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鸿业造纸有限公司热电站及造纸车间改建项目
东莞市鸿业造纸有限公司热电站及造纸车间改建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鸿业造纸有限公司热电站及造纸车间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中堂镇下芦村大桥侧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龙汇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中堂镇下芦村大桥侧(北纬:23°4′45.946″,东经:113°38′2.203″),主要从事瓦楞纸的生产。为切实有效的落实国家节能降耗政策,使废渣、污泥能够最大程度减量化,同时为控制SO2、NOX的污染物排放量,建设单位拟拆除1台30t/h+1台6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型号*.45/400-W),增加1台50t/h循环流化床焚烧炉用于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渣和污泥,不焚烧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同时为积极响应《 (略) 蓝天保卫站行动方案》、《 (略) 自备电厂煤改气实施方案》,在项目生产工艺、产品产量不变化的基础上,对项目自备电厂进行煤改气技术改造。此外,原有造纸机由于设备老化导致产能下滑,需淘汰部分纸机,增加一批新的纸机,纸机改造前后产能不变。因此,本次项目的主要内容如下:1、拆除原有的1台30t/h+1台65t/h循环流化床锅炉,新增一台为50t/h循环流化床焚烧炉用于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渣和污泥(日处理量300吨),因煤改气政策,新增一台45t/h燃气锅炉和一台90t/h燃气锅炉(备用),改建后总蒸汽量不变。2、对原有纸机升级改造,拟拆除2台16 (略) 纸机、2台21 (略) 纸机、1台23 (略) 纸机、1台24 (略) 纸机、1台3400型高速造纸机,增加1台5600型高速造纸机,改建后设备情况为1台24 (略) 纸机、1台3400型高速造纸机、2台3800型高速造纸机、1台5600型高速造纸机。3、本次改建仅针对焚烧炉、锅炉、纸机的改造,建设单位的生产规模、经营范围、生产工艺、原有生产设备(除纸机外)、员工人数和工作制度均无变化。本次改建的总投资为*万元,属于一般固体废物能源化综合利用及纸机改建项目,生产规模保持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改建后造纸废水量有所减少,水质基本没有变化,因此,不新增废水处理规模。根据企业提供的监测报告,现有的废水处理站的处理效率较高,处理后的废水排放浓度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改建项目的废水主要来自焚烧炉定期排污水,全部用于飞灰固化和旋转喷雾半干法脱酸塔的补充用水。本次改建不需新增员工,劳动定员从企业内部分流调配,因此,项目不增加全厂的生活污水总排放量。改建后,天然气锅炉产生的燃料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脱硝系统”处理后经新建的烟囱3排放,项目锅炉烟气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燃气锅炉标准及《 (略) 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的要求;循环流化床焚烧炉烟气的治理措施采用“SNCR脱硝+骤冷设施+静电除尘+旋转喷雾半干法脱酸装置+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由1座60m 高的组合式烟囱排放,烟管出口直径为1.5m,焚烧炉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表4中规定的限值、欧盟垃圾焚烧排放标准2000中附录V (略) 《 (略)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规范》(SZDB/Z-2017) (略) 新建设施标准中的较严者。2、灰库粉尘灰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均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3、飞灰固化粉尘飞灰固化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4、生石灰仓粉尘生石灰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5、水泥仓粉尘水泥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6、活性炭仓粉尘活性炭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7、恶臭项目固废预处理区和料坑车间为密闭,进出口门设置为气帘门,使固废预处理区和整个焚烧系统处于微负压状态,不但能有效地控制了臭气外逸,又同时将车间的恶臭气体作为燃烧空气引至焚烧炉,恶臭气体在焚烧炉内高温分解,恶臭气体得以清除。其中氨燃烧的产物是氮气和水,硫化氢燃烧的产物是二氧化硫和水,因预处理区和料坑车间无组织的废气极少,燃烧后的产物极少,项目所产生的无组织恶臭物质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要求。12.5.3噪声治理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防噪处理;选用隔音、吸音、防震性能好的建筑材料;锅炉鼓风机、引风机、水泵等设置隔音罩,同时设置减振基础;机房用全封闭砖墙,墙厚240mm的实心墙体;所有通道门、采光窗采用隔声门窗。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焚烧炉炉渣、 (略) 处理。普通飞灰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则可按一般工业废物进行管理,交给专业单位作为资源综合利用;若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含活性炭飞灰和废布袋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因此,如处理处置得当,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严格遵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和《关于简化环保专业基地引进项目环保审批手续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了改建项目公众参与,并单独编制完成了《东莞市鸿业造纸有限公司热电站及造纸车间改建项目公众参与说明》。公众参与秉承了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取了 (略) 站发布、登报、公示的形式进行;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接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2-10-27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项目存在以下主要问题:评价等级不完善,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不完善,环境风险识别不完善,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鸿业造纸有限公司热电站及造纸车间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中堂镇下芦村大桥侧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龙汇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中堂镇下芦村大桥侧(北纬:23°4′45.946″,东经:113°38′2.203″),主要从事瓦楞纸的生产。