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告-11370983004351676W/2022-04667
2022年10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告-11370983004351676W/2022-0466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项目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备 注 |
1 | (略) | 调味品生产加工项目 | 泰肥环境审报告表[2022]53号 | 53意见-- (略) 调味品生产加工项目.pdf |
2 | 肥城矿业集团 (略) | 巷道用快凝新材料项目 | 泰肥环境审报告表[2022]54号 | 54意见-肥城矿业集团 (略) 巷道用快凝新材料项目.pdf |
3 | 山东 (略) | 年产6000吨智能水溶肥建设项目 | 泰肥环境审报告表[2022]55号 | 55意见--山东 (略) 年产6000吨智能水溶肥建设项目.pdf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项目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备 注 |
1 | (略) | 调味品生产加工项目 | 泰肥环境审报告表[2022]53号 | 53意见-- (略) 调味品生产加工项目.pdf |
2 | 肥城矿业集团 (略) | 巷道用快凝新材料项目 | 泰肥环境审报告表[2022]54号 | 54意见-肥城矿业集团 (略) 巷道用快凝新材料项目.pdf |
3 | 山东 (略) | 年产6000吨智能水溶肥建设项目 | 泰肥环境审报告表[2022]55号 | 55意见--山东 (略) 年产6000吨智能水溶肥建设项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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