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明骅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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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明骅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明骅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石碣镇 (略) 17号3栋2单元101室101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东莞市明骅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 (略) 石碣镇 (略) 17号3栋2单元101室101室,营业执照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4WJP0R6U。厂址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23度6分3.768秒,东经113度48分54.384秒。项目迁扩建后,主要从事珍珠棉、塑胶袋的加工生产,拟年产珍珠棉3240m3、塑胶袋127.68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2022-10-27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环评文件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项目概况描述不全,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不完善,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明骅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石碣镇 (略) 17号3栋2单元101室101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东莞市明骅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 (略) 石碣镇 (略) 17号3栋2单元101室101室,营业执照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4WJP0R6U。厂址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23度6分3.768秒,东经113度48分54.384秒。项目迁扩建后,主要从事珍珠棉、塑胶袋的加工生产,拟年产珍珠棉3240m3、塑胶袋127.68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2022-10-27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环评文件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项目概况描述不全,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不完善,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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