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化南港码头仓储有限公司天津港大港港区渤化液体化工码头工程(一期工程)新增货种项目环境影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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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渤化 (略)

    天津港大港港区渤化液体化工码头工程(一期工程)新增货种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天津渤化 (略) 委托天津 (略) 承担“天津渤化 (略) 天津港大港港区渤化液体化工码头工程(一期工程)新增货种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津渤化 (略) 天津港大港港区渤化液体化工码头工程

    (一期工程)新增货种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渤化 (略)

    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增货种共计6种,包括液体石蜡、加氢植物油、脂肪酸*酯、生物柴油、二*苯/*苯(10%或以上)混合物、轻质燃料油,并对现状储存货物*二醇、*醇、*苯、二*苯(间二*苯和混合二*苯)的储存场所进行调整。新增货种全部依托现有工程进行储运,本项目不涉及库区储罐、配套管线及装卸设施的变化,无新增储运输送设施,不涉及码头水工建筑物改造及海域疏浚等海域施工活动。

    项目实施后,库区周转货物种类共计37种,码头吞吐货物种类共计44种,码头吞吐量、库区总库容及总周转量均无新增。库区总周转量保持*吨/年不变,码头总吞吐量保持*吨/年不变。新增6类货种库区周转量合计*吨/年,码头周转量合计*吨/年;增加货种后,现有货种库区周转量减少*吨/年,码头周转量减少*吨/年。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渤化 (略)

    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南港九街6号

    联系人:曹工

    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天津 (略)

    通讯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旷世国际大厦B座1602

    联系人:刘工

    电话:*

    E-mail:*@*63.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 (略) 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示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6日-2022年10月12日

    公众意见表:javascript:bid_showfile();

  • 天津渤化 (略)

    天津港大港港区渤化液体化工码头工程(一期工程)新增货种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天津渤化 (略) 委托天津 (略) 承担“天津渤化 (略) 天津港大港港区渤化液体化工码头工程(一期工程)新增货种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津渤化 (略) 天津港大港港区渤化液体化工码头工程

    (一期工程)新增货种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渤化 (略)

    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增货种共计6种,包括液体石蜡、加氢植物油、脂肪酸*酯、生物柴油、二*苯/*苯(10%或以上)混合物、轻质燃料油,并对现状储存货物*二醇、*醇、*苯、二*苯(间二*苯和混合二*苯)的储存场所进行调整。新增货种全部依托现有工程进行储运,本项目不涉及库区储罐、配套管线及装卸设施的变化,无新增储运输送设施,不涉及码头水工建筑物改造及海域疏浚等海域施工活动。

    项目实施后,库区周转货物种类共计37种,码头吞吐货物种类共计44种,码头吞吐量、库区总库容及总周转量均无新增。库区总周转量保持*吨/年不变,码头总吞吐量保持*吨/年不变。新增6类货种库区周转量合计*吨/年,码头周转量合计*吨/年;增加货种后,现有货种库区周转量减少*吨/年,码头周转量减少*吨/年。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渤化 (略)

    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南港九街6号

    联系人:曹工

    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天津 (略)

    通讯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旷世国际大厦B座1602

    联系人:刘工

    电话:*

    E-mail:*@*63.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 (略) 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示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6日-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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