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农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建薯类初加工、鲜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河北农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农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建薯类初加工、鲜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北 (略) 河北 (略) 新建薯类初加工、鲜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通讯地址:卢龙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河北 (略) 新建薯类初加工、鲜粉加工项目 | 卢龙县印庄乡王铁庄村南(河北 (略) 院内) | 河北 (略) | 沧州 (略) | 河北 (略) 新建薯类初加工、鲜粉加工项目位于卢龙县印庄乡王铁庄村南(河北 (略) 院内),厂区 (略) ,南侧为大湖(秦皇岛) (略) ,西侧、北侧均为王铁庄村耕地。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利用原有锅炉房进行改造,建设薯类粗加工生产线一条。利用原有生产车间进行改造,并在原有的一层车间上新增第二层,建设鲜粉加工生产线一条。 | 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烟气、配料粉尘以及污水处理站臭气。锅炉烟气经安装低氮燃烧器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标准要求;配料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所列标准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同时满足《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要求;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气体经采取池体加盖、绿化隔离、合理布局等措施后,H2S、NH3、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新改扩建企业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 废水:项目废水经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工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处理能力300t/d)处理后,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浓度均满足《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0)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卢龙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市 (略) 排入卢龙县污水处理厂。 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再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后含水率小于60%)、泥沙杂质收集后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薯渣、除尘器粉尘、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及废润滑油、废油桶、在线监测废液危废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直接由更换厂家回收再生利用,不在厂区暂存;废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置。 | 无 | 无 |
2022年10月2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北 (略) 河北 (略) 新建薯类初加工、鲜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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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河北 (略) 新建薯类初加工、鲜粉加工项目 | 卢龙县印庄乡王铁庄村南(河北 (略) 院内) | 河北 (略) | 沧州 (略) | 河北 (略) 新建薯类初加工、鲜粉加工项目位于卢龙县印庄乡王铁庄村南(河北 (略) 院内),厂区 (略) ,南侧为大湖(秦皇岛) (略) ,西侧、北侧均为王铁庄村耕地。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利用原有锅炉房进行改造,建设薯类粗加工生产线一条。利用原有生产车间进行改造,并在原有的一层车间上新增第二层,建设鲜粉加工生产线一条。 | 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烟气、配料粉尘以及污水处理站臭气。锅炉烟气经安装低氮燃烧器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标准要求;配料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所列标准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同时满足《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要求;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气体经采取池体加盖、绿化隔离、合理布局等措施后,H2S、NH3、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新改扩建企业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 废水:项目废水经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工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处理能力300t/d)处理后,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浓度均满足《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0)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卢龙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市 (略) 排入卢龙县污水处理厂。 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再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后含水率小于60%)、泥沙杂质收集后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薯渣、除尘器粉尘、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及废润滑油、废油桶、在线监测废液危废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直接由更换厂家回收再生利用,不在厂区暂存;废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置。 | 无 | 无 |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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