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城县2022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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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城县2022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临城县2022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22年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3日
临城县2022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为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冀财农〔2022〕34号)河北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2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以增加群众收入为核心,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着力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指标体系,统筹整合各方面资金,持续推进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二)编制的必要性
1.聚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我县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和发展目标,聚集全县各部门、各行业资源,形成攻坚合力,统筹整合各级各部门资金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重大推进作用。
2.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需要。贫困群众稳定脱贫、不致贫不返贫,产业发展是基础,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2022年,我县把资产收益项目及加工业手工业项目建设作为促进群众增收的主要产业来抓,实施产业兴农战略。
3.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的需要。对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滞后、 (略) 建设和村容村貌等生活环境落后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薄弱的村,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三)安排原则
1.到村产业项目确定上,坚持优势主导产业(核桃)、增加群众就业(就业车间)和村已有产业链延伸“三个优先”。
2.在企业产业项目确定上,集中支持我县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增加村集体收入,实行二次分配。
3. 基础设施项目确定上,坚持短板、整村推进、基层组织战斗力强和群众参与度高“三个优先”。
4.统筹脱贫村与非脱贫村、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村、统筹产业项目与非产业项目。
(四)目标任务和效果
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加大项目实施,使脱贫地区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不断提升,生存环境不断改善,贫困农民收入稳定增长,逐步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集中资源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整合范围及规模
2022年,到县整合范围内资金规模*.*元,本次整合*元,推进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整体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按照统筹整合有关要求执行。
(一)中央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资金到县规模8222.*元,本次整合*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元、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元。(中央资金调整:一批整合方案调整项目共计*元,其中东镇镇前留村加工车间1座*元、西镇东加工车间1座*元、西竖镇北中皋设施种植项目*元。一批整合调整项目资金在本批方案中统筹安排使用)。
(二)省级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的省级资金到县规模5114.*元,本次整合*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元。
(三)市级资金。统筹 (略) 级资金到县规模*元,本次整合*元,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
(四)县级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的县级资金规模*元,本次整合*元,其中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
三、建设任务
本方案涉及资金*元,从资金投向方面分,产业项目及产业配套项目投入5460.*元,占比60.35%,带动20个村1500余户4700余人增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3587.*元,占比39.65%。从资金投入村类别分,脱贫村投入5417.*元,占比59.88%;非贫困村投入3630.*元,占比40.12%。
(一)产业项目
统筹整合资金扶持发展的产业项目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其中资产收益项目产权归县政府所有),支持农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每年收益为投入资金的6%,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优先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1.资产收益项目。资产收益项目计划投入资金*元,用于乐檬、萌帮等8家企业。
2.农产品仓储加工项目。计划投入项目资金631.*元,用于北驾回、后留村等13个村代加工车间12座,加工设备120台,冷库1座。
3.设施种植项目。设施种植项目计划投入资金*元,用于北台1个村生姜发芽室200㎡,洗姜机1台,分拣室300㎡。
4.雨露计划项目。计划投入项目资金125.*元,对837人进行雨露计划项目培训。
5.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计划投入项目资金217.*元, (略) 、绿蕾公司2个企业贷款贴息。
6.公益岗项目。计划投入61.*元,用于公益岗补贴。
7.产业配套项目。计划投入*元,用于东新安1个村产业配套, (略) 2548平方米。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道路建设项目。计划投入2525.*元,扶持前留村、桐花村、北盘石村等43个 (略) *平方米,铺设便道砖*平方米,路边石3378米。其中:脱贫村投入338.*元,扶持10个 (略) *平方米,铺设便道砖*平方米,路边石2568米;非贫困村投资2187.*元,用于33个 (略) *平方米,新铺设便道砖*平方米,路边石810米。
2.水利建设项目。计划投入228.*元,扶持围场村、郝家庄村2个村修饮水管道*米、大口井2眼蓄水池2座,灌溉管道290米及配套设施。
(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计划投入项目资金*元,用于8个乡镇146个村建设公厕146座。
2.计划投入资金*元,用于挟泉村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1套。
3.计划投入资金47.*元,用于岗上村河道沟渠治理项目。
四、项目实施
(一)规范涉农资金整合程序。按照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冀财农〔2022〕34号)河北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21〕53号)文件精神,结合各有关部门,根据省确定的整合资金范围和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任务需要,制定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明确年度整合资金渠道及规模、具体建设项目及相应资金、项目完成时限、项目资金管理部门等要素,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从项目库中选取项目,拟定资金使用计划或分配建议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后执行。
(二)做好规划衔接。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工作计划和农村实际,各部门要及时修订相关专项规划,实现部门专项规划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部门专项规划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规划不一致的,优先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三)明确责任。建立县政府统筹,财政、乡村振兴局及其它相关行业部门协调配合的整合资金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级资金整合主体作用。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提前做好项目储备,提出当年衔接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县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安排、审核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和下达资金,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县审计局负责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推进方案捆绑项目,申报和安排资金,编制本行业年度资金整合方案。各行业牵头部门要成立相关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坚持“谁牵头项目、谁组织实施、谁验收项目、谁监管项目、谁监管资金、谁提供服务”,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验收、资金支付、绩效评价、公开公示、支付联签联审、后期监管服务以及资金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实施完成后到财政局办理相关资金支付事宜。产业项目和水利建设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含水务)负责牵头实施,道路建设项目由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实施。
