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博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双高弹鞋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
江西博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双高弹鞋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 (略) 年产2000 万双高弹鞋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股)
通讯地址: (略) 上高生态环境局(新城区),邮编:*。
项目名称 | 江 (略) 年产*双高弹鞋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五里岭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江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斐然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江西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五里岭产业园(东经114°48′54.272″,北纬28°15′2.154″),占地面积*.53平方米,建筑面积*.29平方米。项目北面为上高县 (略) ,西面为上高县 (略) ,东面为 (略) ,南面为园区空地。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主体工程包括3#生产车间、4#生产车间、5#生产车间和2#仓库;辅助工程包括1#办公楼、辅助设备用房和门卫室;环保工程包括建设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处理措施等。 项目外购EVA颗粒、LDPE颗粒、碳酸钙、无苯PU胶水、水性脱模剂等原辅料,经储料、混炼、开炼压延、冷却出片、塑化、连接、切片、裁切、贴合等工艺,建成达年产*双高弹鞋材的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58%。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要求。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生产冷却废水、水膜除尘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江西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五里岭污水处理厂协议要求后排入园 (略) ,经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锦江。 (二)废气污染防治要求。厂内各类废气经防治措施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4排放限值要求;TVOC、非*烷总烃执行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中表1中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非*烷总烃排放在厂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标准要求;导热油炉燃烧烟气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 (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是设备等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不合格品交由专门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布袋收集的粉尘、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渣和锅炉灰渣统一收集后外售用作农肥;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胶水桶(HW49)、废活性炭(HW49)、废润滑油(HW08)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相应要求。 (五)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2#仓库卫生防护距离为50m,3#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m,4#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项目所在地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卫生防护距离内今后不得建设集中居民住宅、文教、卫生、机关办公楼等环境敏感建筑。 |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 (略) 年产2000 万双高弹鞋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股)
通讯地址: (略) 上高生态环境局(新城区),邮编:*。
项目名称 | 江 (略) 年产*双高弹鞋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五里岭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江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斐然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江西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五里岭产业园(东经114°48′54.272″,北纬28°15′2.154″),占地面积*.53平方米,建筑面积*.29平方米。项目北面为上高县 (略) ,西面为上高县 (略) ,东面为 (略) ,南面为园区空地。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主体工程包括3#生产车间、4#生产车间、5#生产车间和2#仓库;辅助工程包括1#办公楼、辅助设备用房和门卫室;环保工程包括建设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处理措施等。 项目外购EVA颗粒、LDPE颗粒、碳酸钙、无苯PU胶水、水性脱模剂等原辅料,经储料、混炼、开炼压延、冷却出片、塑化、连接、切片、裁切、贴合等工艺,建成达年产*双高弹鞋材的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58%。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要求。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生产冷却废水、水膜除尘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江西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五里岭污水处理厂协议要求后排入园 (略) ,经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锦江。 (二)废气污染防治要求。厂内各类废气经防治措施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4排放限值要求;TVOC、非*烷总烃执行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中表1中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非*烷总烃排放在厂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标准要求;导热油炉燃烧烟气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 (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是设备等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不合格品交由专门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布袋收集的粉尘、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渣和锅炉灰渣统一收集后外售用作农肥;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胶水桶(HW49)、废活性炭(HW49)、废润滑油(HW08)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相应要求。 (五)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2#仓库卫生防护距离为50m,3#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m,4#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项目所在地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卫生防护距离内今后不得建设集中居民住宅、文教、卫生、机关办公楼等环境敏感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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