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赣州恒宏寻乌县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批复的公示
关于对赣州恒宏寻乌县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赣州恒宏寻乌县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6日-11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寻乌县新东大道政务服务中心4楼综合窗口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赣州恒宏寻乌县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 (略) 寻乌县石排工业园SP-1地块 | 赣州恒 (略) | 赣州 (略) | 赣州恒宏寻乌县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项目统一代码为:2208-*-04-01-*),位 (略) 寻乌县石排工业园 SP-1地块,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5°42′53.5860″,北纬 24°53′45.0862″。项目属新建,利用租赁厂房进行建设,用地面积为* 平方米(约 33.7 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用料堆放区、成品混料区等主体工程,供电、天然气、给排水、办公和生活设施等公用辅助工程和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主要原辅材料为废正极片、废负极片、注液电池(三元锂电池)、不注液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等,废正极片和废负极片主要生产工艺为机械破碎→风选、筛选、重选;注液电池(三元锂电池)主要生产工艺为拆解→机械破碎→风选、筛选、重选;不注液电池(磷酸铁锂电池)主要生产工艺为拆解→氮气保护带电破碎→氮气保护低温炭化→风选、筛选、重选,产出正极材料、铜、铝、铁、石墨等产品。工艺流程中不涉及化学反应,为物理拆解分离回收技术。 | (一)废水污染防治 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排放。堆泥干化后外运填埋或用于项目的填料。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做农肥,不外排。 营运期循环冷却水系统、碱喷淋系统定期补充新鲜水,喷淋系统定期除渣,废水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寻乌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废水中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与*,总CODcr排放量为0.126t/a, * 排放量为 0.013t/a。 (二)大气污染防治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和现场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易起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加盖密闭运输并限速,加强车辆的养护,定时洒水抑尘。 营运期破碎、筛分产生的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低温炭化废气采用燃烧系统+布袋除尘+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过屋顶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镍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要求,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参照《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其中非*烷总烃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标准限值;食堂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标准。 VOCS和NOX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生态环境部门确认的0.1753t/a,0.054t/a内。 (三)噪声污染防治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高噪声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 营运期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加强周边绿化。项目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施工期建筑垃圾部分回填,其余经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城管部门指定场地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布袋收集的粉尘回用生产,废塑料、废包装袋和废布袋定期收集后外售处理,碱喷淋废渣外售综合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危险废物代码为*-214- 08)、含油抹布(危险废物代码为*-041- 49)和废活性炭(危险废物代码为*-039- 49)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防雨、防腐、防渗漏),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环保部2013年第36号修改单中有关规定要求建设。 (五)环境风险防范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详细的废水泄漏、火灾及工程故障预防及紧急应变事故处置方案等防范环境风险。按要求在生产厂房西侧设置1个500m3事故池(兼做初期雨水池),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并定期进行区域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突发风险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轻和消除环境污染。 (六)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卫生防护距离从厂房边界开始延伸。该范围内,禁止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赣州恒宏寻乌县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6日-11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寻乌县新东大道政务服务中心4楼综合窗口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赣州恒宏寻乌县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 (略) 寻乌县石排工业园SP-1地块 | 赣州恒 (略) | 赣州 (略) | 赣州恒宏寻乌县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项目统一代码为:2208-*-04-01-*),位 (略) 寻乌县石排工业园 SP-1地块,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5°42′53.5860″,北纬 24°53′45.0862″。项目属新建,利用租赁厂房进行建设,用地面积为* 平方米(约 33.7 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用料堆放区、成品混料区等主体工程,供电、天然气、给排水、办公和生活设施等公用辅助工程和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主要原辅材料为废正极片、废负极片、注液电池(三元锂电池)、不注液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等,废正极片和废负极片主要生产工艺为机械破碎→风选、筛选、重选;注液电池(三元锂电池)主要生产工艺为拆解→机械破碎→风选、筛选、重选;不注液电池(磷酸铁锂电池)主要生产工艺为拆解→氮气保护带电破碎→氮气保护低温炭化→风选、筛选、重选,产出正极材料、铜、铝、铁、石墨等产品。工艺流程中不涉及化学反应,为物理拆解分离回收技术。 | (一)废水污染防治 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排放。堆泥干化后外运填埋或用于项目的填料。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做农肥,不外排。 营运期循环冷却水系统、碱喷淋系统定期补充新鲜水,喷淋系统定期除渣,废水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寻乌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废水中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与*,总CODcr排放量为0.126t/a, * 排放量为 0.013t/a。 (二)大气污染防治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和现场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易起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加盖密闭运输并限速,加强车辆的养护,定时洒水抑尘。 营运期破碎、筛分产生的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低温炭化废气采用燃烧系统+布袋除尘+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过屋顶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镍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要求,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参照《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其中非*烷总烃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标准限值;食堂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标准。 VOCS和NOX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生态环境部门确认的0.1753t/a,0.054t/a内。 (三)噪声污染防治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高噪声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 营运期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加强周边绿化。项目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施工期建筑垃圾部分回填,其余经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城管部门指定场地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布袋收集的粉尘回用生产,废塑料、废包装袋和废布袋定期收集后外售处理,碱喷淋废渣外售综合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危险废物代码为*-214- 08)、含油抹布(危险废物代码为*-041- 49)和废活性炭(危险废物代码为*-039- 49)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防雨、防腐、防渗漏),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环保部2013年第36号修改单中有关规定要求建设。 (五)环境风险防范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详细的废水泄漏、火灾及工程故障预防及紧急应变事故处置方案等防范环境风险。按要求在生产厂房西侧设置1个500m3事故池(兼做初期雨水池),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并定期进行区域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突发风险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轻和消除环境污染。 (六)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卫生防护距离从厂房边界开始延伸。该范围内,禁止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