(四)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到期项目、一次性项目及时清理,经常性项目和延续性项目实现滚动管理,新增项目实行备选申报,并加强年度间项目库衔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成立由政府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临城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直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高位推动。相关乡镇要全力做好配合,为项目建设提供方便,确保按时开工建设。
(二)规范建设程序。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完善公示、审批、建设、质检、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手续,确保程序合法、手续完善、资料齐全、质量过硬,经得起检查。项目实际实施的规模以项目设计为准。
(三)严把工程质量。坚持“谁实施、谁监管、谁验收、谁签字”的原则,实施单位要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督,抓进度、保质量、促安全,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严肃督导问责。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涉嫌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进行问责。对因各种理由阻挠施工的,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今后酌减该乡镇衔接资金项目,非必要不再安排该村资金项目。
附件:1.临城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
2.临城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清单
3.临城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清单
附件1:
临城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
组 长:贾志强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韩 瑞 县委副书记
董立鸿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路云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石城乡党委书记
师建芳 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郭 杰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郝月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邢胜辰 县财政局局长
赵书岐 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
宁瑞强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如刚 县住建局局长
赵 鑫 县交运局局长
张志会 县民政局局长
李文奇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路海涛 县审计局局长
王孟国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冀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会学 县教育局局长
白风河 县供销社主任
任国立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尹旭峰 县残联理事长
郝庆志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崔全军 临 (略) (略) 董事长
吴晓天 临城镇党委书记
李晓伟 东镇镇党委书记
宋丽梅 鸭鸽营乡党委书记
李立科 黑城镇党委书记
刘晓辉 西竖镇党委书记
胡广利 郝庄镇党委书记
米艳辉 赵庄乡党委书记
临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城县2022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临城县2022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22年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3日
临城县2022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为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冀财农〔2022〕34号)河北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2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以增加群众收入为核心,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着力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指标体系,统筹整合各方面资金,持续推进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二)编制的必要性
1.聚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我县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和发展目标,聚集全县各部门、各行业资源,形成攻坚合力,统筹整合各级各部门资金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重大推进作用。
2.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需要。贫困群众稳定脱贫、不致贫不返贫,产业发展是基础,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2022年,我县把资产收益项目及加工业手工业项目建设作为促进群众增收的主要产业来抓,实施产业兴农战略。
3.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的需要。对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滞后、 (略) 建设和村容村貌等生活环境落后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薄弱的村,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三)安排原则
1.到村产业项目确定上,坚持优势主导产业(核桃)、增加群众就业(就业车间)和村已有产业链延伸“三个优先”。
2.在企业产业项目确定上,集中支持我县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增加村集体收入,实行二次分配。
3. 基础设施项目确定上,坚持短板、整村推进、基层组织战斗力强和群众参与度高“三个优先”。
4.统筹脱贫村与非脱贫村、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村、统筹产业项目与非产业项目。
(四)目标任务和效果
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加大项目实施,使脱贫地区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不断提升,生存环境不断改善,贫困农民收入稳定增长,逐步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集中资源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整合范围及规模
2022年,到县整合范围内资金规模*.*元,本次整合*元,推进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整体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按照统筹整合有关要求执行。
(一)中央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资金到县规模8222.*元,本次整合*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元、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元。(中央资金调整:一批整合方案调整项目共计*元,其中东镇镇前留村加工车间1座*元、西镇东加工车间1座*元、西竖镇北中皋设施种植项目*元。一批整合调整项目资金在本批方案中统筹安排使用)。
(二)省级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的省级资金到县规模5114.*元,本次整合*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元。
(三)市级资金。统筹 (略) 级资金到县规模*元,本次整合*元,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
(四)县级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的县级资金规模*元,本次整合*元,其中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
