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10-2715: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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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10-2715:11:3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张 (略) 119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山 (略) 2000t/a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项目

山桓台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山东 (略) 厂区内

山 (略)

山东 (略)

项目总投资*万元,租赁山东 (略) 现有闲置框架和辅助设施建设年产2000吨氟代碳酸*烯酯项目。以氯代碳酸*烯酯(CEC)和固体氟化钾为原料,以碳酸二*酯(DMC)为溶剂,常压恒温回流条件下,发生取代反应,生成氟代碳酸*烯酯(FEC)。经过滤、二级精馏、二级结晶后即为产品。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为废气处理定期排水、循环冷却工序排污水、研发中心排水、地面冲洗排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废水外排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先关标准及淄博 (略) 接管要求。

三、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罐区呼吸废气和危废暂存间收集废气。其中工艺废气经一级冷凝(-15℃)+碱喷淋+水喷淋+干燥除雾,后和罐区呼吸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一并进入活性炭吸附/脱附+RCO蓄热式催化燃烧系统进行处理,经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HF和HCl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HF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HCl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要求。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五、固废污染防治。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分子筛、废包装袋、废溶剂、精馏残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粗钾盐和氟化钙泥根据鉴定结果处置,鉴定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运营过程中,危险废物的收集、贮运和转运环节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标准以及《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等相关规范进行。

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仓库、事故水池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七、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八、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九、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拟建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及时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2

淄博齐翔 (略) 顺*橡胶改扩建项目

(略) 齐鲁化学工业区,淄博齐翔 (略) 现有厂区内

淄博齐翔 (略)

山东海 (略)

项目总投资*万元,对现有的*吨/年稀土顺*橡胶装置进行改扩建为*吨/年的镍系顺*橡胶装置。在现有*吨/年稀土顺*橡胶装置聚合单元、胶罐单元、凝聚单元、后处理单元2条生产线基础上再新增一条生产线,改扩建后催化剂的变化产生酸性气体,在胶罐单元新增3台碱洗塔及2台碱液循环罐。并同时对配制单元和回收单元进行改造扩建,配套建设废气收集设施、废水预处理设施及降噪设施等。其他环保设施包括循环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事故水池、危废间等均依托现有;罐区依托现有;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供热、冷冻系统、仪表风及供氮系统等均依托现有。

一、废水污染防治。改扩建后顺*橡胶装置废水包括工艺废水、机泵冷却水、脱盐水站排水、地面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循环水站排水等。其中工艺废水包括凝聚单元含碱废水,后处理单元热水罐废水、洗涤水罐废水、脱水机废水,回收单元脱水罐废水、中间储罐废水、脱水塔回流罐排水、*二烯回收塔回流罐排水等。改扩建项目循环排污水通过管道进入齐翔腾达新区800m3/h污水回用改造项目处理后75%水量通过管道回用于厂区锅炉用水,剩余25%的浓水进入厂区出水调节池。工艺废水及机泵冷却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镍达标后进入厂区出水调节池。项目产生的其余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厂区出水调节池。项目废水在厂区出水调节池混合之后进入金山污水处理场处理。项目建成后齐翔腾达厂区排水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间接排放标准并满足金山污水处理场进水水质标准要求。金山污水处理场出水经齐鲁石化排海管线进入小清河,外排废水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重点保护区域限值要求,同 (略) 管理要求。

二、废气污染防治。改扩建项目建成后,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后处理单元废气、溶剂回收单元废气、溶剂油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其中后处理单元的1#振动筛废气、2#振动筛废气、挤压脱水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送至厂区锅炉焚烧处理,集气罩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后处理单元干燥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送至厂区锅炉焚烧处理。溶剂回收单元废气进入厂区气柜暂存后进入新区锅炉焚烧处理。溶剂油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收集后引入厂内在建VOCs废气治理项目焚烧处理。后处理单元废气、溶剂回收单元废气有组织废气经锅炉焚烧处理后经锅炉排气筒排放,溶剂油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厂内在建VOCs废气治理项目焚烧处理后经40m排气筒排放。废气经新区锅炉焚烧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标准要求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标准要求。依托在建VOCs废气治理项目焚烧处理后废气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标准要求。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包括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排放的VOCs及后处理单元集气罩未收集的废气。对装置采取LDAR检测与修复措施来最大限度地降低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

三、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危险废物主要包括脱重塔重组分、切割塔轻组分、MCR膜、废机油等,脱重塔重组分、切割塔轻组分进入厂内在建危废焚烧装置焚烧处置,MCR膜、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危废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合规处置,鉴定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清釜清管废胶、检测工序不合格胶合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规定。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装置区、罐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仓库、事故水池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七、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八、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及时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张 (略) 119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山 (略) 2000t/a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项目

