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如东县东懋化工有限公司(如意水岸东侧)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治理工程修复施工方案公示
原如东县东懋化工有限公司(如意水岸东侧)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治理工程修复施工方案公示
1.项目背景
原 (略) (如意水岸东侧)地 (略) 如东县经济开发区振兴社区,四至范围为如意水岸保障房项目(在建)以东,掘苴河以西, (略) 以南, (略) 以北,面积为9376.92m2。2009年底,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8〕259号),如东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为纺织印染、食品、机械、电子、新材料等,因如 (略) 为化工企业,不符合区域产业定位,按如东县化治办要求企业于2009年底关闭。根据《 (略) 总体规划(2009-2030)》(2013调整)文件,该地块未来规划为掘苴河湿地郊野公园,经与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该地块属于如东县“三河六岸”河道整治及景观绿化工程用地范围内,拟建设绿地公园(G1) (略) 设施。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显示,原如 (略) (如意水岸东侧)地块内土壤中苯、氯苯、氯仿、1,2-二氯苯和四氯*烯浓度大于保护地下水的土壤风险控制值。地下水中苯、氯仿和*烯腈浓度超出保护水环境的控制值。根据环境管理的要求,需要修复达标后才能进行再开发利用。2022年9月,代建单位发布《原如 (略) (如意水岸东侧)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治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我司中标该项目。为顺利开展该场地修复工作,结合场地的未来土地利用规划和场地实际情况,依照相关规范与技术导则编制本修复施工方案。
2.治理与修复范围和目标
本地块土壤需修复区域的投影面积共计6161.72m2,目标污染物为氯仿、苯、氯苯、1,2-二氯苯和四氯*烯,修复深度最深达10m,污染土方量约*.9m3。地块内受污染的地下水主要有潜水和微承压水,微承压水底板位置最深达26m,目标污染物为苯、氯仿和*烯腈。根据《风险评估报告》,结合相关标准规范以及地块实际情况,提出各污染物的建议修复目标值,详见下表。
表 1-1 污染物建议修复目标值
序号 | 介质 | 污染物 | 建议修复目标值 |
1 | 土壤 | 氯仿 | 1.84mg/kg |
2 | 苯 | 4.0mg/kg | |
3 | 氯苯 | 270.0mg/kg | |
4 | 1,2-二氯苯 | 560.0mg/kg | |
5 | 四氯*烯 | 53.0mg/kg | |
6 | 地下水 | 苯 | 1.11mg/L |
7 | 氯仿 | 0.398mg/L | |
8 | *烯腈 | 5.18mg/L |
3. (略) 线和工艺参数
根据《修复技术方案》,本项目实施修复工作前,应先对污染范围边界或厂界位置设置垂直防渗墙,防止地块内污染向外迁移,同时防止地块外地表水补给地块内潜水。地块土壤污染需修复深度约10m,污染类型为有机物污染,针对0~2m污染土壤采用异位常温解析技术进行修复;针对2~10m污染土壤采用原位化学氧化技术进行修复;地下水污染深度为26m,污染类型为有机污染,采用抽出-处理技术(辅以回灌注入或原位化学氧化技术)进行修复。
4.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环保项目,在施工期间需做好环境管理计划,防止因施工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为减少环境影响,防止二次污染,加强场地环境管理,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土和地下水壤修复过程中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制定本项目的环境管理目标如下: 噪音排放标准:昼间<70dB,夜间<55dB; 现场目测扬尘高度不得高于1.5m,无投诉;施工现场产生废水应达标排放; 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 施工现场无刺激挥发性气体泄漏,无投诉;施工现场夜间无光污染,无投诉。
1.项目背景
原 (略) (如意水岸东侧)地 (略) 如东县经济开发区振兴社区,四至范围为如意水岸保障房项目(在建)以东,掘苴河以西, (略) 以南, (略) 以北,面积为9376.92m2。2009年底,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8〕259号),如东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为纺织印染、食品、机械、电子、新材料等,因如 (略) 为化工企业,不符合区域产业定位,按如东县化治办要求企业于2009年底关闭。根据《 (略) 总体规划(2009-2030)》(2013调整)文件,该地块未来规划为掘苴河湿地郊野公园,经与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该地块属于如东县“三河六岸”河道整治及景观绿化工程用地范围内,拟建设绿地公园(G1) (略) 设施。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显示,原如 (略) (如意水岸东侧)地块内土壤中苯、氯苯、氯仿、1,2-二氯苯和四氯*烯浓度大于保护地下水的土壤风险控制值。地下水中苯、氯仿和*烯腈浓度超出保护水环境的控制值。根据环境管理的要求,需要修复达标后才能进行再开发利用。2022年9月,代建单位发布《原如 (略) (如意水岸东侧)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治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我司中标该项目。为顺利开展该场地修复工作,结合场地的未来土地利用规划和场地实际情况,依照相关规范与技术导则编制本修复施工方案。
2.治理与修复范围和目标
本地块土壤需修复区域的投影面积共计6161.72m2,目标污染物为氯仿、苯、氯苯、1,2-二氯苯和四氯*烯,修复深度最深达10m,污染土方量约*.9m3。地块内受污染的地下水主要有潜水和微承压水,微承压水底板位置最深达26m,目标污染物为苯、氯仿和*烯腈。根据《风险评估报告》,结合相关标准规范以及地块实际情况,提出各污染物的建议修复目标值,详见下表。
表 1-1 污染物建议修复目标值
序号 | 介质 | 污染物 | 建议修复目标值 |
1 | 土壤 | 氯仿 | 1.84mg/kg |
2 | 苯 | 4.0mg/kg | |
3 | 氯苯 | 270.0mg/kg | |
4 | 1,2-二氯苯 | 560.0mg/kg | |
5 | 四氯*烯 | 53.0mg/kg | |
6 | 地下水 | 苯 | 1.11mg/L |
7 | 氯仿 | 0.398mg/L | |
8 | *烯腈 | 5.18mg/L |
3. (略) 线和工艺参数
根据《修复技术方案》,本项目实施修复工作前,应先对污染范围边界或厂界位置设置垂直防渗墙,防止地块内污染向外迁移,同时防止地块外地表水补给地块内潜水。地块土壤污染需修复深度约10m,污染类型为有机物污染,针对0~2m污染土壤采用异位常温解析技术进行修复;针对2~10m污染土壤采用原位化学氧化技术进行修复;地下水污染深度为26m,污染类型为有机污染,采用抽出-处理技术(辅以回灌注入或原位化学氧化技术)进行修复。
4.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环保项目,在施工期间需做好环境管理计划,防止因施工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为减少环境影响,防止二次污染,加强场地环境管理,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土和地下水壤修复过程中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制定本项目的环境管理目标如下: 噪音排放标准:昼间<70dB,夜间<55dB; 现场目测扬尘高度不得高于1.5m,无投诉;施工现场产生废水应达标排放; 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 施工现场无刺激挥发性气体泄漏,无投诉;施工现场夜间无光污染,无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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