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审批前公示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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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审批前公示10.26

1、关于宝浪油田2021-2023年开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一)强化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有关工程的征地、补偿和恢复工作,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须做到占补平衡,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切实保护各保护区域的生态完整性。合理 (略) 线及占地,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优先利 (略) 等设施,管线施工临时占地尽量避让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地貌恢复。

(二)做好管线施工生态环境保护,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在未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保证新铺设管线与已建输送管线及天然气、原油管线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在管线上方设置警示标志;管沟开挖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作业方式;土石方开挖、回填要合理设计,多余土方用于作业带土地平整,严禁随意堆放。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油气集输过程采用密闭输送工艺,采用先进设备和材料,严格控制油气泄漏,对各站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对集油气管线定期巡检。工程投入运营后,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持续加强物料储存、转移、输送等过程中VOCs排放、泄漏、收集处理等控制措施。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分离处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由收集罐收集,定期拉运至周边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行期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经宝浪联合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的有关标准后回注油层。

(五)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钻井过程中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分离处理,泥浆进入泥浆罐循环使用,岩屑经不落地回收系统收集后,拉运至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置。运营期油泥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并严格依法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不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七)严格落实闭井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固井、封井措施,避免油水串层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闭井作业产生的废弃管道、废弃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处理。

(八)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运营期各项环境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等工作,并定期开展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适时开展环境监理,定期向我局报送监理报告。

(九)严格落实“以新代老”整改措施,并作为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前提条件。


2、 (略) 康养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略) ( (略) (略) 段)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一、申报情况

(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提交材料情况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电子版PDF格式1份,疫情结束后上报纸质版原件);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电子版PDF格式1份,疫情结束后上报纸质版原件);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建设。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巴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巴州生态环 (略) 分局负责该项目的现场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3、关 (略) 乌 (略) 库尔勒供电段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地面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为事故状态下废铅蓄电池暂存产生的硫酸雾及废矿物油暂存产生的非*烷总烃。危废暂存间内设置排气扇,加强内部通风。事故状态下破损的湿电池采用封闭PV箱储存,硫酸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废矿物油密闭收集,非*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为防止废液泄漏,沿危废暂存间内综合防渗池设置沟槽及导流沟,一旦发生泄漏,冲洗废水、泄漏液收集在事故池内,废液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运营期固体废物为沾染电解液的抹布、含油抹布及生活垃圾。沾染电解液的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修改单)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管理计划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强化环境风险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间地面做重点防渗处理,厂内危险废 (略) 设为简单防渗区;废矿物油暂存间设置流沟槽和防渗收集池10m3;废铅蓄电池暂存间设置围堰(30cm);规范设置环保识别标志,切实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4、关于不予审批巴州新 (略) 年产*块新型环保节能隧道窑煤矸石烧结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决定

一、该项目位于巴州和静县巴润哈尔莫敦镇工业园区88号巴州新 (略) 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6°08"39.335""、北纬42°10"53.869""。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破碎车间、陈化库、成型车间、窑棚(隧道窑,煤—每年窑点火使用)、原料处理及存储车间、存车库、回车道、存车道、站台(成品区)、配电室、维修车间及办公楼、危废暂存间等,建设长180m×宽11m×高4.6m的隧道干燥窑2座、长180m×宽11m×高4.6m的隧道焙烧窑2座,购置机械制砖、破碎、提升、运输、供电等设备。该项目新建2条生产线,建成后可达到年产煤矸石烧结砖*块。

二、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标砖/年(不含)以下的烧结砖及烧结空心砌块生产线产业政策属于限制类。依据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馈意见,该项目可研报告、节能报告生产规模(年产*块多孔砖)与环评报批生产规模(年产煤矸石烧结砖*块)不一致,建议进一步核实建设项目名称、建设规模与可研报告、节能报告是否一致。

三、2022年10月11日,经我局第30期行政许可联审会研究审议暂不予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你公司需按要求委托环评单位修改完善环境影响报告,并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我局审批,项目未获得环评批复前严禁开工建设。