为切实有效的落实国家节能降耗政策,使废渣、污泥能够最大程度减量化,同时为控制SO2、NOX的污染物排放量,建设单位拟拆除1台30t/h+1台6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型号*.45/400-W),增加1台50t/h循环流化床焚烧炉用于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渣和污泥,不焚烧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同时为积极响应《 (略) 蓝天保卫站行动方案》、《 (略) 自备电厂煤改气实施方案》,在项目生产工艺、产品产量不变化的基础上,对项目自备电厂进行煤改气技术改造。此外,原有造纸机由于设备老化导致产能下滑,需淘汰部分纸机,增加一批新的纸机,纸机改造前后产能不变。因此,本次项目的主要内容如下:1、拆除原有的1台30t/h+1台65t/h循环流化床锅炉,新增一台为50t/h循环流化床焚烧炉用于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渣和污泥(日处理量300吨),因煤改气政策,新增一台45t/h燃气锅炉和一台90t/h燃气锅炉(备用),改建后总蒸汽量不变。2、对原有纸机升级改造,拟拆除2台16 (略) 纸机、2台21 (略) 纸机、1台23 (略) 纸机、1台24 (略) 纸机、1台3400型高速造纸机,增加1台5600型高速造纸机,改建后设备情况为1台24 (略) 纸机、1台3400型高速造纸机、2台3800型高速造纸机、1台5600型高速造纸机。3、本次改建仅针对焚烧炉、锅炉、纸机的改造,建设单位的生产规模、经营范围、生产工艺、原有生产设备(除纸机外)、员工人数和工作制度均无变化。本次改建的总投资为*万元,属于一般固体废物能源化综合利用及纸机改建项目,生产规模保持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改建后造纸废水量有所减少,水质基本没有变化,因此,不新增废水处理规模。根据企业提供的监测报告,现有的废水处理站的处理效率较高,处理后的废水排放浓度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改建项目的废水主要来自焚烧炉定期排污水,全部用于飞灰固化和旋转喷雾半干法脱酸塔的补充用水。本次改建不需新增员工,劳动定员从企业内部分流调配,因此,项目不增加全厂的生活污水总排放量。改建后,天然气锅炉产生的燃料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脱硝系统”处理后经新建的烟囱3排放,项目锅炉烟气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燃气锅炉标准及《 (略) 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的要求;循环流化床焚烧炉烟气的治理措施采用“SNCR脱硝+骤冷设施+静电除尘+旋转喷雾半干法脱酸装置+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由1座60m 高的组合式烟囱排放,烟管出口直径为1.5m,焚烧炉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表4中规定的限值、欧盟垃圾焚烧排放标准2000中附录V (略) 《 (略)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规范》(SZDB/Z-2017) (略) 新建设施标准中的较严者。2、灰库粉尘灰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均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3、飞灰固化粉尘飞灰固化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4、生石灰仓粉尘生石灰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5、水泥仓粉尘水泥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6、活性炭仓粉尘活性炭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7、恶臭项目固废预处理区和料坑车间为密闭,进出口门设置为气帘门,使固废预处理区和整个焚烧系统处于微负压状态,不但能有效地控制了臭气外逸,又同时将车间的恶臭气体作为燃烧空气引至焚烧炉,恶臭气体在焚烧炉内高温分解,恶臭气体得以清除。其中氨燃烧的产物是氮气和水,硫化氢燃烧的产物是二氧化硫和水,因预处理区和料坑车间无组织的废气极少,燃烧后的产物极少,项目所产生的无组织恶臭物质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要求。12.5.3噪声治理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防噪处理;选用隔音、吸音、防震性能好的建筑材料;锅炉鼓风机、引风机、水泵等设置隔音罩,同时设置减振基础;机房用全封闭砖墙,墙厚240mm的实心墙体;所有通道门、采光窗采用隔声门窗。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焚烧炉炉渣、 (略) 处理。普通飞灰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则可按一般工业废物进行管理,交给专业单位作为资源综合利用;若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含活性炭飞灰和废布袋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因此,如处理处置得当,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严格遵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和《关于简化环保专业基地引进项目环保审批手续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了改建项目公众参与,并单独编制完成了《东莞市鸿业造纸有限公司热电站及造纸车间改建项目公众参与说明》。公众参与秉承了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取了 (略) 站发布、登报、公示的形式进行;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接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2-10-27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项目存在以下主要问题:评价等级不完善,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不完善,环境风险识别不完善,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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