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养老照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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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养老照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

一、项目概况

官渡区养老照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 (略) 官渡区六*街道,地块原址为新二社区。本次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42′0.*″,北纬24°57′6.*″,用地面积8638.84m2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划条件》以及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附图,本次调查地块为A1地块,面积为8638.84m2,调查地块规划为社会福利用地(A6),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情况及结果

调查地块内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历史上仅作为居民住宅使用过,地块内无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工业或者企业,不涉及原辅料、产品及生产工艺流程,施工方入驻项目地块内后也无污染地块内土壤的行为,不涉及潜在污染源及特征污染物,不会出现污染物对本地块造成污染的情况。

调查地块的紧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新二社区居民区,现状紧邻地块主要为学校、居民区、行政办公区、待开发的空地,未涉及工业生产用途。地块周边学校、居民区、行政办公区的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 (略) (略)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会对该地块的土壤造成污染;地块周边的待开发空地内堆放有新二社区居民区于2016年拆迁后留下的素填土层,厚度大约在2~3.5米左右,土层成分主要为砖块、混凝土块、碎石等建筑垃圾,根据六*街道办事处-社会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访谈调查,这些地块内未曾有外来土壤、工业废料等回填的情况,因此不涉及外来土壤回填对本地块内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情况。

调查地块500m范围内历史上只存在过 (略) 一家生产企业,该企业位于调查地块西南面352m,位于调查地块上风向,但距离调查地块相对较远,现场踏勘时,无明显异味,该企业废气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根据地块区域水文地质分析, (略) 与调查地块间有河流阻隔,不在同一水文地质单元,该企业不会通过地下水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 (略) 与调查地块之间含有河流阻隔,且企业位于调查地块地表水下游方向, (略) 不会通过地表水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故相邻地块污染物迁移至调查地块的可能性较小。

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多种方式相互印证、总结,并通过类比同类型污染源对土壤、地下水影响以及根据地块地层和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得到如下结论: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污染物迁移至调查地块的可能性较小,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官渡区

一、项目概况

官渡区养老照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 (略) 官渡区六*街道,地块原址为新二社区。本次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42′0.*″,北纬24°57′6.*″,用地面积8638.84m2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划条件》以及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附图,本次调查地块为A1地块,面积为8638.84m2,调查地块规划为社会福利用地(A6),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情况及结果

调查地块内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历史上仅作为居民住宅使用过,地块内无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工业或者企业,不涉及原辅料、产品及生产工艺流程,施工方入驻项目地块内后也无污染地块内土壤的行为,不涉及潜在污染源及特征污染物,不会出现污染物对本地块造成污染的情况。

调查地块的紧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新二社区居民区,现状紧邻地块主要为学校、居民区、行政办公区、待开发的空地,未涉及工业生产用途。地块周边学校、居民区、行政办公区的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 (略) (略)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会对该地块的土壤造成污染;地块周边的待开发空地内堆放有新二社区居民区于2016年拆迁后留下的素填土层,厚度大约在2~3.5米左右,土层成分主要为砖块、混凝土块、碎石等建筑垃圾,根据六*街道办事处-社会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访谈调查,这些地块内未曾有外来土壤、工业废料等回填的情况,因此不涉及外来土壤回填对本地块内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情况。

调查地块500m范围内历史上只存在过 (略) 一家生产企业,该企业位于调查地块西南面352m,位于调查地块上风向,但距离调查地块相对较远,现场踏勘时,无明显异味,该企业废气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根据地块区域水文地质分析, (略) 与调查地块间有河流阻隔,不在同一水文地质单元,该企业不会通过地下水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 (略) 与调查地块之间含有河流阻隔,且企业位于调查地块地表水下游方向, (略) 不会通过地表水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故相邻地块污染物迁移至调查地块的可能性较小。

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多种方式相互印证、总结,并通过类比同类型污染源对土壤、地下水影响以及根据地块地层和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得到如下结论: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污染物迁移至调查地块的可能性较小,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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