5、关于若羌县新 (略) 新众联矿业沥青、水稳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认真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各类原辅材料必须分类堆存在全封闭式车间内。上料斗设置为三面及顶部封闭,上料产生的粉尘由料斗顶部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最高允许浓度排放限值要求,经15m排气筒排放;沥青拌合站骨料烘干、提升、筛分在封闭式设备内进行,废气由风机引至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沥青卸料口及沥青储罐呼吸口产生的沥青烟气(沥青烟、苯并[a]芘)由集气管道收集后经冷凝器冷凝+活性炭吸附等有效措施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水稳拌合站物料输送采用封闭式传送带,搅拌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要求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中限值要求,经8m高的排气筒排放。

(三)加强砂石等原料的储存、装卸及运输管理,砂石等各类骨料堆放、装卸均在全封闭式堆棚内,原料堆场采取地面硬化、密闭、定期清扫并洒水抑尘等抑尘措施,减少粉尘排放,确保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限值要求;水泥、矿粉采用密闭筒仓储存,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水泥筒仓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要求,矿粉筒仓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排放限值要求后,引至屋顶排放。

(四)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搅拌机清洗废水收集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严禁外排;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10m3)处理,定期拉运至若羌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在危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并严格依法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要求。滴漏沥青、拌和残碴回收外 (略) 材料;废砂石集中收集,由砂石供应商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集中处理点。

(七)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运营期各项环境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等工作,并定期开展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6、关于新疆海维斯 (略) 年8000t塑料母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加热挤出工段有机废气、上料、混料粉尘及食堂油烟。严格按要求做好粉尘污染防治工作,全部生产工序必须在密闭负压厂房内进行,热熔挤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催化燃烧法(吸附材料为活性炭)等有效措施处理后,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上料、混料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生产管理,厂区内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抑尘,减少粉尘排放,确保厂界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中表9限值要求。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排放限值要求后,引至屋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用水,冷却水定期补给循环使用,严禁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园 (略) ,最终进入和硕县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除尘系统收集的除尘灰、残次品及边角料、废包装袋、废机油、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并制定危废环境管理计划,严格依法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除尘系统收集除尘灰、边角料及残次品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风险评价内容,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巡护检查,保证环保投入、措施到位,减少环境事故风险。加强工作人员环保知识、安全知识、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培训,明确环境保护责任人,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7、关于巴州中科 (略) 石油助剂、破乳剂、铁离子稳定剂生产加工和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地貌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设置为全封闭厂房内,物料均在搪瓷反应釜内混合搅拌,加强原料和产品堆存管理,原料和产品均采用包装袋包裹分类储存于密闭厂房内,厂区采取地面硬化、定期清扫并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减少扬尘产生,确保厂界四周粉尘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引至屋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搅拌工序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和 (略) (略) 排入轮台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物、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废润滑油、容器清洗废水(含有机溶剂)及生活垃圾。废包装、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容器清洗废水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并制定危废环境管理计划,严格依法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强化环境风险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风险评价内容,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加强厂区硬化,按要求做好防渗措施,项目厂区内所有地面应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标准要求进行防渗设计。


8、关于不予审批新疆拓界环保 (略) 固废堆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该项目位于巴州轮台县拉依苏石油化工区, (略) 东侧 (略) 内,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3°59"19.70"",北纬41°47"27.43""。目前厂区堆存固废包括:粉煤灰(*吨)、炉渣(*吨)、石膏(*吨)。项目利用 (略) 原有厂房改造为堆存车间1座(6000m2),新建3座堆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51.5%。

二、2022年10月18日,经我局第31期行政许可联审会研究审议,因该项目仅对现有购进的固体废物(粉煤灰)进行堆存、销售,无后续加工综合利用工艺,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其他”,不在名录管理范围,故不予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现有固体废物(粉煤灰)堆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不受污染。

三、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巴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定期抽查。


9、关于环博 (略) (和硕县金沙滩至黄水河桥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一、申报情况

