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市监发〔2022〕40号(平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专班的通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市监发〔2022〕40号(平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专班的通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市监发〔2022〕40号(平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专班的通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10-28 09:02:00 来源: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专班的通知
平市监发〔2022〕40号
各所、股(室、队、中心):
为贯彻落实《 (略) 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委发〔2022〕7号)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精神以及县食安办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工作专班。
一、工作专班领导小组
组长:廖绍俊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莫钟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欧绍贵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庆旺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小江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黄巧平办公室主任
程景运协调和应急管理股股长
何樟华执法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王启飞*中心主任
刘军行政许可和注册登记股股长
谭强政策法规股股长
石植任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陈朗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廖振亥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何建荣 质量计量标准化管理股股长
郭雁人事和财务股股长
陈慧计量检定测试所所长
(略) 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略) 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略) 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略) 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化工作组、业务联络组、督导检查组4个工作小组,工作专班在县食安办机制下实体化运行,由协调应急股负责日常管理。
二、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程景运
成员:黄钰隽 黄榆婷
工作职责:材料汇总、会议筹备、简报信息、推进实施、新闻宣传等。
负责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起草“两个责任”工作重要文件,汇总全县工作情况,集中收集整理工作台账,组织推进实施专班各项工作, (略) 食安办报送工作进展材料。组织相关会务工作,及时传达工作要求,通报工作进展。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督促事项不处置、信息报送不及时等情况,适时开展统筹调度、通报。总结凝练全县好的经验做法,编发简报、形成信息报送自治区食安办;适时发掘工作亮点,编写新闻稿件,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二)信息化工作组
组长:黄钰隽
成员:李靖云各有关股室联络员
工作职责:信息化系统日常运维。 (略) (略) 建设和数据接入工作,对各级包保干部签字确认的《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建立电子档案, (略) 食安办。各股室联络员根据业务工作配合报送相关信息。
(三)业务联络组
组长:食品各股室长担任
成员:各股室联络员
工作职责:对摸底调查、“三清单一承诺”工作提出规范化建议,开展新闻报道工作。对台账设计、数据报送、摸底调查、分级标准等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指导各自业务领域开展相关工作,统一收集各业务口数据并进行系统填报、送综合协调组归档。
(四)督导检查组
组长:石植任、陈朗、廖振亥、余伟明、何志德、祝兴贵、
李益建
成员:各股室联络员。
工作职责:根据自治区层面工作要求,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督查清单制度,对各地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的情况,尤其是对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完成任务进行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将督查检查结果及有关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根据工作职责,食品各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股室联络员兼任督导员。
三、各股室联络员
为协助工作专班做好各项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所在各相关股室安排1名具体人员为联络员。
办公室:何敏健 联系电话:*
政策法规股:谭强 联系电话:*
执法二中队:赵沥 联系电话:*
注册登记股:朱映錄 联系电话:*
协调应急股:黄钰隽 联系电话:*
食品生产股:梁诗 联系电话:*
食品经营股:文珍慧 联系电话:*
食品餐饮股:何政 联系电话:*
人事股:郭雁 联系电话:*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6日
平市监发〔2022〕40号(平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专班的通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10-28 09:02:00 来源: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专班的通知
平市监发〔2022〕40号
各所、股(室、队、中心):
为贯彻落实《 (略) 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委发〔2022〕7号)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精神以及县食安办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工作专班。
一、工作专班领导小组
组长:廖绍俊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莫钟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欧绍贵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庆旺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小江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黄巧平办公室主任
程景运协调和应急管理股股长
何樟华执法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王启飞*中心主任
刘军行政许可和注册登记股股长
谭强政策法规股股长
石植任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陈朗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廖振亥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何建荣 质量计量标准化管理股股长
郭雁人事和财务股股长
陈慧计量检定测试所所长
(略) 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略) 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略) 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略) 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化工作组、业务联络组、督导检查组4个工作小组,工作专班在县食安办机制下实体化运行,由协调应急股负责日常管理。
二、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程景运
成员:黄钰隽 黄榆婷
工作职责:材料汇总、会议筹备、简报信息、推进实施、新闻宣传等。
负责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起草“两个责任”工作重要文件,汇总全县工作情况,集中收集整理工作台账,组织推进实施专班各项工作, (略) 食安办报送工作进展材料。组织相关会务工作,及时传达工作要求,通报工作进展。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督促事项不处置、信息报送不及时等情况,适时开展统筹调度、通报。总结凝练全县好的经验做法,编发简报、形成信息报送自治区食安办;适时发掘工作亮点,编写新闻稿件,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二)信息化工作组
组长:黄钰隽
成员:李靖云各有关股室联络员
工作职责:信息化系统日常运维。 (略) (略) 建设和数据接入工作,对各级包保干部签字确认的《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建立电子档案, (略) 食安办。各股室联络员根据业务工作配合报送相关信息。
(三)业务联络组
组长:食品各股室长担任
成员:各股室联络员
工作职责:对摸底调查、“三清单一承诺”工作提出规范化建议,开展新闻报道工作。对台账设计、数据报送、摸底调查、分级标准等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指导各自业务领域开展相关工作,统一收集各业务口数据并进行系统填报、送综合协调组归档。
(四)督导检查组
组长:石植任、陈朗、廖振亥、余伟明、何志德、祝兴贵、
李益建
成员:各股室联络员。
工作职责:根据自治区层面工作要求,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督查清单制度,对各地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的情况,尤其是对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完成任务进行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将督查检查结果及有关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根据工作职责,食品各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股室联络员兼任督导员。
三、各股室联络员
为协助工作专班做好各项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所在各相关股室安排1名具体人员为联络员。
办公室:何敏健 联系电话:*
政策法规股:谭强 联系电话:*
执法二中队:赵沥 联系电话:*
注册登记股:朱映錄 联系电话:*
协调应急股:黄钰隽 联系电话:*
食品生产股:梁诗 联系电话:*
食品经营股:文珍慧 联系电话:*
食品餐饮股:何政 联系电话:*
人事股:郭雁 联系电话:*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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