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康华化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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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康华化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本风险评估地块位 (略) 松柏镇大渔湾村,1971年前为农田。1971年建设国有企业“ (略) (略) ”,主要生产产品为碳酸氢氨、液氮、浓氮、*醇。2003年改 (略) 康华 (略) (以下简称“康华化肥”),主要生产产品为合成氨、碳酸氢铵、液氨。20 (略) 康华 (略) 进行了合成氨生产节能技改工程,利用合成氨生产蒸汽自给,实现节能减排。2019年至今处于关停状态,生产区生产厂房与设备均已拆除处置,生活区宿舍内有员工居住。地块总面积约*.4m2,以厂区内中西侧大门为界,南侧为非生产区(生活及行政区),面积为37630.8m2,北侧为生产区,面积约67982.6m2

2019年, (略) 康华 (略) 正式停产。 (略) 整体规划, (略) 康华 (略) 原址地块拟规划转变用地作为居住、商业、绿化、道路、医疗、体育等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日起实施)、国家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等四部委《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等国家要求,对于拟开发利用的关停搬迁企业场地,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的,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

根据湖南 (略) 编制的《 (略) 康华 (略) 地块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地块镉(Cd)、铅(Pb)、汞(Hg)、1,2,3-三氯*烷、石油烃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部分点位土壤监测因子砷(As)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GB36600-2018)。因此,需对地块开展风险评估,判断是否需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

(略) 康华 (略) 委托,湖南 (略) 承担该地块的风险评估工作。本报告在已完成《 (略) 康华 (略) 地块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的基础上,结合地块的规划用途,分析了人体暴露途径和暴露计量,开展了地块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并提出了地块的污染修复目标和风险控制目标。为下一步开展地块风险管控方案或修复提供基础。

土壤风险评估结论:砷总致癌风险计算结果为1.43E-04,大于10-6;砷总危害商计算结果为5.17E+00,大于1,本地块风险评估为不可接受。以《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背景值为标准,确定调查地块所需治理的污染物砷的风险控制值为40mg/kg。本地块0-0.5m超目标值范围面积共2423.2 m2,方量为1211.6 m3,0.5-1.5m超目标值范围面积共758.5m2,方量为758.5m3,地块土壤超目标值区域垂直投影最大面积为2423.2m2,总超目标值方量为1970.1m3

修复策略建议:根据规划文件,本地块规划为居住、商业、绿化、道路、医疗、体育等用地。基于控制人体风险及环境风险考虑,建议对超目标值土壤进行固化稳定化+异位填埋的方式处理。盖章版- (略) (略) .pdf

,湖南

本风险评估地块位 (略) 松柏镇大渔湾村,1971年前为农田。1971年建设国有企业“ (略) (略) ”,主要生产产品为碳酸氢氨、液氮、浓氮、*醇。2003年改 (略) 康华 (略) (以下简称“康华化肥”),主要生产产品为合成氨、碳酸氢铵、液氨。20 (略) 康华 (略) 进行了合成氨生产节能技改工程,利用合成氨生产蒸汽自给,实现节能减排。2019年至今处于关停状态,生产区生产厂房与设备均已拆除处置,生活区宿舍内有员工居住。地块总面积约*.4m2,以厂区内中西侧大门为界,南侧为非生产区(生活及行政区),面积为37630.8m2,北侧为生产区,面积约67982.6m2

2019年, (略) 康华 (略) 正式停产。 (略) 整体规划, (略) 康华 (略) 原址地块拟规划转变用地作为居住、商业、绿化、道路、医疗、体育等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日起实施)、国家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等四部委《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等国家要求,对于拟开发利用的关停搬迁企业场地,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的,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

根据湖南 (略) 编制的《 (略) 康华 (略) 地块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地块镉(Cd)、铅(Pb)、汞(Hg)、1,2,3-三氯*烷、石油烃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部分点位土壤监测因子砷(As)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GB36600-2018)。因此,需对地块开展风险评估,判断是否需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

(略) 康华 (略) 委托,湖南 (略) 承担该地块的风险评估工作。本报告在已完成《 (略) 康华 (略) 地块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的基础上,结合地块的规划用途,分析了人体暴露途径和暴露计量,开展了地块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并提出了地块的污染修复目标和风险控制目标。为下一步开展地块风险管控方案或修复提供基础。

土壤风险评估结论:砷总致癌风险计算结果为1.43E-04,大于10-6;砷总危害商计算结果为5.17E+00,大于1,本地块风险评估为不可接受。以《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背景值为标准,确定调查地块所需治理的污染物砷的风险控制值为40mg/kg。本地块0-0.5m超目标值范围面积共2423.2 m2,方量为1211.6 m3,0.5-1.5m超目标值范围面积共758.5m2,方量为758.5m3,地块土壤超目标值区域垂直投影最大面积为2423.2m2,总超目标值方量为1970.1m3

修复策略建议:根据规划文件,本地块规划为居住、商业、绿化、道路、医疗、体育等用地。基于控制人体风险及环境风险考虑,建议对超目标值土壤进行固化稳定化+异位填埋的方式处理。盖章版- (略) (略)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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