(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提交材料情况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电子版PDF文件1份,疫情结束后上报纸质版原件);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电子版PDF文件1份,疫情结束后上报纸质版原件);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施工流程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施工流程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巴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巴州生态环境局和硕县分局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的现场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1、关于宝浪油田2021-2023年开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一)强化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有关工程的征地、补偿和恢复工作,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须做到占补平衡,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切实保护各保护区域的生态完整性。合理 (略) 线及占地,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优先利 (略) 等设施,管线施工临时占地尽量避让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地貌恢复。

(二)做好管线施工生态环境保护,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在未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保证新铺设管线与已建输送管线及天然气、原油管线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在管线上方设置警示标志;管沟开挖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作业方式;土石方开挖、回填要合理设计,多余土方用于作业带土地平整,严禁随意堆放。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油气集输过程采用密闭输送工艺,采用先进设备和材料,严格控制油气泄漏,对各站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对集油气管线定期巡检。工程投入运营后,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持续加强物料储存、转移、输送等过程中VOCs排放、泄漏、收集处理等控制措施。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分离处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由收集罐收集,定期拉运至周边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行期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经宝浪联合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的有关标准后回注油层。

(五)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钻井过程中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分离处理,泥浆进入泥浆罐循环使用,岩屑经不落地回收系统收集后,拉运至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置。运营期油泥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并严格依法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不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七)严格落实闭井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固井、封井措施,避免油水串层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闭井作业产生的废弃管道、废弃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处理。

(八)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运营期各项环境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等工作,并定期开展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适时开展环境监理,定期向我局报送监理报告。

(九)严格落实“以新代老”整改措施,并作为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前提条件。


2、 (略) 康养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略) ( (略) (略) 段)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一、申报情况

(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提交材料情况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电子版PDF格式1份,疫情结束后上报纸质版原件);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电子版PDF格式1份,疫情结束后上报纸质版原件);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建设。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巴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巴州生态环 (略) 分局负责该项目的现场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3、关 (略) 乌 (略) 库尔勒供电段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地面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为事故状态下废铅蓄电池暂存产生的硫酸雾及废矿物油暂存产生的非*烷总烃。危废暂存间内设置排气扇,加强内部通风。事故状态下破损的湿电池采用封闭PV箱储存,硫酸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废矿物油密闭收集,非*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为防止废液泄漏,沿危废暂存间内综合防渗池设置沟槽及导流沟,一旦发生泄漏,冲洗废水、泄漏液收集在事故池内,废液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运营期固体废物为沾染电解液的抹布、含油抹布及生活垃圾。沾染电解液的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修改单)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管理计划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强化环境风险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间地面做重点防渗处理,厂内危险废 (略) 设为简单防渗区;废矿物油暂存间设置流沟槽和防渗收集池10m3;废铅蓄电池暂存间设置围堰(30cm);规范设置环保识别标志,切实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4、关于不予审批巴州新 (略) 年产*块新型环保节能隧道窑煤矸石烧结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决定

一、该项目位于巴州和静县巴润哈尔莫敦镇工业园区88号巴州新 (略) 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6°08"39.335""、北纬42°10"53.869""。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破碎车间、陈化库、成型车间、窑棚(隧道窑,煤—每年窑点火使用)、原料处理及存储车间、存车库、回车道、存车道、站台(成品区)、配电室、维修车间及办公楼、危废暂存间等,建设长180m×宽11m×高4.6m的隧道干燥窑2座、长180m×宽11m×高4.6m的隧道焙烧窑2座,购置机械制砖、破碎、提升、运输、供电等设备。该项目新建2条生产线,建成后可达到年产煤矸石烧结砖*块。

二、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标砖/年(不含)以下的烧结砖及烧结空心砌块生产线产业政策属于限制类。依据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馈意见,该项目可研报告、节能报告生产规模(年产*块多孔砖)与环评报批生产规模(年产煤矸石烧结砖*块)不一致,建议进一步核实建设项目名称、建设规模与可研报告、节能报告是否一致。

三、2022年10月11日,经我局第30期行政许可联审会研究审议暂不予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你公司需按要求委托环评单位修改完善环境影响报告,并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我局审批,项目未获得环评批复前严禁开工建设。


