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2年10月25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创轩数控有限公司年产自动化机械设备(数控机床、数控加工中心等)50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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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2年10月25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创轩数控有限公司年产自动化机械设备(数控机床、数控加工中心等)50台项目)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 (略) 年产自动化机械设备(数控机床、数控加工中心等)50台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5日15时—11月1日15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年产自动化机械设备(数控机床、数控加工中心等)50台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霞美镇山 (略) 22号厂房1楼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年产自动化机械设备(数控机床、数控加工中心等)50台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霞美镇山 (略) 22号厂房1楼

  总 投 资:*元

  建设规模:租赁“福建省 (略) ”的闲置厂房,租赁建筑面积1215m2

  生产规模:年产自动化机械设备(数控机床、数控加工中心等)50台

  职工人数:职工15人(均不住厂),厂区内不设员工食堂

  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均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厂区内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GB/T*-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级标准)后, (略) (略) , (略) 污水处理厂。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后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6.2废气

  项目主要工序为修整加工及组装,其中修整加工过程会产生的少量的金属屑。由于金属屑粒径较大、质量比重大,均可沉降堆积。因此,可定期收集按一般固废处理,项目无废气产生。

  6.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声音。项目厂界四侧噪声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项目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6.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修整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屑;润滑油定期更换产生少量的废润滑油;润滑油使用后会产生空桶;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项目厂区、车间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金属屑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定期委托有关单位回收;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空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定期委托具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空桶由原厂家回收利用。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 (略) 年产自动化机械设备(数控机床、数控加工中心等)50台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5日15时—11月1日15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年产自动化机械设备(数控机床、数控加工中心等)50台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霞美镇山 (略) 22号厂房1楼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年产自动化机械设备(数控机床、数控加工中心等)50台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霞美镇山 (略) 22号厂房1楼

  总 投 资:*元

  建设规模:租赁“福建省 (略) ”的闲置厂房,租赁建筑面积1215m2

  生产规模:年产自动化机械设备(数控机床、数控加工中心等)50台

  职工人数:职工15人(均不住厂),厂区内不设员工食堂

  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均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厂区内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GB/T*-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级标准)后, (略) (略) , (略) 污水处理厂。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后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6.2废气

  项目主要工序为修整加工及组装,其中修整加工过程会产生的少量的金属屑。由于金属屑粒径较大、质量比重大,均可沉降堆积。因此,可定期收集按一般固废处理,项目无废气产生。

  6.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声音。项目厂界四侧噪声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项目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6.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修整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屑;润滑油定期更换产生少量的废润滑油;润滑油使用后会产生空桶;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项目厂区、车间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金属屑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定期委托有关单位回收;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空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定期委托具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空桶由原厂家回收利用。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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