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州市塔星石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米石材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审函[20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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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州市塔星石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米石材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审函[2021]7号


东环审函[2021]7号

关于《 (略) (略) 年产*立方米石材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请求审批< (略) (略) 年产*立方米石材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批复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略) 年产*立方米石材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位于 (略) 东乡区孝岗镇何坊村坪里组,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 116°39′44.34″,N 28°14′3.57″, (略) 东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30-03-*)。项目属于新建,厂区总占地面积*平方米(174亩),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占总投资的0.35%。

本 (略) (略) 提供,总用水量*t/a,其中新鲜水用量*t/a,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压滤机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00t/a,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绿化灌溉,不外排;项目供电来 (略) 供电。

(二)项目生产工艺和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m3石材(高湖石板材600*300*30mm、*m3,600*300*200mm、*m3,石英砂5-30mm、*m3);石板主要生产工艺:以高湖石为原材料经切割、包装等工序;石英砂主要生产工艺:以石英石为原材料经一级破碎、水洗筛分、离心脱水、二级破碎、水洗筛分、离心脱水等工序。

(三)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办公楼、宿舍楼和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及固废暂存处等。

(四)主要设备及原辅材料。切割机30台、污泥压滤机1台、水泵2台、卸料仓1个、给料设备1套、鄂式破碎机(粗破110KW)1套、圆锥破碎机(中破250KW)2套、水洗振动筛3台、输送皮带10套、板框压滤机(250)2台、空压机(37KW)2台、脱水机3台、细砂回收机1台;原料:高湖石材*吨/年;包装材料1吨/年;石英石*吨/年;原料匀为外购。

(五)项目批复意见。根据《报告表》的结论、 (略) 东乡生态环境局工程评审中心出具的《报告表》评估意见(东环评估字[2021]4号)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同时取得区政府的同意,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缓解和控制环境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破碎粉尘和食堂油烟。你公司应根据废气污染物类别和性质,采取成熟可靠治理工艺,确保达标排放。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在厂房内,切割粉尘采用水帘除尘设施处理;破碎粉尘在各产生工艺粉尘的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废气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油烟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关要求;无组织废气强化生产管理、加强设备密封和防止泄漏、提高厂区绿化率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水处理工艺,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采用三级沉淀池+压滤机进行处理,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绿化灌溉,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切割机、破碎机、压滤机等设备,通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厂区绿化工作,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各类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倾倒。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除尘灰泥饼、废机油及生活垃圾。边角料、除尘灰和泥饼综合利用;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排污口规范化要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监测,一旦发现环境污染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六)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每年向社会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三、项目竣工验收的环保要求

本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其他环保要求

(一)项目变更要求。《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必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二)日常环保监管。请东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加强本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和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监察。





东环审函[2021]7号

关于《 (略) (略) 年产*立方米石材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请求审批< (略) (略) 年产*立方米石材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批复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略) 年产*立方米石材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位于 (略) 东乡区孝岗镇何坊村坪里组,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 116°39′44.34″,N 28°14′3.57″, (略) 东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30-03-*)。项目属于新建,厂区总占地面积*平方米(174亩),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占总投资的0.35%。

本 (略) (略) 提供,总用水量*t/a,其中新鲜水用量*t/a,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压滤机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00t/a,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绿化灌溉,不外排;项目供电来 (略) 供电。

(二)项目生产工艺和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m3石材(高湖石板材600*300*30mm、*m3,600*300*200mm、*m3,石英砂5-30mm、*m3);石板主要生产工艺:以高湖石为原材料经切割、包装等工序;石英砂主要生产工艺:以石英石为原材料经一级破碎、水洗筛分、离心脱水、二级破碎、水洗筛分、离心脱水等工序。

(三)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办公楼、宿舍楼和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及固废暂存处等。

(四)主要设备及原辅材料。切割机30台、污泥压滤机1台、水泵2台、卸料仓1个、给料设备1套、鄂式破碎机(粗破110KW)1套、圆锥破碎机(中破250KW)2套、水洗振动筛3台、输送皮带10套、板框压滤机(250)2台、空压机(37KW)2台、脱水机3台、细砂回收机1台;原料:高湖石材*吨/年;包装材料1吨/年;石英石*吨/年;原料匀为外购。

(五)项目批复意见。根据《报告表》的结论、 (略) 东乡生态环境局工程评审中心出具的《报告表》评估意见(东环评估字[2021]4号)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同时取得区政府的同意,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缓解和控制环境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破碎粉尘和食堂油烟。你公司应根据废气污染物类别和性质,采取成熟可靠治理工艺,确保达标排放。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在厂房内,切割粉尘采用水帘除尘设施处理;破碎粉尘在各产生工艺粉尘的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废气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油烟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关要求;无组织废气强化生产管理、加强设备密封和防止泄漏、提高厂区绿化率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水处理工艺,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采用三级沉淀池+压滤机进行处理,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绿化灌溉,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切割机、破碎机、压滤机等设备,通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厂区绿化工作,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各类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倾倒。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除尘灰泥饼、废机油及生活垃圾。边角料、除尘灰和泥饼综合利用;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排污口规范化要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监测,一旦发现环境污染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六)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每年向社会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三、项目竣工验收的环保要求

本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其他环保要求

(一)项目变更要求。《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必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二)日常环保监管。请东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加强本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和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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