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江宁区)-2022-10-281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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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江宁区)-2022-10-2811:56:00

2022年10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江宁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2022-10-28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窗口)/025- *(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 (略) 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南京 (略) (略) (略) 加工生产项目

(略) 江宁区江宁街道荷花社区工业集中区

南京 (略) (略)

南京正 (略)

项目租用标准厂房建筑面积2841平方米,主要 (略) 加工生产线1条,投产后将形成年加工 (略) 1100吨的生产能力。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荷花社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最终排入江宁河。废气:项目焊接烟尘经双臂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粉粉尘经两级滤芯过滤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粉末固化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要求,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SO2、NOX、烟尘排放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 (略) 低氮燃烧标准(宁环办[2019]62号),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要求。噪声:项目噪声经厂房隔声、设备减振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夜间不生产。固废: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废钢丸、除尘粉尘、焊渣收集后外卖处置,废塑粉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滤芯、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及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2

高效节能环保型变压器智能制造项目

(略) 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中环大道10号

中 (略)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位于滨江开发区的现有厂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实施高效节能环保型变压器制造,预计年产各型号变压器产品约1800台。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环宇集团(南京)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达江宁滨江污水处理厂接 (略) (略) 接入江宁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打磨产生的打磨粉尘、整形固化产生的DMD固化废气、混料产生的混料废气、浇注固化产生的浇注固化废气、浸渍固化产生的浸渍固化废气、引线包扎产生的点胶废气。DMD固化废气、混料废气、浇注固化废气、浸渍固化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打磨粉尘经脉冲滤筒除尘系统处理后和点胶废气一同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小功率、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确保环宇集团(南京)有限公司东侧、西侧、南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北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喷淋废液、废环氧胶桶、废502胶瓶、废浸渍树脂桶、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焊渣、废非晶带材、废砂轮片、废抹布、废滤芯、除尘器集尘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委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022年10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江宁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2022-10-28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窗口)/025- *(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 (略) 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南京 (略) (略) (略) 加工生产项目

(略) 江宁区江宁街道荷花社区工业集中区

南京 (略) (略)

南京正 (略)

项目租用标准厂房建筑面积2841平方米,主要 (略) 加工生产线1条,投产后将形成年加工 (略) 1100吨的生产能力。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荷花社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最终排入江宁河。废气:项目焊接烟尘经双臂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粉粉尘经两级滤芯过滤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粉末固化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要求,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SO2、NOX、烟尘排放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 (略) 低氮燃烧标准(宁环办[2019]62号),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要求。噪声:项目噪声经厂房隔声、设备减振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夜间不生产。固废: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废钢丸、除尘粉尘、焊渣收集后外卖处置,废塑粉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滤芯、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及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2

高效节能环保型变压器智能制造项目

(略) 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中环大道10号

中 (略)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位于滨江开发区的现有厂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实施高效节能环保型变压器制造,预计年产各型号变压器产品约1800台。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环宇集团(南京)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达江宁滨江污水处理厂接 (略) (略) 接入江宁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打磨产生的打磨粉尘、整形固化产生的DMD固化废气、混料产生的混料废气、浇注固化产生的浇注固化废气、浸渍固化产生的浸渍固化废气、引线包扎产生的点胶废气。DMD固化废气、混料废气、浇注固化废气、浸渍固化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打磨粉尘经脉冲滤筒除尘系统处理后和点胶废气一同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小功率、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确保环宇集团(南京)有限公司东侧、西侧、南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北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喷淋废液、废环氧胶桶、废502胶瓶、废浸渍树脂桶、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焊渣、废非晶带材、废砂轮片、废抹布、废滤芯、除尘器集尘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委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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