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齐徽塑胶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2年10月2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齐徽塑胶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标题: | 2022年10月2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齐徽塑胶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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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MB*K/202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0-26 10:17:14 | 发布机构: |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4000吨螺纹保护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年产4000吨螺纹保护器生产项目 | (略) 临淄区稷下 (略) 18-6号 | (略) | 山东 (略) | 项目总投资1000.*元,环保投资50.*元。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淄 (略) 厂区内,淄 (略) 现有建设项目为“200t/a年塑编袋生产线工艺操升改造、新增5000t/a聚*烯母料加工技改目”, (略) 租赁该项目母料车间进行“年产4000吨螺纹保护器项目”生产,在 (略) 租赁期间5000t/a聚*烯母料加工生产项目不再进行生产,200t/年塑编袋项目继续运行。该项目购置注塑机、车床、剪板机、压力机、冲床、焊机、缠绕包装机、造粒机、喷塑生产线、抛丸机、粉碎机、吹膜机、母料生产线等国产设备50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4000吨螺纹保护器。 |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 (略) 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同抛丸、粉碎、母料生产线上料、剪板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排气筒DA001(高15米、内径0.32米)排放。确保颗粒物的有组织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母料车间加热挤出废气、注塑废气、挤出吹膜废气、造粒废气、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高15米、内径0.60米)排放。确保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中排放标准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废气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3.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回收塑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膜、废塑料零部件、车丝下脚料造粒回用;废钢丸、不合格品、金属下脚料、原料拆解产生的废弃的包装物、喷塑滤芯除尘器的废滤芯、 (略) 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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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4000吨螺纹保护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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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年产4000吨螺纹保护器生产项目 | (略) 临淄区稷下 (略) 18-6号 | (略) | 山东 (略) | 项目总投资1000.*元,环保投资50.*元。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淄 (略) 厂区内,淄 (略) 现有建设项目为“200t/a年塑编袋生产线工艺操升改造、新增5000t/a聚*烯母料加工技改目”, (略) 租赁该项目母料车间进行“年产4000吨螺纹保护器项目”生产,在 (略) 租赁期间5000t/a聚*烯母料加工生产项目不再进行生产,200t/年塑编袋项目继续运行。该项目购置注塑机、车床、剪板机、压力机、冲床、焊机、缠绕包装机、造粒机、喷塑生产线、抛丸机、粉碎机、吹膜机、母料生产线等国产设备50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4000吨螺纹保护器。 |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 (略) 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同抛丸、粉碎、母料生产线上料、剪板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排气筒DA001(高15米、内径0.32米)排放。确保颗粒物的有组织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母料车间加热挤出废气、注塑废气、挤出吹膜废气、造粒废气、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高15米、内径0.60米)排放。确保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中排放标准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废气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3.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回收塑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膜、废塑料零部件、车丝下脚料造粒回用;废钢丸、不合格品、金属下脚料、原料拆解产生的废弃的包装物、喷塑滤芯除尘器的废滤芯、 (略) 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
标题: | 2022年10月2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齐徽塑胶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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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MB*K/202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0-26 10:17:14 | 发布机构: |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4000吨螺纹保护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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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年产4000吨螺纹保护器生产项目 | (略) 临淄区稷下 (略) 18-6号 | (略) | 山东 (略) | 项目总投资1000.*元,环保投资50.*元。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淄 (略) 厂区内,淄 (略) 现有建设项目为“200t/a年塑编袋生产线工艺操升改造、新增5000t/a聚*烯母料加工技改目”, (略) 租赁该项目母料车间进行“年产4000吨螺纹保护器项目”生产,在 (略) 租赁期间5000t/a聚*烯母料加工生产项目不再进行生产,200t/年塑编袋项目继续运行。该项目购置注塑机、车床、剪板机、压力机、冲床、焊机、缠绕包装机、造粒机、喷塑生产线、抛丸机、粉碎机、吹膜机、母料生产线等国产设备50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4000吨螺纹保护器。 |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 (略) 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同抛丸、粉碎、母料生产线上料、剪板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排气筒DA001(高15米、内径0.32米)排放。确保颗粒物的有组织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母料车间加热挤出废气、注塑废气、挤出吹膜废气、造粒废气、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高15米、内径0.60米)排放。确保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中排放标准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废气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3.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回收塑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膜、废塑料零部件、车丝下脚料造粒回用;废钢丸、不合格品、金属下脚料、原料拆解产生的废弃的包装物、喷塑滤芯除尘器的废滤芯、 (略) 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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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4000吨螺纹保护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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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年产4000吨螺纹保护器生产项目 | (略) 临淄区稷下 (略) 18-6号 | (略) | 山东 (略) | 项目总投资1000.*元,环保投资50.*元。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淄 (略) 厂区内,淄 (略) 现有建设项目为“200t/a年塑编袋生产线工艺操升改造、新增5000t/a聚*烯母料加工技改目”, (略) 租赁该项目母料车间进行“年产4000吨螺纹保护器项目”生产,在 (略) 租赁期间5000t/a聚*烯母料加工生产项目不再进行生产,200t/年塑编袋项目继续运行。该项目购置注塑机、车床、剪板机、压力机、冲床、焊机、缠绕包装机、造粒机、喷塑生产线、抛丸机、粉碎机、吹膜机、母料生产线等国产设备50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4000吨螺纹保护器。 |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 (略) 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同抛丸、粉碎、母料生产线上料、剪板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排气筒DA001(高15米、内径0.32米)排放。确保颗粒物的有组织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母料车间加热挤出废气、注塑废气、挤出吹膜废气、造粒废气、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高15米、内径0.60米)排放。确保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中排放标准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废气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3.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回收塑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膜、废塑料零部件、车丝下脚料造粒回用;废钢丸、不合格品、金属下脚料、原料拆解产生的废弃的包装物、喷塑滤芯除尘器的废滤芯、 (略) 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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