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聚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科聚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科聚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望牛墩镇官桥 (略) 38号1号楼1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科聚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科聚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 (略) 望牛墩镇官桥 (略) 38号1号楼101室(北纬23°4′13.596″,东经113°38′3.898″),项目占地面积为6000m?,建筑面积4491m?,项目主要从事混凝土空心砌块的加工生产,属于水泥制品制造行业,年加工生产混凝土空心砌块*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1、粉尘项目破碎、筛选,搅拌工序以及储料罐排气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表 3 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2)、水环境1、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管道收集后排入雨水收集池回用。2、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的要 (略) 望洪污水处理厂,不会对污水厂造成影响。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放。3)、固废项目一般 (略) 回收处理;项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则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4)、声环境项目应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震、吸声等措施,项目产生噪声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其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需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积极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治理防治措施有效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10-27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该地块部分用地性质涉耕地和水域等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科聚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望牛墩镇官桥 (略) 38号1号楼1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科聚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科聚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 (略) 望牛墩镇官桥 (略) 38号1号楼101室(北纬23°4′13.596″,东经113°38′3.898″),项目占地面积为6000m?,建筑面积4491m?,项目主要从事混凝土空心砌块的加工生产,属于水泥制品制造行业,年加工生产混凝土空心砌块*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1、粉尘项目破碎、筛选,搅拌工序以及储料罐排气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表 3 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2)、水环境1、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管道收集后排入雨水收集池回用。2、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的要 (略) 望洪污水处理厂,不会对污水厂造成影响。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放。3)、固废项目一般 (略) 回收处理;项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因此,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则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4)、声环境项目应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震、吸声等措施,项目产生噪声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其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需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积极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治理防治措施有效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10-27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该地块部分用地性质涉耕地和水域等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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