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发改环资〔2022〕90号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贺州市矿投智科碳酸钙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高端碳酸钙粉体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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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发改环资〔2022〕90号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贺州市矿投智科碳酸钙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高端碳酸钙粉体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平桂区发展改革局:

报来《关于审 (略) 矿投智 (略) 年产*吨高端碳酸钙粉体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贺平发改报〔2022〕7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受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实施节能审查,经评审,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项目以碳酸钙为原料,主要生产超细重质碳酸钙,符合产业政策,对经济发展和碳酸钙产业高质量发展有积极作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桂发改环资〔2017〕635号)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018-*-30-03-*,项目建设单位 (略) 矿投智 (略) ,建设地点位于贺州旺高工业区(碳酸钙示范基地)旺高片区。项目建设规模:年产高端碳酸钙粉体*吨。项目建设内容:新建车间、仓库、办公楼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计划于“十四五”投产,已制定能耗替代方案。

二、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超过*.17吨标准煤(当量值)/*.18吨标准煤(等价值), (略) 能源消费总量中。项目超细重质碳酸钙粉体单位产品综合能耗:800-1000目不高于8.17千克标准煤/吨,1250-1500目不高于13.58千克标准煤/吨,2000目目不高于17.80千克标准煤/吨,2500目不高于20.30千克标准煤/吨,3000目以上不高于29.89千克标准煤/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1.491吨标准煤/万元。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审查意见加强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要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及时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略) 发展改革委备案。

四、请你局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将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作为节能验收重要内容。要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五、能耗双控工作是落实党中央、 (略) 生态文明要求,促进节能降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项目投产 (略) 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较大影响。平桂区要加大节能挖潜力度,确保完成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六、我委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


(联系人:陶光序,联系电话:*)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0月24日印发


平桂区发展改革局:

报来《关于审 (略) 矿投智 (略) 年产*吨高端碳酸钙粉体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贺平发改报〔2022〕7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受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实施节能审查,经评审,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项目以碳酸钙为原料,主要生产超细重质碳酸钙,符合产业政策,对经济发展和碳酸钙产业高质量发展有积极作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桂发改环资〔2017〕635号)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018-*-30-03-*,项目建设单位 (略) 矿投智 (略) ,建设地点位于贺州旺高工业区(碳酸钙示范基地)旺高片区。项目建设规模:年产高端碳酸钙粉体*吨。项目建设内容:新建车间、仓库、办公楼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计划于“十四五”投产,已制定能耗替代方案。

二、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超过*.17吨标准煤(当量值)/*.18吨标准煤(等价值), (略) 能源消费总量中。项目超细重质碳酸钙粉体单位产品综合能耗:800-1000目不高于8.17千克标准煤/吨,1250-1500目不高于13.58千克标准煤/吨,2000目目不高于17.80千克标准煤/吨,2500目不高于20.30千克标准煤/吨,3000目以上不高于29.89千克标准煤/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1.491吨标准煤/万元。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审查意见加强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要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及时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略) 发展改革委备案。

四、请你局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将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作为节能验收重要内容。要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五、能耗双控工作是落实党中央、 (略) 生态文明要求,促进节能降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项目投产 (略) 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较大影响。平桂区要加大节能挖潜力度,确保完成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六、我委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


(联系人:陶光序,联系电话:*)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0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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