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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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关于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科。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2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新安县农业大厦二楼 新安县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备用气源LNG液化气站项目

洛新产业区

(略)

洛阳 (略)

(略) (略) 新安县洛新产业集聚区, (略) 新厂区(二期)生产车间北侧空地新建一座LNG备用气源,设计应急供气能力为*m3/d。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500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元。

1、施工期严格按照《 (略) 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洛环委办〔2022〕12号)文件要求,采取低扬尘施工工艺,施工材料堆存点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开挖的土石料应及时清运,并做好洒水抑尘措施,物料堆放场应 (略) 覆盖,物料运输采取封闭运输,严格控制施工扬尘。

2、本项目放散气体经LNG储罐采用双层储罐,BOG回收系统回收并设置气动紧急切断阀后通过15米高的放散管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同时还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限值要求。

3、本项目员工由现有工程调配,不增加人员,无新增废水产生。

4、本项目应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5、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妥善处理。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2

超细高白氢氧化铝系列环保阻燃剂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新安产业区

洛阳中 (略)

洛阳 (略)

洛阳中 (略) (略) 新安县产业集聚区,拟对现有*吨氢氧化铝生产线进行生产能力提升,主要对洗涤、干燥工艺进行优化和技术改造,改造内容:①洗水蒸发:优化超细氢氧化铝洗涤工序,将四次洗涤改为五次洗涤,降低洗涤用水,减少洗水产生量,在不增大蒸发站负荷的同时提高超细氢氧化铝产能。②结晶工序:增加9个结晶槽。③干燥工序:优化压滤机吹风程序,提高反吹风风压,缩短压滤时间,降低滤饼含水率,提高干燥工序生产能力。改造后超细高白氢氧化铝阻燃剂生产能力可提高1.*t/a,耐高温氢氧化铝生产能力不变,氢氧化铝阻燃剂生产能力达到14.*t/a(其中超细高白氢氧化铝*t/a、耐高温氢氧化铝0.*t/a)。本项目不新增占地,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1、本项目空心桨叶干燥废气依托现有水喷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的解聚、包装废气共同依托现有1套湿式电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的要求(其他炉窑:颗粒物30mg/m3

2、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生产及生活污水;厂区现有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站排水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新安产业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后,由厂区总排口进入新安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本项目应采取基础减震、车间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妥善处理。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关于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科。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2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新安县农业大厦二楼 新安县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备用气源LNG液化气站项目

洛新产业区

(略)

洛阳 (略)

(略) (略) 新安县洛新产业集聚区, (略) 新厂区(二期)生产车间北侧空地新建一座LNG备用气源,设计应急供气能力为*m3/d。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500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元。

1、施工期严格按照《 (略) 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洛环委办〔2022〕12号)文件要求,采取低扬尘施工工艺,施工材料堆存点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开挖的土石料应及时清运,并做好洒水抑尘措施,物料堆放场应 (略) 覆盖,物料运输采取封闭运输,严格控制施工扬尘。

2、本项目放散气体经LNG储罐采用双层储罐,BOG回收系统回收并设置气动紧急切断阀后通过15米高的放散管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同时还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限值要求。

3、本项目员工由现有工程调配,不增加人员,无新增废水产生。

4、本项目应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5、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妥善处理。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2

超细高白氢氧化铝系列环保阻燃剂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新安产业区

洛阳中 (略)

洛阳 (略)

洛阳中 (略) (略) 新安县产业集聚区,拟对现有*吨氢氧化铝生产线进行生产能力提升,主要对洗涤、干燥工艺进行优化和技术改造,改造内容:①洗水蒸发:优化超细氢氧化铝洗涤工序,将四次洗涤改为五次洗涤,降低洗涤用水,减少洗水产生量,在不增大蒸发站负荷的同时提高超细氢氧化铝产能。②结晶工序:增加9个结晶槽。③干燥工序:优化压滤机吹风程序,提高反吹风风压,缩短压滤时间,降低滤饼含水率,提高干燥工序生产能力。改造后超细高白氢氧化铝阻燃剂生产能力可提高1.*t/a,耐高温氢氧化铝生产能力不变,氢氧化铝阻燃剂生产能力达到14.*t/a(其中超细高白氢氧化铝*t/a、耐高温氢氧化铝0.*t/a)。本项目不新增占地,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1、本项目空心桨叶干燥废气依托现有水喷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的解聚、包装废气共同依托现有1套湿式电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的要求(其他炉窑:颗粒物30mg/m3

2、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生产及生活污水;厂区现有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站排水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新安产业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后,由厂区总排口进入新安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本项目应采取基础减震、车间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妥善处理。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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