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绿建产业园三期防洪排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闽清县绿建产业园三期防洪排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绿建产业园三期防洪排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政〔2022〕85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绿建产业园三期防洪排涝工程(项目编码:2209-*-04-01-*)建设,能够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园区环境,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云龙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工 (略) 总长度1531米,其中 (略) 长1375米, (略) 长156米,其中主洞开挖洞泾5.8米×6.3米,净尺寸5.0米×5.5米,主洞开挖洞泾5.3米×5.8米,净尺寸4.5米×5米,在进水口设前池和引水渠、 (略) 等附属工程。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587.*元,其中工程部分5324.*元、独立费用748.*元,基本预备费484.*元,专项部分征地移民补偿费用73.*元,环境保护工程45.*元,水土保持工程59.*元,建设期利息84.*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专项债券和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施工、设计、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闽清县云龙镇人民政府明确该项目总体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按照梅发改〔2015〕34号等文件要求,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5日
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绿建产业园三期防洪排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政〔2022〕85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绿建产业园三期防洪排涝工程(项目编码:2209-*-04-01-*)建设,能够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园区环境,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云龙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工 (略) 总长度1531米,其中 (略) 长1375米, (略) 长156米,其中主洞开挖洞泾5.8米×6.3米,净尺寸5.0米×5.5米,主洞开挖洞泾5.3米×5.8米,净尺寸4.5米×5米,在进水口设前池和引水渠、 (略) 等附属工程。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587.*元,其中工程部分5324.*元、独立费用748.*元,基本预备费484.*元,专项部分征地移民补偿费用73.*元,环境保护工程45.*元,水土保持工程59.*元,建设期利息84.*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专项债券和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施工、设计、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闽清县云龙镇人民政府明确该项目总体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按照梅发改〔2015〕34号等文件要求,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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