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荣锋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樘防盗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吉林省荣锋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樘防盗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信件反馈:邮编:*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西城区
收信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行政审批办
电话反馈:联系人:孙庆魁 电话:0437-*
公示日期:2022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吉 (略) 年产*樘防盗门建设项目 | (略) 东丰县工业集中区 | 吉 (略) | 本项目位于 (略) 东丰县工业集 (略) 与兴隆街交汇东侧150m处。项目东侧为耕地,南侧为耕地,南侧85m处为居民,项目西侧为耕地,西侧70m处为居民,项目北 (略) ,隔路为东丰县委党校和吉林省诚毅 (略) ,与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项目西北侧65m处的东丰县委党校。 本项目新建1个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200m2),改进生产工艺,取消钢板酸洗、碱洗和磷化防腐等工序,新增折弯机、喷漆机等生产设备。全厂建筑面积*m2,其中本次新增1200m2;全厂总占地面积*m2,本次不新增占地。 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金属防盗门*樘 | 吉林省 (略) | ①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生 (略) (略) ,经东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半截河,经半截河最终排入莲河。 ②废气 本项目热风炉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烟囱达标排放,废气污染物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标准,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要求; 本项目喷塑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喷塑设备自带回收装置回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要求; 喷漆废气主要包括漆雾,非*烷总烃以及二*苯,喷漆废气使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要求。 本项目漆料、烘干和烘烤固化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烷总烃和二*苯,该废气共用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经集气收集后,使用活性炭装置进行吸附处理,净化后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要求。 本项目涂胶和热压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非*烷总烃,该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并使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要求。 本项目工件磨边和工件焊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通过使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可使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 ③噪声 针对项目生产车间内的主要噪声设备,采取使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建筑墙体安装隔音材料,利用车间隔音等措施,经处理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要求。 ④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回收塑粉回用于生产,金属及玻璃边角料外售废品回收单位,热风炉灰渣及除尘灰外送周边农户用作农肥;废胶桶、油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和废清洗液分别进行密封包装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信件反馈:邮编:*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西城区
收信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行政审批办
电话反馈:联系人:孙庆魁 电话:0437-*
公示日期:2022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吉 (略) 年产*樘防盗门建设项目 | (略) 东丰县工业集中区 | 吉 (略) | 本项目位于 (略) 东丰县工业集 (略) 与兴隆街交汇东侧150m处。项目东侧为耕地,南侧为耕地,南侧85m处为居民,项目西侧为耕地,西侧70m处为居民,项目北 (略) ,隔路为东丰县委党校和吉林省诚毅 (略) ,与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项目西北侧65m处的东丰县委党校。 本项目新建1个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200m2),改进生产工艺,取消钢板酸洗、碱洗和磷化防腐等工序,新增折弯机、喷漆机等生产设备。全厂建筑面积*m2,其中本次新增1200m2;全厂总占地面积*m2,本次不新增占地。 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金属防盗门*樘 | 吉林省 (略) | ①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生 (略) (略) ,经东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半截河,经半截河最终排入莲河。 ②废气 本项目热风炉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烟囱达标排放,废气污染物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标准,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要求; 本项目喷塑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喷塑设备自带回收装置回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要求; 喷漆废气主要包括漆雾,非*烷总烃以及二*苯,喷漆废气使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要求。 本项目漆料、烘干和烘烤固化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烷总烃和二*苯,该废气共用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经集气收集后,使用活性炭装置进行吸附处理,净化后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要求。 本项目涂胶和热压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非*烷总烃,该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并使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要求。 本项目工件磨边和工件焊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通过使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可使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 ③噪声 针对项目生产车间内的主要噪声设备,采取使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建筑墙体安装隔音材料,利用车间隔音等措施,经处理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要求。 ④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回收塑粉回用于生产,金属及玻璃边角料外售废品回收单位,热风炉灰渣及除尘灰外送周边农户用作农肥;废胶桶、油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和废清洗液分别进行密封包装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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