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兰教育科技文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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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兰教育科技文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特公开以下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树兰教育科技文旅项目位于港口大道与蚶江大道交叉处,东至港口大道,西至3 (略) ,南至2 (略) ,北至蚶江大道, (略) 蚶江镇八小东侧,预计投资创办科技文化教育综合体(包括科技展览馆、自然生态馆、海洋博览馆、艺术中心等),配套创办杭二中树兰石狮分校。用地面积*m2,项目总投资6亿元,学校招生人数3000人。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树兰教育科技文旅项 (略) 港口大道与蚶江大道交叉处, (略) 蚶江镇八小东侧。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选址可行。项目所在区域水、大气和声环境现状良好,符合规划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只要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采取项目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保证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大于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可行。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周边居民区等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福建省杭二中树兰 (略)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福建省杭二中树兰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7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特公开以下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树兰教育科技文旅项目位于港口大道与蚶江大道交叉处,东至港口大道,西至3 (略) ,南至2 (略) ,北至蚶江大道, (略) 蚶江镇八小东侧,预计投资创办科技文化教育综合体(包括科技展览馆、自然生态馆、海洋博览馆、艺术中心等),配套创办杭二中树兰石狮分校。用地面积*m2,项目总投资6亿元,学校招生人数3000人。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树兰教育科技文旅项 (略) 港口大道与蚶江大道交叉处, (略) 蚶江镇八小东侧。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选址可行。项目所在区域水、大气和声环境现状良好,符合规划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只要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采取项目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保证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大于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可行。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周边居民区等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福建省杭二中树兰 (略)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福建省杭二中树兰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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