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兴新城林校北路便民服务中心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公示收集意见采纳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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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兴新城林校北路便民服务中心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公示收集意见采纳情况的通告

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24日,我分局对大兴新 (略) 便民服务中心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分别进行了为期 (略) 上及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0条,概括为五个方面意见。经研究,现将有关采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公众反馈意见:本项目与车站北里*8号楼之间的距离应满足消防车道的要求,留出足够的消防车回车场。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拟建大兴新 (略) 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占地面积为2400㎡,按照规范要求无需设置消防环道及消防回车场。目前项目四周均留有宽度和净空高度大于4米的车行道,可以实现消防车环通,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规范要求,予以采纳。

二、公众反馈意见:居民提出本项目距离车站北里*8号楼太近,1单元南侧有阳台窗户(是唯一的南侧窗户),应按南北朝向算。按规定与前楼间距应是1.3倍,15.6米,而便民中心设计为“凹”型,最远点为13.8米,最近点为8米,楼间距应按最近点计算,不符合规定,建议便民中心应向南再移8米。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充分考虑居民意见,根据《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中相邻建筑间距及建筑退让相邻用地边界距离规定等,对方案进行优化完善,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分局意见:拟建大兴新 (略) 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与8号楼间距及其用地边界距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予以采纳。

三、公众反馈意见:居民提出车站北里*8号楼南侧有窗,为保护居民隐私,建议便民中心 (略) 。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充分考虑居民意见,在与车站北里*8号楼相对的建筑北立面取消窗户设置,以避免干扰居民隐私。

分局意见:双方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四、公众反馈意见:原吉星德亿小商品高7.8米,现设计便民中心为12米,在居民楼环抱中比原建筑高5米,不合法。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建筑高度9.7米,仅消防水箱间高度为12米,因消防水箱间建筑面积小于屋顶面积的1/4,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中局部突出屋顶的水箱间、电梯机房、以及楼梯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者,可不计入建筑高度。本项目建筑高度符合现行规范和在编街区控规要求。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五、公众反馈意见:本次施工,是否涉及其他几个居民楼的拆除?施工时对周边居民楼是否有噪音影响?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拟对原吉星 (略) (略) 更新改造,建设大兴新 (略) 便民服务中心,不涉及周边居民楼改造。后期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执行。

分局意见:对于周边居民楼改造事宜不在此次征求意见范围内,后期将按照区政府对全区规划建设工作的统筹安排执行。对于施工噪音等问题,分局已与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及属地沟通,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干扰。如有违反《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相关规定行为的,相关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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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24日,我分局对大兴新 (略) 便民服务中心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分别进行了为期 (略) 上及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0条,概括为五个方面意见。经研究,现将有关采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公众反馈意见:本项目与车站北里*8号楼之间的距离应满足消防车道的要求,留出足够的消防车回车场。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拟建大兴新 (略) 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占地面积为2400㎡,按照规范要求无需设置消防环道及消防回车场。目前项目四周均留有宽度和净空高度大于4米的车行道,可以实现消防车环通,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规范要求,予以采纳。

二、公众反馈意见:居民提出本项目距离车站北里*8号楼太近,1单元南侧有阳台窗户(是唯一的南侧窗户),应按南北朝向算。按规定与前楼间距应是1.3倍,15.6米,而便民中心设计为“凹”型,最远点为13.8米,最近点为8米,楼间距应按最近点计算,不符合规定,建议便民中心应向南再移8米。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充分考虑居民意见,根据《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中相邻建筑间距及建筑退让相邻用地边界距离规定等,对方案进行优化完善,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分局意见:拟建大兴新 (略) 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与8号楼间距及其用地边界距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予以采纳。

三、公众反馈意见:居民提出车站北里*8号楼南侧有窗,为保护居民隐私,建议便民中心 (略) 。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充分考虑居民意见,在与车站北里*8号楼相对的建筑北立面取消窗户设置,以避免干扰居民隐私。

分局意见:双方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四、公众反馈意见:原吉星德亿小商品高7.8米,现设计便民中心为12米,在居民楼环抱中比原建筑高5米,不合法。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建筑高度9.7米,仅消防水箱间高度为12米,因消防水箱间建筑面积小于屋顶面积的1/4,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中局部突出屋顶的水箱间、电梯机房、以及楼梯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者,可不计入建筑高度。本项目建筑高度符合现行规范和在编街区控规要求。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

五、公众反馈意见:本次施工,是否涉及其他几个居民楼的拆除?施工时对周边居民楼是否有噪音影响?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拟对原吉星 (略) (略) 更新改造,建设大兴新 (略) 便民服务中心,不涉及周边居民楼改造。后期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执行。

分局意见:对于周边居民楼改造事宜不在此次征求意见范围内,后期将按照区政府对全区规划建设工作的统筹安排执行。对于施工噪音等问题,分局已与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及属地沟通,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干扰。如有违反《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相关规定行为的,相关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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