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扎鲁特旗分局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扎鲁特旗分局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镇政府,各国有农牧场,旗直各部门, (略) 直各单位:

近日来,自治区卫星监拍到我旗多处秸秆、树叶和垃圾等焚烧点,为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旗秸秆禁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

坚持疏、导、堵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苏木镇场的主体作用, (略) 格化监管,健全禁烧责任体系,建立农作物秸秆禁烧长效工作机制,坚决制止露天焚烧现象,力争消除重污染天气隐患。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苏木、镇、场、旗直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略) 络信息宣传、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广播播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不间断循环宣传防火相关知识,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知晓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责任,自觉做到禁烧秸秆。积极引导村民将秸秆禁烧纳入村规民约,互相监督焚烧行为,形成禁烧秸秆、积极保护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以苏木镇场为单位、村社为单元、农户 (略) 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各苏木镇场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确保秸秆禁烧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实行苏木镇场领导包村组,村组干部包田(地)块的“分片包干”禁烧监管机制,扎实做到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各苏木镇场要将秸秆禁烧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按照全域禁烧、全年禁烧的总体要求,成立禁烧巡查队*,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宣传方案,及时发布政府通告,确保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执法督察。旗生态环境局、农牧局、应急管理局、各苏木镇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要强化现场执法检查,发生焚烧问题,造成较大污染、影响恶劣甚至导致伤亡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苏木镇政府,各国有农牧场,旗直各部门, (略) 直各单位:

近日来,自治区卫星监拍到我旗多处秸秆、树叶和垃圾等焚烧点,为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旗秸秆禁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

坚持疏、导、堵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苏木镇场的主体作用, (略) 格化监管,健全禁烧责任体系,建立农作物秸秆禁烧长效工作机制,坚决制止露天焚烧现象,力争消除重污染天气隐患。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苏木、镇、场、旗直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略) 络信息宣传、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广播播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不间断循环宣传防火相关知识,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知晓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责任,自觉做到禁烧秸秆。积极引导村民将秸秆禁烧纳入村规民约,互相监督焚烧行为,形成禁烧秸秆、积极保护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以苏木镇场为单位、村社为单元、农户 (略) 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各苏木镇场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确保秸秆禁烧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实行苏木镇场领导包村组,村组干部包田(地)块的“分片包干”禁烧监管机制,扎实做到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各苏木镇场要将秸秆禁烧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按照全域禁烧、全年禁烧的总体要求,成立禁烧巡查队*,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宣传方案,及时发布政府通告,确保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执法督察。旗生态环境局、农牧局、应急管理局、各苏木镇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要强化现场执法检查,发生焚烧问题,造成较大污染、影响恶劣甚至导致伤亡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