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桦川生态环境局关于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佳木斯市桦川生态环境局关于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佳木斯市桦川生态环境局关于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2022-1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吨精米食品开发建设项目、黑龙江省桦 (略) 扩建200吨米糠制油项目、桦川县 (略) 大米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桦川县悦来镇悦来大街北段
电 话:*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吨精米食品开发建设项目 | 桦川县悦 (略) 南段东侧(园区) | 桦 (略) | 大庆 (略) | 该项目位于黑龙 (略) 桦川县悦 (略) 南段东侧,占地面积*m2,主要建设*t仓储能力和日处理粮食200t烘干生产线,设有平房仓、办公用房、商业服务楼、动力车间等设施,烘干塔配备1台6t/h链条式生物质成型燃料热风炉。 本项目在厂区内新建精米加工车间、成品粮车间和压块站,建筑面积为*m2,年产精米食品*t,年加工*t秸秆生物质压块燃料用于本项目烘干塔原料,不外售。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2.5%。 | 主要环境影响对策: (1)水环境:本项目抛光用水不外排,全部被大米吸收。 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2)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筛选原粮时产生的杂质集中收集,交由桦 (略) (略) 统一清运。水稻加工车间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水稻加工过程稻壳用于秸秆压块;秸秆压块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秸秆压块生产车间布袋除尘器收尘,产生的粉尘为粉碎后的原料,仍可以作为原材料使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环境空气: 本项目水稻加工车间清理筛分及输送工序均密闭,精米生产采用成套密闭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经各工段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秸秆压块生产车间破碎、压块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原料卸料时采取降低装卸高度,原料仓库封闭,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声环境: 本项目水稻加工车间清理筛分及输送工序均密闭,精米生产采用成套密闭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经各工段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秸秆压块生产车间破碎、压块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原料卸料时采取降低装卸高度,原料仓库封闭,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2 | 黑龙江省桦 (略) 扩建200吨米糠制油项目 | 桦川县悦来大街南 (略) 内(园区) | 黑龙江省桦 (略) | 黑龙江 (略) | 该项目地点黑龙 (略) 桦川县悦来大街南 (略) 内。 建设性质为改扩建。 建设内容:将现有1条100t/d米糠制油生产线拆除,利用现有1座预处理车间以及浸出车间新建一条300t/d的米糠制油生产线。现有1台6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拆除,新建1台型10t/h生物质蒸汽锅炉,并新建1座正己烷地埋式储罐,用于溶剂油的周转,厂区内不新增正己烷存储量。米糠毛油存储依托厂区内现有2座500t储罐,以及2座800t储罐。以及其他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的建设,本项次扩建后,可新增米糠加工规模为200t/d,米糠油增产30t/d,总处理米糠规模为300t/d,米糠油总产量为45t/d。 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3.04%。 | 主要环境影响对策: (1)水环境: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浸出车间工艺废水以及锅炉定排污水、冷却塔排污水和浓水制备设备产生的浓水。本项目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污水经过生化池反应后进入深度处理间,进一步脱磷除氮,降解悬浮物,后经紫外线消毒后排入松花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2)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预处理车间清理杂质以及除尘器粉尘,锅炉布袋除尘器除尘灰、锅炉灰渣以及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实验室废液。 膨化预处理工段产生的将碎石及编织袋丝等杂质以及预处理车间及浸出车间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锅炉除尘器除尘灰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能力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灰渣由厂区统一收集后,装袋后厂区锅炉 房内暂存,综合外卖。 锅炉纯水制备系统所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于其产生周期较长,且产生量较少,不在厂内暂存,在软化水系统维护更换时直接交由厂家回收利用。 本项目需要对大豆油纯度进行化验,检验过程中会产生化验室废液,实验室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具有资质单位处理。 (3)环境空气: 生物质锅炉烟囱产生的废气采用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风机由40m高、内径2.5m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燃煤锅炉限值要求。 预处理车间排气筒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浸出车间颗粒物排气筒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浸出车间有机废气排气筒产生的非*烷总烃采用多级冷凝+两级石蜡吸收工艺+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要求。 预处理车间、浸出车间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声环境: 项目运行应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设备应按要求进行安装,做好动平衡,采用独立基座,减少振动的发生;风机采用软性连接,基础减振等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加装消音器;做好生产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适当设置吸声材料及隔声措施从而降低噪声的产生。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要求。 |