山桓台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山东 (略) 厂区内

山 (略)

山东 (略)

项目总投资*万元,租赁山东 (略) 现有闲置框架和辅助设施建设年产2000吨氟代碳酸*烯酯项目。以氯代碳酸*烯酯(CEC)和固体氟化钾为原料,以碳酸二*酯(DMC)为溶剂,常压恒温回流条件下,发生取代反应,生成氟代碳酸*烯酯(FEC)。经过滤、二级精馏、二级结晶后即为产品。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为废气处理定期排水、循环冷却工序排污水、研发中心排水、地面冲洗排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废水外排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先关标准及淄博 (略) 接管要求。

三、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罐区呼吸废气和危废暂存间收集废气。其中工艺废气经一级冷凝(-15℃)+碱喷淋+水喷淋+干燥除雾,后和罐区呼吸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一并进入活性炭吸附/脱附+RCO蓄热式催化燃烧系统进行处理,经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HF和HCl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HF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HCl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要求。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五、固废污染防治。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分子筛、废包装袋、废溶剂、精馏残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粗钾盐和氟化钙泥根据鉴定结果处置,鉴定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运营过程中,危险废物的收集、贮运和转运环节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标准以及《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等相关规范进行。

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仓库、事故水池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七、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八、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九、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拟建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及时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2

淄博齐翔 (略) 顺*橡胶改扩建项目

(略) 齐鲁化学工业区,淄博齐翔 (略) 现有厂区内

淄博齐翔 (略)

山东海 (略)

项目总投资*万元,对现有的*吨/年稀土顺*橡胶装置进行改扩建为*吨/年的镍系顺*橡胶装置。在现有*吨/年稀土顺*橡胶装置聚合单元、胶罐单元、凝聚单元、后处理单元2条生产线基础上再新增一条生产线,改扩建后催化剂的变化产生酸性气体,在胶罐单元新增3台碱洗塔及2台碱液循环罐。并同时对配制单元和回收单元进行改造扩建,配套建设废气收集设施、废水预处理设施及降噪设施等。其他环保设施包括循环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事故水池、危废间等均依托现有;罐区依托现有;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供热、冷冻系统、仪表风及供氮系统等均依托现有。

一、废水污染防治。改扩建后顺*橡胶装置废水包括工艺废水、机泵冷却水、脱盐水站排水、地面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循环水站排水等。其中工艺废水包括凝聚单元含碱废水,后处理单元热水罐废水、洗涤水罐废水、脱水机废水,回收单元脱水罐废水、中间储罐废水、脱水塔回流罐排水、*二烯回收塔回流罐排水等。改扩建项目循环排污水通过管道进入齐翔腾达新区800m3/h污水回用改造项目处理后75%水量通过管道回用于厂区锅炉用水,剩余25%的浓水进入厂区出水调节池。工艺废水及机泵冷却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镍达标后进入厂区出水调节池。项目产生的其余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厂区出水调节池。项目废水在厂区出水调节池混合之后进入金山污水处理场处理。项目建成后齐翔腾达厂区排水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间接排放标准并满足金山污水处理场进水水质标准要求。金山污水处理场出水经齐鲁石化排海管线进入小清河,外排废水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重点保护区域限值要求,同 (略) 管理要求。

二、废气污染防治。改扩建项目建成后,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后处理单元废气、溶剂回收单元废气、溶剂油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其中后处理单元的1#振动筛废气、2#振动筛废气、挤压脱水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送至厂区锅炉焚烧处理,集气罩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后处理单元干燥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送至厂区锅炉焚烧处理。溶剂回收单元废气进入厂区气柜暂存后进入新区锅炉焚烧处理。溶剂油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收集后引入厂内在建VOCs废气治理项目焚烧处理。后处理单元废气、溶剂回收单元废气有组织废气经锅炉焚烧处理后经锅炉排气筒排放,溶剂油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厂内在建VOCs废气治理项目焚烧处理后经40m排气筒排放。废气经新区锅炉焚烧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标准要求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标准要求。依托在建VOCs废气治理项目焚烧处理后废气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标准要求。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包括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排放的VOCs及后处理单元集气罩未收集的废气。对装置采取LDAR检测与修复措施来最大限度地降低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

三、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危险废物主要包括脱重塔重组分、切割塔轻组分、MCR膜、废机油等,脱重塔重组分、切割塔轻组分进入厂内在建危废焚烧装置焚烧处置,MCR膜、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危废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合规处置,鉴定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清釜清管废胶、检测工序不合格胶合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规定。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装置区、罐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仓库、事故水池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七、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八、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及时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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