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兑现2021年服务业企业鼓励企业保持高成长发展奖励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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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兑现2021年服务业企业鼓励企业保持高成长发展奖励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盐政办发〔2020〕26号)、《海盐县商务局 海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盐商务〔2021〕6号)有关规定,组织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共收到5家企业补助申请,经初审,筛除有“一企一策”情况企业1家。同时,征求“一票否决”意见后,最后共计4家企业符合申报标准。

现向社会公示,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以书面、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县商务局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反映问题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3日。

电话:0573-*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地址:海盐 (略) 130号

邮编:*

联系人:张女士

海盐县商务局

2022年10月27日


鼓励企业保持高成长发展拟奖励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

金额(万元)

1

浙江 (略)

鼓励企业保持高成长发展

10.8068

2

万纳 (略)

鼓励企业保持高成长发展

65.9219

3

(略) (略)

鼓励企业保持高成长发展

160.7099

4

(略) (略)

鼓励企业保持高成长发展

113.8814

合计

351.3200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盐政办发〔2020〕26号)、《海盐县商务局 海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盐商务〔2021〕6号)有关规定,组织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共收到5家企业补助申请,经初审,筛除有“一企一策”情况企业1家。同时,征求“一票否决”意见后,最后共计4家企业符合申报标准。

现向社会公示,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以书面、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县商务局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反映问题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3日。

电话:0573-*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地址:海盐 (略) 130号

邮编:*

联系人:张女士

海盐县商务局

2022年10月27日


鼓励企业保持高成长发展拟奖励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

金额(万元)

1

浙江 (略)

鼓励企业保持高成长发展

10.8068

2

万纳 (略)

鼓励企业保持高成长发展

65.9219

3

(略) (略)

鼓励企业保持高成长发展

160.7099

4

(略) (略)

鼓励企业保持高成长发展

113.8814

合计

35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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