贻成·泰和新都三期住宅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贻成·泰和新都三期住宅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2022年8月, (略) 地质工 (略) 受天津绿 (略) 的委托,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贻成·泰和新都三期住宅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贻成·泰和新都三期住宅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包含01-18地块、01-19地块及01-16地块(除去民政局历史用地)三部分,三部分区域相邻,对上述三部分区域合并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该地 (略) 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安阳道 (略) 交口,西 (略) , (略) ,北至安阳道,南至现状小区。其中01-18地块占地面积*m2,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社区公园绿地(G1);01-19地块占地面积*m2,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01-16地块(除去民政局历史用地)占地面积9700m2,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m2。
通过资料搜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了解到,该地块于2002年以前为邓善沽村;该地块南侧存在一座碉堡,为抗日战争时期所留防御工事,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50m2,地下基础埋深1.5m,地上建筑高约3.5m,目前已停止使用,无环境风险。2004年调查地块内东南侧建成围墙,砖结构,呈矩形,高2.0m,周长550m,内围面积约*m2,目前已停止使用等待拆除,无环境风险;围墙内建仓库,储存钢木材等房屋建筑原材料,无化工及危险货物。2007年,地块内搭建了临时板房供周围建设工地堆放及加工建筑材料。2010年,仓库拆除,现状地块内西侧建设小型露天仓库,地面硬化,外设砖墙,高约1.5m,内存放木板、钢筋,目前已停止使用等待拆除,无环境风险;2012年围墙内有多处菜地,总面积约8500m2,可能使用化肥及农药驱虫剂,可能有环境风险。2017年,场地内所有临时板房拆除、清理完毕。
经现场踏勘,土地使用现状如下:
(1)现状地块内东南侧存在围墙,砖结构,呈矩形,高2.0m,周长550m,内围面积约*m2,目前已停止使用等待拆除,无环境风险;围墙内有多处菜地,总面积约8500m2,可能使用化肥及农药驱虫剂,可能有环境风险。
(2)现状地块内南侧存在一座碉堡,为抗日战争时期所留防御工事,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50m2,地下基础埋深1.5m,地上建筑高约3.5m,目前已停止使用,无环境风险;
(3)现状地块内西侧存在小型露天仓库,地面硬化,外设砖墙,高约1.5m,内存放木板、钢筋,目前已停止使用等待拆除,无环境风险;
(4)现状地块西侧分布一条 (略) 面,长约50m,宽4m,目前已停止使用等待拆除,无环境风险;
(5)现状地块西南侧存在少量建筑垃圾堆放,主要以砖石为主;
(6)现状地块东北侧存在洼地,面积约3351m2,最大深度0.5m,内为湿地,草丛丰茂,调查期间无地表水;
地块内除上述建构筑物外无其他建构筑物,地块内无地上地下管线、罐体,无生活垃圾堆存,无危险废物储存,无堆土,无恶臭、刺激性气味、异味,无污染腐蚀痕迹。
通过对该地块现状、历史、地块周边企业现状和历史生产情况等相关资料分析及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分析得到地块内潜在污染源3个,周边潜在污染源4个,确认该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根据地块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项目地块内存在潜在污染源,应对该地块开展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地块可能涉及的污染指标为pH值,Cd、Ni、Hg、Cu等重金属、多环芳烃、石油烃、有机农药、酞酸酯类等。
本地块采样调查共布设14个土壤采样点(包含1个土壤对照点),5个地下水采样点。采集土壤样品56组(含6组平行样),地下水样品6组(包含1组平行样)。将全部土壤、地下水样品送实验室检测。土壤和地下水检测指标涵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基本项目45项以及pH值、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类和酞酸酯类。
1、土壤:送检的56组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指标(铜、镍、铅、镉、砷、汞)在送检的56件样品中均有检出,六价铬含量低于方法最低检出浓度,所有采样点位检出的重金属及石油烃(C10-40)指标均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块所有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有机农药类、酞酸酯类含量均低于方法最低检出浓度。地块内土壤pH值为8.74-9.94,属弱碱性土。
2、地下水:送检的6组地表水样品中重金属六价铬和汞的含量均低于方法最低检出浓度;其他各指标(镍、铜、砷、镉、铅)检出率均为100%,重金属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 IV 类要求。半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的含量均低于方法最低检出浓度。石油烃4个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方法最低检出浓度(《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地下水的pH值为7.3-7.8。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规定的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规定的IV类限值,地下水石油烃(C10-C40)含量不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表水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V 类标准限值;综上所述,贻成·泰和新都三期住宅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满足规划为第一类建设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
