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井研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井研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同意审批的公示
乐山市井研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井研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同意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开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本公示发起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井研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井研县茫溪河左岸一级支流里仁河及其河口、蒲亭河及其河口
3.建设单位:井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金原工程 (略)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井研县茫溪河左岸一级支流里仁河及其河口、蒲亭河及其河口,占地面积1021.5亩,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00.*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56%)。目位于井研县茫溪河左岸一级支流里仁河及其河口、蒲亭河及其河口。对里仁河、蒲亭河进行全流域综合整治,水系连通27.18km;河道清障5处;清淤疏浚1.79km;岸坡整治6.69km;水涵养养种植生态拦截带1段、新建生态沟渠4段、整治鱼塘21.86亩;水土保持1处;河湖 (略) 1套;防污控污新建人工湿地1处、污水集中处理站3座、截污干管15.00km;人文景观打造。
6.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该项目属新建项目,施工期主要是扬尘,固废、废水、噪声等环境问题。
营运期: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当地的防洪泄洪能力,不存在新增水、气、声、渣方面的环境影响。
7.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浇灌周边农作物,不排入环境。项目基坑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排入外环境。
施工期扬尘:施工工地沿线边界围挡,临时存放的土石方全覆盖,内存的土石方需尽快清运或进行回填利用。 (略) 硬化, (略) 均需定期清扫和洒水。
施工期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并交建筑废料回收站处理;对不能处理的建筑垃圾,运往本地建筑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各施工点集中袋装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8.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水土流失的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工程实施后不会对地表水、环境空气、声学环境产生明显负影响,能维持当地环境功能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在拟选地建设是可行的。
9.公众参与情况:经受理公示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10.建设单位或地方人民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该项目不涉及政府及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1.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如果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我局。欢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井研县研城街道新兴街12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开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本公示发起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井研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井研县茫溪河左岸一级支流里仁河及其河口、蒲亭河及其河口
3.建设单位:井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金原工程 (略)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井研县茫溪河左岸一级支流里仁河及其河口、蒲亭河及其河口,占地面积1021.5亩,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00.*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56%)。目位于井研县茫溪河左岸一级支流里仁河及其河口、蒲亭河及其河口。对里仁河、蒲亭河进行全流域综合整治,水系连通27.18km;河道清障5处;清淤疏浚1.79km;岸坡整治6.69km;水涵养养种植生态拦截带1段、新建生态沟渠4段、整治鱼塘21.86亩;水土保持1处;河湖 (略) 1套;防污控污新建人工湿地1处、污水集中处理站3座、截污干管15.00km;人文景观打造。
6.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该项目属新建项目,施工期主要是扬尘,固废、废水、噪声等环境问题。
营运期: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当地的防洪泄洪能力,不存在新增水、气、声、渣方面的环境影响。
7.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浇灌周边农作物,不排入环境。项目基坑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排入外环境。
施工期扬尘:施工工地沿线边界围挡,临时存放的土石方全覆盖,内存的土石方需尽快清运或进行回填利用。 (略) 硬化, (略) 均需定期清扫和洒水。
施工期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并交建筑废料回收站处理;对不能处理的建筑垃圾,运往本地建筑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各施工点集中袋装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8.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水土流失的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工程实施后不会对地表水、环境空气、声学环境产生明显负影响,能维持当地环境功能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在拟选地建设是可行的。
9.公众参与情况:经受理公示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10.建设单位或地方人民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该项目不涉及政府及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1.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如果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我局。欢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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