3 | 桦川县 (略) 大米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 黑龙江桦川经济开发区 | 桦川县 (略) | 黑龙江 (略) | 扩建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平方米。新建高位水箱47.46平方米,预留原粮仓及稻壳仓占地773.42平方米。购置设备5套(钢板仓1套,含1座稻壳仓2座原粮仓、一套初清设备;生产线主机设备1套;非标、仓群工程,含8套凉米仓、8套成品仓、6套副产品仓;成品打包码垛1套;PLC 自动化控制系统1套)。建设大米加工生产线一条,年加工水稻*t/a。 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4717.*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1.1%。 | 主要环境影响对策: (1)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桦川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生活污水排入桦川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级A标准后排入松花江。 (2)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土石等杂物集中收集,由桦 (略) (略) 定期清运处理。塑料袋完好没有破损,避免生活垃圾撒漏,暂存地点地面硬化,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3)环境空气: 大米加工车间各生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除尘器、脉冲除尘器(7台旋风除尘器、10台脉冲除尘器)除尘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 001)排放。本项目工艺设备为密闭设备,颗粒物经管道接入除尘器。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工艺废气采取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采取废气治理措施后。 (4)声环境: 项目建设地点执行声环境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使本工程投产后东、南、北厂界昼夜等效噪声级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西厂界昼夜等效噪声级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限值。 本项目原粮及 (略) (略) 运输, (略) 运输。企业夜间不运输,昼间每次运输车辆3辆。沿途经过声环境保护目标时禁止鸣笛,减速慢行, (略) 交通规定的时速运行,昼间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
佳木斯市桦川生态环境局关于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2022-1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吨精米食品开发建设项目、黑龙江省桦 (略) 扩建200吨米糠制油项目、桦川县 (略) 大米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桦川县悦来镇悦来大街北段
电 话:*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吨精米食品开发建设项目 | 桦川县悦 (略) 南段东侧(园区) | 桦 (略) | 大庆 (略) | 该项目位于黑龙 (略) 桦川县悦 (略) 南段东侧,占地面积*m2,主要建设*t仓储能力和日处理粮食200t烘干生产线,设有平房仓、办公用房、商业服务楼、动力车间等设施,烘干塔配备1台6t/h链条式生物质成型燃料热风炉。 本项目在厂区内新建精米加工车间、成品粮车间和压块站,建筑面积为*m2,年产精米食品*t,年加工*t秸秆生物质压块燃料用于本项目烘干塔原料,不外售。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2.5%。 | 主要环境影响对策: (1)水环境:本项目抛光用水不外排,全部被大米吸收。 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2)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筛选原粮时产生的杂质集中收集,交由桦 (略) (略) 统一清运。水稻加工车间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水稻加工过程稻壳用于秸秆压块;秸秆压块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秸秆压块生产车间布袋除尘器收尘,产生的粉尘为粉碎后的原料,仍可以作为原材料使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环境空气: 本项目水稻加工车间清理筛分及输送工序均密闭,精米生产采用成套密闭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经各工段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秸秆压块生产车间破碎、压块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原料卸料时采取降低装卸高度,原料仓库封闭,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声环境: 本项目水稻加工车间清理筛分及输送工序均密闭,精米生产采用成套密闭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经各工段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秸秆压块生产车间破碎、压块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原料卸料时采取降低装卸高度,原料仓库封闭,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2 | 黑龙江省桦 (略) 扩建200吨米糠制油项目 | 桦川县悦来大街南 (略) 内(园区) | 黑龙江省桦 (略) | 黑龙江 (略) | 该项目地点黑龙 (略) 桦川县悦来大街南 (略) 内。 