 | 0.24 | 0.24 | |||
7 | 勘察测量费 | 2.00 | 2.00 | |||
8 | 质量检测等费用 | 0.59 | 0.59 | |||
三 | 预备费 | 3.86 | 3.86 | |||
四 | 项目总投资 | 118.89 | 0.00 | 0.00 | 13.66 | 132.55 |
(略)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报来《 (略)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红寺堡区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飞地”养殖园区雨污分流设施建设初步设计进行审批的请示》(红农发〔2022〕21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209-*-04-01-*。根 (略) 红寺堡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通知》(红党农发〔2021〕15号)《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2年调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红党农发〔2022〕11号)及项目初步设计文本,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避免畜禽养殖生产的废弃物污染环境,提升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水平与资源利用率,改善养殖园区环境,对养殖园区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红寺堡区产业园中烟“飞地”养殖园区。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热镀锌铁皮雨水槽1536m,排水管(PE300波纹管)2640m,污水槽(50U形渠)553m,成品混凝土检查井55座,雨水蓄水池1座,污水池(化粪池)1座,牛棚雨落管128m,过路涵管70m。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32.*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18.*元、其它费用9.*元、预备费3.*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飞地”养殖园区雨污分流设施建设审定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飞地”养殖园区雨污
分流设施建设审定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
土建工程费 | 安装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一 | 建筑工程费用 | 118.89 | 0.00 | 0.00 | 0.00 | 118.89 |
1 | 热镀锌铁皮雨水槽 | 10.90 | 10.90 | |||
2 | 排水管(PE300波纹管) | 52.93 | 52.93 | |||
3 | 污水槽(50U形渠) | 5.42 | 5.42 | |||
4 | 检查井(成品混凝土 预制井) | 17.97 | 17.97 | |||
5 | 雨水蓄水池 | 10.03 | 10.03 | |||
6 | 污水池及附属设施 | 10.03 | 10.03 | |||
7 | 牛棚雨落管 | 3.60 | 3.60 | |||
8 | 过路涵管 | 8.01 | 8.01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9.80 | 9.80 | |||
1 | 工程监理费 | 1.78 | 1.78 | |||
2 | 编制招标控制价 | 0.48 | 0.48 | |||
3 | 结算审核费 | 0.48 | 0.48 | |||
4 | 决算审计费 | 0.48 | 0.48 | |||
5 | 设计费 | 3.75 | 3.75 | |||
6 | 招标代理费 | 0.24 | 0.24 | |||
7 | 勘察测量费 | 2.00 | 2.00 | |||
8 | 质量检测等费用 | 0.59 | 0.59 | |||
三 | 预备费 | 3.86 | 3.86 | |||
四 | 项目总投资 | 118.89 | 0.00 | 0.00 | 13.66 | 13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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