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20日—10月25日已经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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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20日—10月25日已经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20日—10月25日,我局对 (略) 《*吨/年L-高丝氨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武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物黄酮提取分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 (略) 重庆分公司《合深4区块开发先导试验地面工程(四川省)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26-*

通讯地址: (略) 广安区金安大道三段68号

邮编:*

已经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吨/年L-高丝氨酸工程建设项目

广环审批〔2022〕28号

2022.10.20

2

武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广环审批〔2022〕29号

2022.10.20

3

生物黄酮提取分离项目

广环审批〔2022〕30号

2022.10.20

4

合深4区块开发先导试验地面工程(四川省)

广环审批〔2022〕31号

2022.10.25

解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20日—10月25日,我局对 (略) 《*吨/年L-高丝氨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武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物黄酮提取分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 (略) 重庆分公司《合深4区块开发先导试验地面工程(四川省)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26-*

通讯地址: (略) 广安区金安大道三段68号

邮编:*

已经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吨/年L-高丝氨酸工程建设项目

广环审批〔2022〕28号

2022.10.20

2

武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广环审批〔2022〕29号

2022.10.20

3

生物黄酮提取分离项目

广环审批〔2022〕30号

2022.10.20

4

合深4区块开发先导试验地面工程(四川省)

广环审批〔2022〕31号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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