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年产1500吨竹缠绕复合管(廊)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年产1500吨竹缠绕复合管(廊)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年产1500吨竹缠绕复合管(廊)
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产1500吨竹缠绕复合管(廊)生产线建设项目 | 中铁十八局集团 (略) | (略) 蓟州区京津州河科技产业 (略) 北侧、 (略) 西侧 | 天津中瑞 (略) | 中铁十八局集团 (略) (略) 蓟州区京津州河科技产业 (略) 北侧、 (略) 西侧,公司现有工程年产*平方米房屋板材,现处于正常运行中。 (略) 场需要,公司拟投资*元建设“年产1500吨竹缠绕复合管(廊)生产线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约为2081.55m2,购置1条竹缠绕管(廊)生产线,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产1500吨竹缠绕复合管(廊)。本项目的建设不改变现有工程工艺及排污环节。项目环保投资*元 | 1、项目内衬制作、结构层制作、固化、防护层制作工序均位于密闭房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由新增的1根20m高排气筒P4高空排放。 2、管道试压用水和修整水磨用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标。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项目产生的修整废料和废薄膜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 | -- | 2022.10.28至2022.11.3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年产1500吨竹缠绕复合管(廊)
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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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产1500吨竹缠绕复合管(廊)生产线建设项目 | 中铁十八局集团 (略) | (略) 蓟州区京津州河科技产业 (略) 北侧、 (略) 西侧 | 天津中瑞 (略) | 中铁十八局集团 (略) (略) 蓟州区京津州河科技产业 (略) 北侧、 (略) 西侧,公司现有工程年产*平方米房屋板材,现处于正常运行中。 (略) 场需要,公司拟投资*元建设“年产1500吨竹缠绕复合管(廊)生产线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约为2081.55m2,购置1条竹缠绕管(廊)生产线,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产1500吨竹缠绕复合管(廊)。本项目的建设不改变现有工程工艺及排污环节。项目环保投资*元 | 1、项目内衬制作、结构层制作、固化、防护层制作工序均位于密闭房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由新增的1根20m高排气筒P4高空排放。 2、管道试压用水和修整水磨用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标。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项目产生的修整废料和废薄膜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 | -- | 2022.10.28至2022.11.3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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