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章水镇红色旅游综合体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章水镇红色旅游综合体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略) 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批复章水镇红色旅游综合体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海章政〔2022〕17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章水镇红色旅游综合体项目
二、项目统一编码:2206-*-04-01-*
三、项目地址: (略) 海曙区章水镇李家坑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 8100 ㎡,总建筑面积 3596.68㎡,拟结合李家坑村传统民居材料特征,建设改造提升研学活动厅、庭院、沿溪廊桥、室外雕塑、停车场、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着力打造一个宣传弘扬章水镇独特历史文化以及四明山红色文化的红色旅游综合体。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预备费*元。资金来源:由市区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计划于2022年10月开工,2023年9月完工。
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8日
(略) 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批复章水镇红色旅游综合体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海章政〔2022〕17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章水镇红色旅游综合体项目
二、项目统一编码:2206-*-04-01-*
三、项目地址: (略) 海曙区章水镇李家坑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 8100 ㎡,总建筑面积 3596.68㎡,拟结合李家坑村传统民居材料特征,建设改造提升研学活动厅、庭院、沿溪廊桥、室外雕塑、停车场、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着力打造一个宣传弘扬章水镇独特历史文化以及四明山红色文化的红色旅游综合体。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预备费*元。资金来源:由市区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计划于2022年10月开工,2023年9月完工。
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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