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惠宏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及极片废料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前公示
《安徽惠宏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及极片废料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废旧锂电池及极片废料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 (传真)
监督电话:*
地址: (略) 龙蟠大道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一、项目名称
废旧锂电池及极片废料资源化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南谯区沙河镇沙黄工业园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北京科泽 (略)
五、项目概况
废旧锂电池及极片废料资源化利用项目位 (略) 南谯区沙河镇沙黄工业园,项目占地约272.48亩,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建成后,年产梯次利用电池2000t/a,年资源化利用*吨废旧锂电池及极片废料,可生产一水硫酸锰,七水硫酸钴、六水硫酸镍,碳酸锂,氢氧化锂,副产品硫酸钠。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1#和2#预处理车间破碎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后,与放电废气一起采用二级碱喷淋处理氟化物,再用沸石转轮浓缩吸附非*烷总烃,未被吸附的非*烷总烃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沸石转轮浓缩吸附的非*烷总烃与热解废气一起经二燃室燃烧后进行急冷,然后采用布袋除尘+二级碱性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二燃室的尾气,热解炉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1#和2#预处理车间废气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1#和2#浸出车间产生的硫酸雾采用碱喷淋处理,废气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萃取车间产生的废气(硫酸雾、氯化氢、NMHC)采用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处理后通过2根25m高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结晶车间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锅炉房天然气燃烧和热解炉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房废气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破损电池仓库产生的废气(氟化物、NMHC)采用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拆解车间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项目排放的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镍及其化合物、硫酸雾、非*烷总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1 中限值要求和表 3 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钴及其化合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热解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滁大气办【2020】9号)中标准,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 3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NOx排放执行《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滁大气办[2020]9号)相关标准要求;企业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规定的限值。二噁英类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2、厂区地面冲洗废水和MVR冷凝排水经车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站与喷淋废水、化验室废水、纯水制备废水以及锅炉房软水制备废水一并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初期雨水经收集后采用雨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上述废水处理达标后与循环冷却排 (略) (略) ,纳入沙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总镍在预处理设施排放口达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总钴在预处理设施排放口达标,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规定的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总排放口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的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
废煤油(含萃取剂)、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化验室废液、放电废渣、污水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应妥善处理。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七、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项目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进 (略) 上公示、两次登报公示,介绍了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如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拟采取的措施等,使公众能够了解拟建项目概况、建设目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主要评价结论,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进一步意见及对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意见,同时公布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地址和方式,以便广泛征询公众意见。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表(2204-*-04-05-*)
(略) 南谯区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废旧锂电池及极片废料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 (传真)
监督电话:*
地址: (略) 龙蟠大道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一、项目名称
废旧锂电池及极片废料资源化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南谯区沙河镇沙黄工业园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北京科泽 (略)
五、项目概况
废旧锂电池及极片废料资源化利用项目位 (略) 南谯区沙河镇沙黄工业园,项目占地约272.48亩,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建成后,年产梯次利用电池2000t/a,年资源化利用*吨废旧锂电池及极片废料,可生产一水硫酸锰,七水硫酸钴、六水硫酸镍,碳酸锂,氢氧化锂,副产品硫酸钠。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1#和2#预处理车间破碎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后,与放电废气一起采用二级碱喷淋处理氟化物,再用沸石转轮浓缩吸附非*烷总烃,未被吸附的非*烷总烃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沸石转轮浓缩吸附的非*烷总烃与热解废气一起经二燃室燃烧后进行急冷,然后采用布袋除尘+二级碱性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二燃室的尾气,热解炉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1#和2#预处理车间废气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1#和2#浸出车间产生的硫酸雾采用碱喷淋处理,废气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萃取车间产生的废气(硫酸雾、氯化氢、NMHC)采用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处理后通过2根25m高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结晶车间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锅炉房天然气燃烧和热解炉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房废气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破损电池仓库产生的废气(氟化物、NMHC)采用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拆解车间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项目排放的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镍及其化合物、硫酸雾、非*烷总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1 中限值要求和表 3 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钴及其化合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热解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滁大气办【2020】9号)中标准,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 3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NOx排放执行《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滁大气办[2020]9号)相关标准要求;企业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规定的限值。二噁英类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2、厂区地面冲洗废水和MVR冷凝排水经车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站与喷淋废水、化验室废水、纯水制备废水以及锅炉房软水制备废水一并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初期雨水经收集后采用雨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上述废水处理达标后与循环冷却排 (略) (略) ,纳入沙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总镍在预处理设施排放口达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总钴在预处理设施排放口达标,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规定的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总排放口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的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
废煤油(含萃取剂)、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化验室废液、放电废渣、污水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应妥善处理。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七、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项目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进 (略) 上公示、两次登报公示,介绍了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如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拟采取的措施等,使公众能够了解拟建项目概况、建设目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主要评价结论,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进一步意见及对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意见,同时公布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地址和方式,以便广泛征询公众意见。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表(2204-*-04-05-*)
(略) 南谯区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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