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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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25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牡丹江森田特种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牡环建审〔2022〕51号

2022年10月25日

二、审批决定全文:

牡环建审〔2022〕51号

关于牡丹江森田特种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牡丹江森田特种 (略) :

你单位提交的由牡丹江 (略) 编制的《牡丹江森田特种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黑龙 (略) 东安区乜河 (略) 120号。租用现有厂房设置车间、仓库、办公室、门卫室等,用地面积*m2,年组装100辆消防车,作业时间为250天。工程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项目租用现有厂房,施工期主要内容是修缮厂房及安装设备,运输车辆加盖苫布,设置围挡封闭施工现场,防止粉尘、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低振动设备,施工期噪声要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夜间禁止施工。施工人员生 (略) (略)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水力测试用水经水管、导流槽回收至水力测试储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生 (略) (略) ,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 (略) (略) 。危险废物暂存间、漆料仓库、隔油池等要按相关防渗要求采取相应防渗措施。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暖为集中供热。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喷漆房内安装废气处理装置,胶粘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送至喷漆废气处理装置,废气经过滤棉+UV光氧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焊接、切割及打磨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要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四)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消防车警笛测试不在厂内进行,厂外测试要远离受影响人群,不得扰民。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要采取安装减振垫等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紧 (略) 及牡丹江大街的东侧和南侧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4a类排放限值要求,西侧和北侧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漆桶、废稀料桶、废胶管、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光氧催化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餐厨垃圾、废食用油脂等交由有资质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处置。水力测试储水池底泥每三年委托环卫部门清掏一次。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及应急演练。

三、建设单位应建立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加强环境管理。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排污许可。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五、由生态环境执法部门( (略) 东安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应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 (略) 东安生态环境局,并接受其日常监督检查。

六、审批意见中其他未做明确规定的事项内容,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此批复为环保专项意见,项目还应符合其他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3--*(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 (略) (略) 517号

邮编:*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25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牡丹江森田特种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牡环建审〔2022〕51号

2022年10月25日

二、审批决定全文:

牡环建审〔2022〕51号

关于牡丹江森田特种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牡丹江森田特种 (略) :

你单位提交的由牡丹江 (略) 编制的《牡丹江森田特种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黑龙 (略) 东安区乜河 (略) 120号。租用现有厂房设置车间、仓库、办公室、门卫室等,用地面积*m2,年组装100辆消防车,作业时间为250天。工程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项目租用现有厂房,施工期主要内容是修缮厂房及安装设备,运输车辆加盖苫布,设置围挡封闭施工现场,防止粉尘、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低振动设备,施工期噪声要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夜间禁止施工。施工人员生 (略) (略)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水力测试用水经水管、导流槽回收至水力测试储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生 (略) (略) ,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 (略) (略) 。危险废物暂存间、漆料仓库、隔油池等要按相关防渗要求采取相应防渗措施。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暖为集中供热。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喷漆房内安装废气处理装置,胶粘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送至喷漆废气处理装置,废气经过滤棉+UV光氧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焊接、切割及打磨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要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四)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消防车警笛测试不在厂内进行,厂外测试要远离受影响人群,不得扰民。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要采取安装减振垫等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紧 (略) 及牡丹江大街的东侧和南侧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4a类排放限值要求,西侧和北侧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漆桶、废稀料桶、废胶管、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光氧催化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餐厨垃圾、废食用油脂等交由有资质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处置。水力测试储水池底泥每三年委托环卫部门清掏一次。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及应急演练。

三、建设单位应建立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加强环境管理。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排污许可。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五、由生态环境执法部门( (略) 东安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应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 (略) 东安生态环境局,并接受其日常监督检查。

六、审批意见中其他未做明确规定的事项内容,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此批复为环保专项意见,项目还应符合其他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3--*(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 (略) (略) 5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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