2022年8月, (略) 地质工 (略) 受天津绿 (略) 的委托,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贻成·泰和新都三期住宅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贻成·泰和新都三期住宅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包含01-18地块、01-19地块及01-16地块(除去民政局历史用地)三部分,三部分区域相邻,对上述三部分区域合并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该地 (略) 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安阳道 (略) 交口,西 (略) , (略) ,北至安阳道,南至现状小区。其中01-18地块占地面积*m2,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社区公园绿地(G1);01-19地块占地面积*m2,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01-16地块(除去民政局历史用地)占地面积9700m2,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m2。
通过资料搜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了解到,该地块于2002年以前为邓善沽村;该地块南侧存在一座碉堡,为抗日战争时期所留防御工事,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50m2,地下基础埋深1.5m,地上建筑高约3.5m,目前已停止使用,无环境风险。2004年调查地块内东南侧建成围墙,砖结构,呈矩形,高2.0m,周长550m,内围面积约*m2,目前已停止使用等待拆除,无环境风险;围墙内建仓库,储存钢木材等房屋建筑原材料,无化工及危险货物。2007年,地块内搭建了临时板房供周围建设工地堆放及加工建筑材料。2010年,仓库拆除,现状地块内西侧建设小型露天仓库,地面硬化,外设砖墙,高约1.5m,内存放木板、钢筋,目前已停止使用等待拆除,无环境风险;2012年围墙内有多处菜地,总面积约8500m2,可能使用化肥及农药驱虫剂,可能有环境风险。2017年,场地内所有临时板房拆除、清理完毕。
经现场踏勘,土地使用现状如下:
(1)现状地块内东南侧存在围墙,砖结构,呈矩形,高2.0m,周长550m,内围面积约*m2,目前已停止使用等待拆除,无环境风险;围墙内有多处菜地,总面积约8500m2,可能使用化肥及农药驱虫剂,可能有环境风险。
(2)现状地块内南侧存在一座碉堡,为抗日战争时期所留防御工事,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50m2,地下基础埋深1.5m,地上建筑高约3.5m,目前已停止使用,无环境风险;
(3)现状地块内西侧存在小型露天仓库,地面硬化,外设砖墙,高约1.5m,内存放木板、钢筋,目前已停止使用等待拆除,无环境风险;
(4)现状地块西侧分布一条 (略) 面,长约50m,宽4m,目前已停止使用等待拆除,无环境风险;
(5)现状地块西南侧存在少量建筑垃圾堆放,主要以砖石为主;
(6)现状地块东北侧存在洼地,面积约3351m2,最大深度0.5m,内为湿地,草丛丰茂,调查期间无地表水;
地块内除上述建构筑物外无其他建构筑物,地块内无地上地下管线、罐体,无生活垃圾堆存,无危险废物储存,无堆土,无恶臭、刺激性气味、异味,无污染腐蚀痕迹。
通过对该地块现状、历史、地块周边企业现状和历史生产情况等相关资料分析及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分析得到地块内潜在污染源3个,周边潜在污染源4个,确认该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根据地块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项目地块内存在潜在污染源,应对该地块开展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地块可能涉及的污染指标为pH值,Cd、Ni、Hg、Cu等重金属、多环芳烃、石油烃、有机农药、酞酸酯类等。
本地块采样调查共布设14个土壤采样点(包含1个土壤对照点),5个地下水采样点。采集土壤样品56组(含6组平行样),地下水样品6组(包含1组平行样)。将全部土壤、地下水样品送实验室检测。土壤和地下水检测指标涵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基本项目45项以及pH值、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类和酞酸酯类。
1、土壤:送检的56组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指标(铜、镍、铅、镉、砷、汞)在送检的56件样品中均有检出,六价铬含量低于方法最低检出浓度,所有采样点位检出的重金属及石油烃(C10-40)指标均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块所有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有机农药类、酞酸酯类含量均低于方法最低检出浓度。地块内土壤pH值为8.74-9.94,属弱碱性土。
2、地下水:送检的6组地表水样品中重金属六价铬和汞的含量均低于方法最低检出浓度;其他各指标(镍、铜、砷、镉、铅)检出率均为100%,重金属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 IV 类要求。半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的含量均低于方法最低检出浓度。石油烃4个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方法最低检出浓度(《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地下水的pH值为7.3-7.8。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规定的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规定的IV类限值,地下水石油烃(C10-C40)含量不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表水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V 类标准限值;综上所述,贻成·泰和新都三期住宅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满足规划为第一类建设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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