5、关于若羌县新 (略) 新众联矿业沥青、水稳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认真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各类原辅材料必须分类堆存在全封闭式车间内。上料斗设置为三面及顶部封闭,上料产生的粉尘由料斗顶部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最高允许浓度排放限值要求,经15m排气筒排放;沥青拌合站骨料烘干、提升、筛分在封闭式设备内进行,废气由风机引至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沥青卸料口及沥青储罐呼吸口产生的沥青烟气(沥青烟、苯并[a]芘)由集气管道收集后经冷凝器冷凝+活性炭吸附等有效措施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水稳拌合站物料输送采用封闭式传送带,搅拌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要求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中限值要求,经8m高的排气筒排放。

(三)加强砂石等原料的储存、装卸及运输管理,砂石等各类骨料堆放、装卸均在全封闭式堆棚内,原料堆场采取地面硬化、密闭、定期清扫并洒水抑尘等抑尘措施,减少粉尘排放,确保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限值要求;水泥、矿粉采用密闭筒仓储存,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水泥筒仓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要求,矿粉筒仓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排放限值要求后,引至屋顶排放。

(四)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搅拌机清洗废水收集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严禁外排;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10m3)处理,定期拉运至若羌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在危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并严格依法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要求。滴漏沥青、拌和残碴回收外 (略) 材料;废砂石集中收集,由砂石供应商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集中处理点。

(七)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运营期各项环境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等工作,并定期开展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6、关于新疆海维斯 (略) 年8000t塑料母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加热挤出工段有机废气、上料、混料粉尘及食堂油烟。严格按要求做好粉尘污染防治工作,全部生产工序必须在密闭负压厂房内进行,热熔挤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催化燃烧法(吸附材料为活性炭)等有效措施处理后,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上料、混料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生产管理,厂区内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抑尘,减少粉尘排放,确保厂界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中表9限值要求。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排放限值要求后,引至屋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用水,冷却水定期补给循环使用,严禁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园 (略) ,最终进入和硕县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除尘系统收集的除尘灰、残次品及边角料、废包装袋、废机油、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并制定危废环境管理计划,严格依法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除尘系统收集除尘灰、边角料及残次品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风险评价内容,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巡护检查,保证环保投入、措施到位,减少环境事故风险。加强工作人员环保知识、安全知识、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培训,明确环境保护责任人,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7、关于巴州中科 (略) 石油助剂、破乳剂、铁离子稳定剂生产加工和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地貌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设置为全封闭厂房内,物料均在搪瓷反应釜内混合搅拌,加强原料和产品堆存管理,原料和产品均采用包装袋包裹分类储存于密闭厂房内,厂区采取地面硬化、定期清扫并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减少扬尘产生,确保厂界四周粉尘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引至屋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搅拌工序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和 (略) (略) 排入轮台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物、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废润滑油、容器清洗废水(含有机溶剂)及生活垃圾。废包装、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容器清洗废水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并制定危废环境管理计划,严格依法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强化环境风险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风险评价内容,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加强厂区硬化,按要求做好防渗措施,项目厂区内所有地面应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标准要求进行防渗设计。


8、关于不予审批新疆拓界环保 (略) 固废堆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该项目位于巴州轮台县拉依苏石油化工区, (略) 东侧 (略) 内,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3°59"19.70"",北纬41°47"27.43""。目前厂区堆存固废包括:粉煤灰(*吨)、炉渣(*吨)、石膏(*吨)。项目利用 (略) 原有厂房改造为堆存车间1座(6000m2),新建3座堆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51.5%。

二、2022年10月18日,经我局第31期行政许可联审会研究审议,因该项目仅对现有购进的固体废物(粉煤灰)进行堆存、销售,无后续加工综合利用工艺,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其他”,不在名录管理范围,故不予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现有固体废物(粉煤灰)堆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不受污染。

三、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巴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定期抽查。


9、关于环博 (略) (和硕县金沙滩至黄水河桥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一、申报情况

(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提交材料情况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电子版PDF文件1份,疫情结束后上报纸质版原件);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电子版PDF文件1份,疫情结束后上报纸质版原件);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施工流程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施工流程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巴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巴州生态环境局和硕县分局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的现场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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