三、建设任务
本方案涉及资金*元,从资金投向方面分,产业项目及产业配套项目投入5460.*元,占比60.35%,带动20个村1500余户4700余人增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3587.*元,占比39.65%。从资金投入村类别分,脱贫村投入5417.*元,占比59.88%;非贫困村投入3630.*元,占比40.12%。
(一)产业项目
统筹整合资金扶持发展的产业项目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其中资产收益项目产权归县政府所有),支持农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每年收益为投入资金的6%,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优先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1.资产收益项目。资产收益项目计划投入资金*元,用于乐檬、萌帮等8家企业。
2.农产品仓储加工项目。计划投入项目资金631.*元,用于北驾回、后留村等13个村代加工车间12座,加工设备120台,冷库1座。
3.设施种植项目。设施种植项目计划投入资金*元,用于北台1个村生姜发芽室200㎡,洗姜机1台,分拣室300㎡。
4.雨露计划项目。计划投入项目资金125.*元,对837人进行雨露计划项目培训。
5.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计划投入项目资金217.*元, (略) 、绿蕾公司2个企业贷款贴息。
6.公益岗项目。计划投入61.*元,用于公益岗补贴。
7.产业配套项目。计划投入*元,用于东新安1个村产业配套, (略) 2548平方米。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道路建设项目。计划投入2525.*元,扶持前留村、桐花村、北盘石村等43个 (略) *平方米,铺设便道砖*平方米,路边石3378米。其中:脱贫村投入338.*元,扶持10个 (略) *平方米,铺设便道砖*平方米,路边石2568米;非贫困村投资2187.*元,用于33个 (略) *平方米,新铺设便道砖*平方米,路边石810米。
2.水利建设项目。计划投入228.*元,扶持围场村、郝家庄村2个村修饮水管道*米、大口井2眼蓄水池2座,灌溉管道290米及配套设施。
(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计划投入项目资金*元,用于8个乡镇146个村建设公厕146座。
2.计划投入资金*元,用于挟泉村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1套。
3.计划投入资金47.*元,用于岗上村河道沟渠治理项目。
四、项目实施
(一)规范涉农资金整合程序。按照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冀财农〔2022〕34号)河北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21〕53号)文件精神,结合各有关部门,根据省确定的整合资金范围和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任务需要,制定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明确年度整合资金渠道及规模、具体建设项目及相应资金、项目完成时限、项目资金管理部门等要素,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从项目库中选取项目,拟定资金使用计划或分配建议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后执行。
(二)做好规划衔接。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工作计划和农村实际,各部门要及时修订相关专项规划,实现部门专项规划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部门专项规划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规划不一致的,优先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三)明确责任。建立县政府统筹,财政、乡村振兴局及其它相关行业部门协调配合的整合资金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级资金整合主体作用。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提前做好项目储备,提出当年衔接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县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安排、审核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和下达资金,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县审计局负责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推进方案捆绑项目,申报和安排资金,编制本行业年度资金整合方案。各行业牵头部门要成立相关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坚持“谁牵头项目、谁组织实施、谁验收项目、谁监管项目、谁监管资金、谁提供服务”,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验收、资金支付、绩效评价、公开公示、支付联签联审、后期监管服务以及资金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实施完成后到财政局办理相关资金支付事宜。产业项目和水利建设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含水务)负责牵头实施,道路建设项目由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实施。
(四)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到期项目、一次性项目及时清理,经常性项目和延续性项目实现滚动管理,新增项目实行备选申报,并加强年度间项目库衔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成立由政府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临城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直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高位推动。相关乡镇要全力做好配合,为项目建设提供方便,确保按时开工建设。
(二)规范建设程序。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完善公示、审批、建设、质检、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手续,确保程序合法、手续完善、资料齐全、质量过硬,经得起检查。项目实际实施的规模以项目设计为准。
(三)严把工程质量。坚持“谁实施、谁监管、谁验收、谁签字”的原则,实施单位要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督,抓进度、保质量、促安全,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严肃督导问责。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涉嫌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进行问责。对因各种理由阻挠施工的,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今后酌减该乡镇衔接资金项目,非必要不再安排该村资金项目。
附件:1.临城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
2.临城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清单
3.临城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清单
附件1:
临城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
组 长:贾志强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韩 瑞 县委副书记
董立鸿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路云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石城乡党委书记
师建芳 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郭 杰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郝月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邢胜辰 县财政局局长
赵书岐 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
宁瑞强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如刚 县住建局局长
赵 鑫 县交运局局长
张志会 县民政局局长
李文奇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路海涛 县审计局局长
王孟国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冀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会学 县教育局局长
白风河 县供销社主任
任国立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尹旭峰 县残联理事长
郝庆志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崔全军 临 (略) (略) 董事长
吴晓天 临城镇党委书记
李晓伟 东镇镇党委书记
宋丽梅 鸭鸽营乡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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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辉 西竖镇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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