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回龙饮用水有限公司纯净水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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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回龙饮用水有限公司纯净水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纯净水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污染防治管理股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 (略) 纯净水厂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回龙山瑶族乡二峰村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7.*元),占地面积约2667m2,总建筑面积2061m2。项目由主体工程(取水井、制水车间、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以地下水为水源,经过砂滤、活性炭过滤、多介质过滤、超滤、臭氧杀菌、灌装工艺生产饮用水,建成后具备年产*桶桶装水、*瓶瓶装水的生产能力,最大产水量为*m3/a。设两个取水口,主取水口位于项目西南面760m处,备用取水口(主取水口取水量不足时启用)位于项目西南面500m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与省、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相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主要措施:

1、废气:项目施工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选用较高质量的油品,运输车辆安装尾气净化器,严禁超负荷运行;对 (略) 面进行人工清 (略) 面干湿情况定期洒水。混凝土拌合站在排尘口增设活动彩钢板作遮挡,在排尘口附近洒水降尘。在水泥投料口洒水降尘,减少粉尘扩散。通过采取上述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废气污染物TSP、NOX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

2、废水: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本工程中混凝土施工废水中的悬浮物含量较高,采用明沟将废水收集入初级处理池,沉淀后废水循环利用,沉淀泥沙由人工定期清运至弃渣场填埋处理。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外运施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施工单位在布置临时施工区时,需选择周边居民较少的区域,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开夜间施工,采用隔挡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居民点的影响,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固体废弃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土石方弃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沉淀池沉渣和废机油等。建设单位将土石方拖运至本工程选定的弃渣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运至当地生活垃圾中转站处置;建筑垃圾,送至建筑垃圾指定地点处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机械维修间内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渗工作,作为废机油的暂存间,废机油需采用托盘防止废机油外泄,废机油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

5、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的施工阶段如土石方开挖、临时占地及人员施工活动,可能对工程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植被、野生动物、水土流失等产生一定影响。其主要影响方面为施工场地水土流失量的增加和植被的破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中8.1生态影响的防护、恢复与补偿原则提出作出相应生态影响减缓措施。(1)施工前建设单位根据设计定桩沿工程红线拉上彩条布进行划界,施工期严禁超出划定边界进行施工作业,控制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范围;(2)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要按照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进行作业,不得乱占土地,施工机械、土石及其它建筑材料不得乱停乱放,防止破坏植被,加剧水土流失;(3)尽量缩短疏松地面、坡面、管沟的裸露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大风和雨天施工。(4)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和集中设置的原则划定施工工区和边界线,严禁在植被覆盖度较高区域设置施工工区,严禁随意侵占其他范围。施工场地应做好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收集工作,禁止随意丢弃;施工期间要求尽量做到挖填同步,并对施工区扰动地表采取碾压、洒水等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 (略) 、原料场、生活区、仓库、弃土临时存放地、弃渣场等占地进行复绿,促进植被的生长;弃渣场在堆渣前进行表土剥离,对表土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完善渣场、弃土临时存放地周边排水并修筑渣场的拦挡设施。堆渣完成后,将渣场削坡、开级、平整,边坡和渣场表面种植植物加以保护。

运营期污染防治主要措施:

1、废气:本项目建成后2000瓶/h瓶装水生产线的吹瓶工序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属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采取厂房内加强通风,有机废气经厂房阻隔、绿化拦挡后自然扩散。建设单位采取加强厂房周边的绿化建设,合理布局厂房内设备布局等手段来降低有机废气的排放量,严格控制后对环境影响不大。厂内产生的非*烷总烃经厂房阻隔、绿化拦挡后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0.059t/a。运营期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生产废水为空桶外洗废水、空桶内洗废水、洗盖废水、空瓶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均在工序内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化验仅对成品水进行物理化验,不产生化验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废水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噪声,建设单位为确保项目运营期噪声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选用满足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对在室内运行的高噪声设备,应加装吸声隔声材料,并设置隔声操作室;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减少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污染;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音、周边植树绿化等措施,各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桶盖、破损废水桶、废滤料、废活性炭、消毒剂包装桶和生活垃圾。废桶盖、破损废水桶:收 (略) ;消毒剂桶:全部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循环利用;废活性炭:全部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滤料:由滤料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标准修改单(2013年)要求建设。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纯净水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污染防治管理股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 (略) 纯净水厂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回龙山瑶族乡二峰村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7.*元),占地面积约2667m2,总建筑面积2061m2。项目由主体工程(取水井、制水车间、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以地下水为水源,经过砂滤、活性炭过滤、多介质过滤、超滤、臭氧杀菌、灌装工艺生产饮用水,建成后具备年产*桶桶装水、*瓶瓶装水的生产能力,最大产水量为*m3/a。设两个取水口,主取水口位于项目西南面760m处,备用取水口(主取水口取水量不足时启用)位于项目西南面500m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与省、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相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主要措施:

1、废气:项目施工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选用较高质量的油品,运输车辆安装尾气净化器,严禁超负荷运行;对 (略) 面进行人工清 (略) 面干湿情况定期洒水。混凝土拌合站在排尘口增设活动彩钢板作遮挡,在排尘口附近洒水降尘。在水泥投料口洒水降尘,减少粉尘扩散。通过采取上述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废气污染物TSP、NOX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

2、废水: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本工程中混凝土施工废水中的悬浮物含量较高,采用明沟将废水收集入初级处理池,沉淀后废水循环利用,沉淀泥沙由人工定期清运至弃渣场填埋处理。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外运施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施工单位在布置临时施工区时,需选择周边居民较少的区域,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开夜间施工,采用隔挡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居民点的影响,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固体废弃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土石方弃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沉淀池沉渣和废机油等。建设单位将土石方拖运至本工程选定的弃渣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运至当地生活垃圾中转站处置;建筑垃圾,送至建筑垃圾指定地点处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机械维修间内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渗工作,作为废机油的暂存间,废机油需采用托盘防止废机油外泄,废机油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

5、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的施工阶段如土石方开挖、临时占地及人员施工活动,可能对工程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植被、野生动物、水土流失等产生一定影响。其主要影响方面为施工场地水土流失量的增加和植被的破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中8.1生态影响的防护、恢复与补偿原则提出作出相应生态影响减缓措施。(1)施工前建设单位根据设计定桩沿工程红线拉上彩条布进行划界,施工期严禁超出划定边界进行施工作业,控制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范围;(2)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要按照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进行作业,不得乱占土地,施工机械、土石及其它建筑材料不得乱停乱放,防止破坏植被,加剧水土流失;(3)尽量缩短疏松地面、坡面、管沟的裸露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大风和雨天施工。(4)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和集中设置的原则划定施工工区和边界线,严禁在植被覆盖度较高区域设置施工工区,严禁随意侵占其他范围。施工场地应做好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收集工作,禁止随意丢弃;施工期间要求尽量做到挖填同步,并对施工区扰动地表采取碾压、洒水等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 (略) 、原料场、生活区、仓库、弃土临时存放地、弃渣场等占地进行复绿,促进植被的生长;弃渣场在堆渣前进行表土剥离,对表土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完善渣场、弃土临时存放地周边排水并修筑渣场的拦挡设施。堆渣完成后,将渣场削坡、开级、平整,边坡和渣场表面种植植物加以保护。

运营期污染防治主要措施:

1、废气:本项目建成后2000瓶/h瓶装水生产线的吹瓶工序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属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采取厂房内加强通风,有机废气经厂房阻隔、绿化拦挡后自然扩散。建设单位采取加强厂房周边的绿化建设,合理布局厂房内设备布局等手段来降低有机废气的排放量,严格控制后对环境影响不大。厂内产生的非*烷总烃经厂房阻隔、绿化拦挡后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0.059t/a。运营期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生产废水为空桶外洗废水、空桶内洗废水、洗盖废水、空瓶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均在工序内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化验仅对成品水进行物理化验,不产生化验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废水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噪声,建设单位为确保项目运营期噪声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选用满足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对在室内运行的高噪声设备,应加装吸声隔声材料,并设置隔声操作室;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减少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污染;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音、周边植树绿化等措施,各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桶盖、破损废水桶、废滤料、废活性炭、消毒剂包装桶和生活垃圾。废桶盖、破损废水桶:收 (略) ;消毒剂桶:全部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循环利用;废活性炭:全部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滤料:由滤料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标准修改单(2013年)要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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