建设性质为改扩建。 建设内容:将现有1条100t/d米糠制油生产线拆除,利用现有1座预处理车间以及浸出车间新建一条300t/d的米糠制油生产线。现有1台6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拆除,新建1台型10t/h生物质蒸汽锅炉,并新建1座正己烷地埋式储罐,用于溶剂油的周转,厂区内不新增正己烷存储量。米糠毛油存储依托厂区内现有2座500t储罐,以及2座800t储罐。以及其他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的建设,本项次扩建后,可新增米糠加工规模为200t/d,米糠油增产30t/d,总处理米糠规模为300t/d,米糠油总产量为45t/d。 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3.04%。 | 主要环境影响对策: (1)水环境: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浸出车间工艺废水以及锅炉定排污水、冷却塔排污水和浓水制备设备产生的浓水。本项目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污水经过生化池反应后进入深度处理间,进一步脱磷除氮,降解悬浮物,后经紫外线消毒后排入松花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2)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预处理车间清理杂质以及除尘器粉尘,锅炉布袋除尘器除尘灰、锅炉灰渣以及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实验室废液。 膨化预处理工段产生的将碎石及编织袋丝等杂质以及预处理车间及浸出车间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锅炉除尘器除尘灰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能力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灰渣由厂区统一收集后,装袋后厂区锅炉 房内暂存,综合外卖。 锅炉纯水制备系统所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于其产生周期较长,且产生量较少,不在厂内暂存,在软化水系统维护更换时直接交由厂家回收利用。 本项目需要对大豆油纯度进行化验,检验过程中会产生化验室废液,实验室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具有资质单位处理。 (3)环境空气: 生物质锅炉烟囱产生的废气采用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风机由40m高、内径2.5m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燃煤锅炉限值要求。 预处理车间排气筒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浸出车间颗粒物排气筒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浸出车间有机废气排气筒产生的非*烷总烃采用多级冷凝+两级石蜡吸收工艺+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要求。 预处理车间、浸出车间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声环境: 项目运行应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设备应按要求进行安装,做好动平衡,采用独立基座,减少振动的发生;风机采用软性连接,基础减振等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加装消音器;做好生产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适当设置吸声材料及隔声措施从而降低噪声的产生。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要求。 |
3 | 桦川县 (略) 大米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 黑龙江桦川经济开发区 | 桦川县 (略) | 黑龙江 (略) | 扩建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平方米。新建高位水箱47.46平方米,预留原粮仓及稻壳仓占地773.42平方米。购置设备5套(钢板仓1套,含1座稻壳仓2座原粮仓、一套初清设备;生产线主机设备1套;非标、仓群工程,含8套凉米仓、8套成品仓、6套副产品仓;成品打包码垛1套;PLC 自动化控制系统1套)。建设大米加工生产线一条,年加工水稻*t/a。 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4717.*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1.1%。 | 主要环境影响对策: (1)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桦川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生活污水排入桦川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级A标准后排入松花江。 (2)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土石等杂物集中收集,由桦 (略) (略) 定期清运处理。塑料袋完好没有破损,避免生活垃圾撒漏,暂存地点地面硬化,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3)环境空气: 大米加工车间各生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除尘器、脉冲除尘器(7台旋风除尘器、10台脉冲除尘器)除尘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 001)排放。本项目工艺设备为密闭设备,颗粒物经管道接入除尘器。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工艺废气采取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采取废气治理措施后。 (4)声环境: 项目建设地点执行声环境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使本工程投产后东、南、北厂界昼夜等效噪声级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西厂界昼夜等效噪声级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限值。 本项目原粮及 (略) (略) 运输, (略) 运输。企业夜间不运输,昼间每次运输车辆3辆。沿途经过声环境保护目标时禁止鸣笛,减速慢行, (略) 交通规定的时速运行,昼间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